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高等教育> 法学> 刑事证据学

刑事证据学

上传者:刘镔
|
上传时间:2015-04-15
|
次下载

刑事证据学

《刑事证据学》

绪 论

证据问题是各类诉讼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仲裁、调解以及纪律检查、各种将成中的核心问题。 刑事证据学是刑事诉讼法的分支学科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属性

第一节 诉讼证据的概念

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 意义:1、诉讼证据首先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2、作为诉讼证据的事实,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关联,能够对争议案情起到证明的作用。

3、作为诉讼证据的事实,还必须具有法定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第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二,刑事诉讼证据必须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第三,刑事诉讼证据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第三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

一、刑事诉讼证据要受到时间的限制。

二、刑事诉讼证据会受到条件的制约。

三、刑事诉讼证据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

(一)刑事诉讼证据客观性的基本含义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筮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客观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首要属性和最本质的特征。

(二)辨析对证据客观性的不准确解释

第一,它把已知的“事实”和未知的“存在”混为一谈。

第二,把证据都看做是与任何人的主观意志毫无关系的纯客观的东西,这样的解释就将复杂的事物过分简单化和绝对化了。

(三)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

1、一切诉讼证据,都是伴随着案情进展而出现的实物、痕迹或反映现象。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2、任何诉讼证据,都是不依办案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意义:第一,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相对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来说的。

第二,一切言词证据,都是证人对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的反映现象。因此,不能认为所有证据都是“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纯客观”的东西。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

(一)证据关联性的基本含义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与争议案情有关联、能够发挥其证明作用的事实。反之,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事实或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

(二)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关联性

只有同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事实,才能对案情起到证明的作用。因此,关于诉讼证据的关联性,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

1、一切用以证明诉讼争议的证据,都必须同诉讼案件有着客观的联系。

2、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必须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

应当引起特别的注意,即某些看起来与案情似乎有关联的事实,却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这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被告人从前的犯罪行为(类似事件),不能作为证明其现在有罪的证据;二是不同条件下的实验结果,不能用做同一认定的证据。

三、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一)证据合法性的基本含义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等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反之,采取非法手段收集的材料,即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其取证的手段不会法,也难以成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 合法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必要属性,并且是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的标志。

(二)刑事诉讼证据应具有合法性的主要理由

1、理论依据。强调刑事诉讼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这是由刑事诉讼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作为诉讼证据,仅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还是不够的。这是因为,与案件有关联的客观事实,只是具备了“证据能力”,然而要作为诉讼证据,它还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具备必要的“规格”,这是属于“证据效力”的问题。

2、法律依据。各国的诉讼法,一般都对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哪些材料不能成为诉讼证据作出明确规定,法律禁止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3、事实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凡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明材料,均不能成为诉讼证据。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事实。法律禁止以非法的手段收集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三性论,也是全部证据理论的核心和关键。这三个基本属性的关系是:客观性和关联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根本属性,合法性则是保证刑事诉讼证据客观真实的外在的、法律上的条件,三者不可分割。要确认某一个证据是否可信、可用,就要审查它是否同时具备这三个基本属性,这是保证办案正确而不发生冤假错案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二章

第一节 上古奴隶制国家的神示证据制度

大体上都是实行弹劾式诉讼制度,国家并不主动干预。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

(一)起誓 (二)水审、火审、铁审 (三)决斗 (四)卜筮 (五)十字证明

二、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对维护奴隶制社会的统治秩序起到过重要的作用。是人类认识能力低下的产物。

三、中国古代主要是实行“察颜观色”的证据制度

以五声听狱诉,求民情

第二节 欧洲中世纪封建国家的法定证据制度

“纠问式诉讼”,即主动予以追究

一、最早把这种制度称为“法定证据制度”的是法国的杜波尔,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和主要特点

(一)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作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

具体规则:1、法律预先把各种证据划分为“完全的”和“不完全的”;2、被告人的自白是“证据之王”,“完全的”证据;3、证人证言;4、证人的身份;5、书证是公文书,且须是原件;6、特定案件。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1、法律对于每一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都预先作了规定,它限制了法官自由取舍证据的可能。

2、法定证据制度偏重于证据的表现形式,它试图以定量分析和机械相加的方法来解决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问题,体现了机械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3、法定证据规则把被告人当作自证其罪的特殊证人,把被告人的自白奉为“证据之王”,并从法律上确认了刑讯的合法性。

4、法定证据制度在对证据的判断与取舍上,贯彻了男尊女卑和等级特权的不平等原则。

三、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一)积极意义:1、总结司法实践;2、合理成分;3、利于封建法制的统一实施。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缺陷和弊端

