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11-12-28
《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分类号】 402001199303
【标题】 中国专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专利局
【颁布日期】 19930329
【实施日期】 199305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国专发法字(19
9
3)第63号
【名称】 中国专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专利管理局(处),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各代办处,各专利代理机构:
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问题,我局于一九八七年和一九八九年分别发出了《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国专发法字〔1987〕第215号)和《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国专发法字〔1989〕第98号)。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在总结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对上述两个文件进行了修改,并综合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制定了《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现将此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规定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和《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章名】 附件: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一、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就其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
二、台胞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得使用“中华民国”字样,而应使用“中国台湾”。
三、在办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证中国专利局与台胞专利申请人的通讯联系,台湾自然人申请专利均应通过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四、台湾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应委托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五、我国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就其在中国专利局提出的第一次正规申请办理向其它国家申请专利的优先权手续,对其提交的以在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提交的第一次正规申请为基础向中国专利局要求优先权的,中国专利局予以受理。
六、台胞在大陆申请专利的费用用外汇人民币支付。
原作者: 王亮
下载文档
网友最新关注
- 我的妈妈
- 雪
- 迷人的兴凯湖
- 春天
- 自我介绍
- 国庆见闻
- 秋景
- 广播操比赛
- 包饺子
- 荔枝
- 老师,我想对您说
- 我喜欢的IQ书
- 蜜蜂和蝴蝶
- 小闹钟
- 我的爸爸
- 生态倡议书
- 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 爱心捐款倡议书——托起生命的光辉
- 扶贫助学倡议书
- 节水节电方法和倡议书
- 企业党员公开承诺书格式范本
- 社区党员承诺书范文大全
- 工厂安全生产承诺书
- 校团委募捐倡议书
-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 保护母亲河的倡议书
- “保护自然环境、共建绿色校园”倡议书
- 入党先过群众关——晋城市探索农村党员发展新机制
- “学雷锋,树新风”倡议书
- 党员承诺书——向我看齐
-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重大事项决定辨析
-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 论遗嘱公证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 浅议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 浅议新时期高校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
- 颅脑损伤人员伤残鉴定中的伪装与识别研究
- 院内轻度残障儿童回归社会的出路探索
- 新《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定的改进、不足及建议探讨
- 论占有改定不适用善意取得
-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 论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郭新政
- 我国家庭农场问题探究
- 转型期我国群众工作的理性思考
- 工伤职业病的几点思考
- 浅析我国“一元公司”的发展前景
- 《别了,我爱的中国》教学设计之一
- 《一夜的工作》教学设计之一
- 《别了,我爱的中国》教法建议
- 《一夜的工作》教学三法
- 《世纪宝鼎》两种教学思路
- 《积累·运用六》教学设计之一
- 《拉萨古城》教学设计之二
- 《世纪宝鼎》教学设计之一
- 《一夜的工作》教学设计之二
- 《有的人》教学设计之一
- 重在优化阅读教学过程——《难忘的一课》教学设想
- 《穷人》第二课时教学设计之二
- 《拉萨古城》教学设计之一
- 《鲁滨孙漂流记》教学设计之一
- 《别了,我爱的中国》之课后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