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范文> 其他范文>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

上传者:网友
|
翻新时间:2011-12-28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

【分类号】 402001198602

【标题】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颁发《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

【颁布日期】 19860201

【实施日期】 198602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8

6)国专发法字第13号

【名称】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颁发《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全文

1.为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避免耽误我国在外的访问学者、进修生、留学生等(下称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时机,上述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事宜由我国驻外使馆科技处或分管科技工作的其他处(下称使馆科技处)负责管理。国内归口单位是中国专利局。

2.我国学者在国外期间作出的发明创造,若根据所在国的专利法及有关规定,明显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经报使馆科技处核实后,可按照所在国的法律规定,由我国学者在外工作所在的单位申请专利。

若非明显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况,应力争我方的专利申请权或共同申请权;必要时使馆科技处应及早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联系,酌定处理办法。

3.若明显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应报使馆科技处酌定其经济意义等情况,准其直接在国外申请专利。然后根据情况办理国内申请或向第三国申请专利。申请所需要的外汇,原则上在国外自行解决,确有困难,可以和国内派出部门联系解决或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基金。

4.在国外取得的专利权,应根据中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归属问题。

5.中外科技合作项目中,中方人员在国外作出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中方人员的国内派出单位;并可根据情况,报使馆科技处,准其直接在国外申请专利或先在国内申请专利。

6.我国单位或个人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0条及中国专利局(85)国专发法字第13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不得擅自带到国外申请专利。

7.使馆科技处在处理上述事务过程中,如有问题咨询,可随时与国内联系。中国专利局应尽早研究后,复告处理办法。

下载文档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网友最新关注

秋天
我听见地球妈妈在哭泣
桂花的味道
日记
我家的蚊子真热情
红领巾你在哪里
我的家乡
书房
一件难忘的事
我是能干的小饲养员
象棋大战
春天
可爱的校园
最美丽的季节
建立流浪动物之家倡议书
文明创卫倡议书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承诺书
保护小动物的倡议书
入职承诺书
学长寄语倡议书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
银行分行对外承诺书
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干部承诺书
回馈母校励志奖学金倡议书
农民收入调查报告-暑期社会实践
廉洁勤政承诺书范文
一个小学生的抗旱倡议书
情系灾区:天灾无情,人有情!国家有界,爱无界!(
党性分析材料范文(教育部门)
国际商事仲裁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
关于对同性恋人群的权利保护的探讨
昆明市黑车运营的法律规制
提高高校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的创新探索
大数据时代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
澳大利亚过失侵权责任法改革内容述评
外来务工人员非诉讼调解机制研究
群租问题综合管理之现状及对策分析
试论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冲突与协调
32组夫妻血型配组引入婚姻法中的夫妻关系内容教学研究
浅析女性犯罪的原因及防治对策
对私人保安业定义及其功能的思考
论恐怖分子的人权保障
成本与收益视角下的金融机构反洗钱问题浅析
浅谈证明责任制度的内涵与价值
《穷人》教学设计之三
《难忘的启蒙》教学设计之二
《匆匆》第一课时教学设计之一
《三克镭》教学设计之一
《难忘的启蒙》教学设计之三
《难忘的启蒙》教学设计之一
《穷人》教学设计之一
《穷人》教学设计之二
《难忘的启蒙》教学设计之四
《卖火柴的小女孩》教学设计之一
《难忘的启蒙》第二课时教学设计之一
《难忘的启蒙》教学设计之六
《卖火柴的小女孩》教学设计之十
《穷人》教学设计之四
《难忘的启蒙》教学设计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