第三节 中国封建社会罪从供定的证据制度

一、中国封建社会确认了“罪从供定”的原则,认为“犯供最关紧要”,“断罪必须输服供词”,并由此而形成了“无供不录案”的惯例。“罪从供定”走向极端,刑讯逼供。

二、《唐律》规定的“罪从供定”证据制度

《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集大成者,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备的一部法典。内容:

(一)刑讯的条件 (二)刑讯的方法 (三)刑讯的扩大适用 (四)拷打的杖具

三、“罪从供定”的补充——“众证定罪”与“罪疑听赎”

运用证据的基本原则是“罪从供定”。

“众证定罪”是对“罪从供定”的一种必要补充,对下列人员不得实施刑讯:

1、依法享有“议”、“请”、“减”特权的贵族、官僚及其家眷。

2、70岁以上的老人与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废疾者。

3、患有疮病尚未治愈者。

4、正在怀孕和产后未满百日的妇女。

“众证定罪”是“罪从供定”原则的例外和补充。

(二)“罪疑听赎”是处理“疑罪”的补救原则。

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心证制度

将纠问式诉讼变为体现当事人主义的控辩式诉讼,以“自由心证”取代了封建社会实行的“法定证据”。

一、由杜波尔提出

二、自由心证的内容:

第一,诉讼证据的证明力及其运用,不是由法律事先作出规定,而是完全听任法官凭自己的感知和理性来自由判断。

第二,法官要对案件中的证据作出判断,必须在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确信它是真实的。

自由心证的实质就是相信法官的“理性”与“良心”。

三、对自由心证制度的评价

(一)积极意义

(二)局限县,主观唯心主义。

四、(一)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据法的主要规则

1、关于证人能力或证人资格的证据规则。

(1)关于证人资格或能力的规则

2、关于证据资格(证据的相关性)。

(1)相似事实或类似事件。(2)当事人的品格。(3)犯罪前科。

3、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

(1)以非法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可采性。

(2)证人对案情所发表的“意见”不采用为证据。

(3)传闻证据不采用。

(三)关于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

关于证明标准。“盖然性占优势”和“无合理怀疑”。

(四)英美法系国家证据规则的特点

第五节 新中国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一、强调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我国的侦查人员和审判人员,都有自由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它要受到法律规定的某些限制。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也就是要去对证据进行实事求是的客观判断,这正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与以往各种证据制度的主要区别。

二、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和主要特点

(一)基本规则

1、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

2、威胁、引诱、欺骗。

3、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书、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

4、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5、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被告人供述。

6、辩护人双方询问、质问。

7、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

8、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

(二)实事求是是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为理论基础,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要绝对忠实于事实真相。

第三章 证据规则

第一节 证据规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证据规则的概念

指为了规范证明行为而确立的公安、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在收集证据、判断证据、采用证据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准则。

二、证据规则的特点

(一)证据规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

(二)证据规则对刑事诉讼活动具有指导性

(三)证据规则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四)证据规则是程序性准则

三、证据规则的分类

(一)依适用范围的不同分类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二)依适用阶段的不同分类

收集证据、采信证据、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规则

(三)依规范内容的不同分类

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采证程序的规则

四、确立证据规则的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二)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三)有利于推进庭审方式的改革

(四)有助于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

(五)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总之,确定证据规则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进一步健全的需要,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准则适应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需要。

第二节 关于证据能力(可采性)的规则

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是指哪些事实和材料可以被用为证据,哪些事实和材料则不能成为证据,也就是要解决证据是否可以采信的问题。

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证据规则,最重要的是解决两个主要问题,即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可采性是证据规则的灵魂。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用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所获得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不能作为定罪与判刑的根据。

(一)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由

1、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

2、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权的需要。

3、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

4、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

(二)毒树之果:采用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所提供的线索,再去获取其他证据,被认为是由“毒树”结出的“毒果”,因而该证据也被认为同最初采用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一样不具有可采性。

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即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一般不能被用做定案的根据。

一是言词传闻证据;二是书面传闻证据

(一)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理由

1、传闻证据有可能失真。

2、对传闻证据无法在法庭上当面质证,违背了交叉询问规则和直接言词原则。

(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

(三)我国对于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现状及展望。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

三、意见证据排除规则:指证人对案件事实发表的意见。

证人的这种推断“意见”一般不能被法庭采纳为证据。

(一)确立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的理由

1、证人的职责应是将其感知和察觉的客观事实提供给法庭,以便法官对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判断。

2、一般证人的推断意见,其可信程度较低,无助于查明案件真相。

(二)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

1、允许将某些证人以其亲身体验的事实为基础而作出的推论(意见)采纳为证据。

2、允许某些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向法庭提供咨询意见。

(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意见证据排除规则。

第三节 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一、最佳证据规则

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

(一)确立最佳证据规则的理由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下载文档

热门试卷

2016年四川省内江市中考化学试卷
广西钦州市高新区2017届高三11月月考政治试卷
浙江省湖州市2016-2017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浙江省湖州市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辽宁省铁岭市协作体2017届高三上学期第三次联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区2016-2017学年高二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区2017届高三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区2016-2017学年高一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高新区2016-2017学年高二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高新区2016-2017学年高一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山东省滨州市三校2017届第一学期阶段测试初三英语试题
四川省成都七中2017届高三一诊模拟考试文科综合试卷
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模拟试题(附答案)
重庆市永川中学高2017级上期12月月考语文试题
江西宜春三中2017届高三第一学期第二次月考文科综合试题
内蒙古赤峰二中2017届高三上学期第三次月考英语试题
2017年六年级(上)数学期末考试卷
2017人教版小学英语三年级上期末笔试题
江苏省常州西藏民族中学2016-2017学年九年级思想品德第一学期第二次阶段测试试卷
重庆市九龙坡区七校2016-2017学年上期八年级素质测查(二)语文学科试题卷
江苏省无锡市钱桥中学2016年12月八年级语文阶段性测试卷
江苏省无锡市钱桥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英语12月阶段检测试卷
山东省邹城市第八中学2016-2017学年八年级12月物理第4章试题(无答案)
【人教版】河北省2015-2016学年度九年级上期末语文试题卷(附答案)
四川省简阳市阳安中学2016年12月高二月考英语试卷
四川省成都龙泉中学高三上学期2016年12月月考试题文科综合能力测试
安徽省滁州中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12月月考​高三英语试卷
山东省武城县第二中学2016.12高一年级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历史试题(必修一第四、五单元)
福建省四地六校联考2016-2017学年上学期第三次月考高三化学试卷
甘肃省武威第二十三中学2016—2017学年度八年级第一学期12月月考生物试卷

网友关注

签订分期付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陷阱
阿拉伯故事:一千零一夜(天方夜谭)
高中语文二十三套基础知识突破提升训练(附答案)
2016 超星尔雅 蒙元帝国史试题
关于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用工关系争议问题(案件分析)
房屋出租合同详细要求范本(附交割清单)
幼儿园的万圣节主题活动方案
命题作文“守住心灵的契约”应该怎么写
课外文言文“杯弓蛇影”典故
阿拉伯语日常使用词汇对照表
青语小说《金屋藏娇》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女排精神”梳理
《水——生命之源》教学设计及反思
2016年职称英语综合类重点词汇
幼儿学习歌曲:文明礼仪儿歌集
外贸英语函电范文整理
大学英语精读三课文《silent spring》译文
《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法〔2016〕334号
新三板挂牌公司董、监、高选任情形相关法律问题简答
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管理指导
电影《建党伟业》观后感精选
英语语法:动词的分类学习
初中八年级环境教育教案
老干妈的商业模式是如何实现局部垄断的
短文“孟母三迁”的典故及阅读题
2016年党员教育网“两学一做”试卷及答案
小学六年级阅读训练:南海明珠——海南岛
2016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附答案详解)
交易规则:交易者生存指南大全
“英语动词的分类”讲解和练习

网友关注视频

第12章 圆锥曲线_12.7 抛物线的标准方程_第一课时(特等奖)(沪教版高二下册)_T274713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逢入京使》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每天日常投篮练习第一天森哥打卡上脚 Nike PG 2 如何调整运球跳投手感?
六年级英语下册上海牛津版教材讲解 U1单词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老山界》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青岛版教材五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进军营——方向与位置)用数对确定位置(一等奖)
飞翔英语—冀教版(三起)英语三年级下册Lesson 2 Cats and Dogs
外研版英语七年级下册module3 unit2第二课时
沪教版八年级下次数学练习册21.4(2)无理方程P19
19 爱护鸟类_第一课时(二等奖)(桂美版二年级下册)_T3763925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有余数除法的整理与复习》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21.3(3)分式方程P17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21.4(1)无理方程P18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五年级下册 Unit 7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四年级下册 Unit 2
外研版英语三起5年级下册(14版)Module3 Unit2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有余数除法的简单应用》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20.4(2)一次函数的应用2P8
七年级下册外研版英语M8U2reading
冀教版小学英语四年级下册Lesson2授课视频
二年级下册数学第一课
第19课 我喜欢的鸟_第一课时(二等奖)(人美杨永善版二年级下册)_T644386
二次函数求实际问题中的最值_第一课时(特等奖)(冀教版九年级下册)_T144339
外研版英语三起6年级下册(14版)Module3 Unit1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五年级下册 Unit 1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老山界》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过松源晨炊漆公店(其五)》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辽宁省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1
北师大版数学四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四节街心广场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逢入京使》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