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论文> 其他论文> 档案国家社会价值论

档案国家社会价值论

上传者:网友
|
翻新时间:2023-02-15

档案国家社会价值论

摘要:对国家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主要形成于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及国字号社团、企事业单位。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包括国家形成档案全部,非国字号企业、社团社区村级档案,部分家庭、社会人档案。档案行政部门简政放权部分应该由三类社会组织来做:公益社团、市场经济组织、半公益半市场经济组织。

关键词:档案价值;国家价值;社会价值;档案力量;国家力量;社会力量;档案行政指导

《档案管理》2014年第5期卷首语刊载了该刊评论员文章《关注社会档案,依法施行管理》。这是一篇观点分量很重的评论,可谓改革目前影响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积弊的前哨声音。文章提出:“界定什么是对国家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什么是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抓紧研究如何实施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事务的管理,特别是管理的方式、方法和程度,并以此提升对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监督和管理水平,就成为当务之急。”[1]所论非常之惊世,可谓于熟视无睹中抓出了档案实践与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笔者相信这样的课题理论引领判断是非常正确的。此问题的探讨对我国档案事业的深入发展必定大有裨益。笔者积极响应讨论。发些激情感想,以就教各位同仁方家。

1关于国家与社会的概念、区别与联系

1.3国家、社会的区别与联系。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国家是阶级争斗的产物,社会是人们联系总体。国家是阶级统治社会工具。这区别是非常明显的。二者的联系呢?国家与社会是对立的统一。社会是基础,国家是主导。国家是社会中之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它作为工具,产生于社会,是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形式上却与社会脱离,神圣于社会之上,并驾驭治理社会,形成社会的主宰。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国家与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对档案表述有:“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其中的国家与社会概念当如何理解呢?这里的国家,自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从外延上理解,即是《档案法》第三条中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等。除此以外,它还应包括国字号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这里的社会,则是相对于上述国家机关、组织、单位以外的各人群总体。[6]

2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2.1对国家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新中国,国家代表的是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广大人民群众是新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体,所以,对国家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与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其范围是大部重合一致的。比如上述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及国字号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社会人产生的档案,首先都是对国家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它们也必然是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而社会形成的档案,其中的一部分是对国家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即对其中涉及国家利益的档案与对社会治理、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历史见证与研究、社会发展有价值的档案。这部分直接历史记录,大多存在于非国字号的企业档案、社区档案、村级档案、社团档案、家庭档案、社会人档案中。

2.2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该包括国家形成档案的全部,非国字号的企业档案、社区档案、村级档案、社团档案等全部档案及家庭档案、社会人档案的一部分。因为非国字号的企业档案、社区档案、村级档案、社团档案等全部档案,是其各界、各领域在社会交互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它们都在社会交互中被利用着,其社会利用价值是与生俱来的。家庭档案、社会人档案不然。家庭、个人虽具社会性,但它毕竟只是社会的细胞。一家庭只有至少与另一家庭或个人交互作用,它的社会性才能实现表现出来。其形成的档案也必然带有这种性质。一旦一家庭档案、社会人档案与国家、社会(哪怕是一家庭或个人)发生交互作用,形成社会需求,为社会所用(包括其潜在需求、预期需求),它才能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3档案管理的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

3.1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国家力量的强弱,自然取决于社会,取决于社会力量。社会力量是国家力量的基础。但是,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相比,国家的力量神圣而强大。这是国家性质决定的。国家本身是阶级社会为避免阶级之间的火拼至同归于尽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统治的工具,它生来就具有凌驾于社会之上,治理社会,稳定社会、推进社会发展的力量。它可以最大限度地组织聚集社会力量而为国家力量。社会力量则是国家力量的基础。没有社会力量也就没有国家力量。

3.2国家档案力量与社会档案力量。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表现在档案上,可以说国家规模的档案,或者说国家档案全宗的收集、保管与利用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实现。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只能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建立,来永久保护,为社会广泛利用。国家规模的对国家与社会有永久保管价值的档案保管与利用,只有国家各级各类档案馆才能担当实现。与国家档案力量相比较,社会档案力量应当是对国力的辅助与补充。当然,这种辅助与补充既是社会档案保管利用现实的需要,又是国家档案事业建设的需要。这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在收集上,非国字号档案形成者形成的档案,需要其自身来整理归档。其二,在保管上,其定期、长期保管价值的档案也需要其自身来保管。其三,在档案利用上,其档案对国家与社会有用、需用部分,也需要其立档单位、保管、持有者的服务来完成。其四,国家与社会的某些档案事务还需要立档单位、社会专门和专业团体、专业个人的有偿服务,需要志愿者组织、个人的参与力量。从国家档案馆永久保管档案基地的主体地位观察,从国字号档案室是国家档案馆永久保管档案基地的基础地位来考察,其必须保持的国家力量永远是惊人强大的。由于国有档案实体在国家档案全宗中占据主体地位,相对而言,无论社会力量如何参与,都只能是参与辅助,而决不会改变其自身的辅助地位,决难形成与国家力量的均势状态。

现在,我们档案界流行这样一种观念,认为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档案管理实行计划经济那一套,档案主体以国有档案为主,档案力量,以国家力量为主。而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蓬勃发展,这种情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国家档案主体在削弱,档案社会力量在走强。现在,已经形成了档案国家力量与档案社会力量的均衡态势。这判断与现实还是有距离的。它并不太完全符合我国目前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笔者以为,从宏观上讲,决定档案国家主体与社会主体地位,决定档案事业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占比状况的决定因素,不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而是国体。资本主义国家,国体私有制,其国家档事、社会档事平分秋色,档事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表现均势,甚至档案社会力量超过档案国家力量都是很自然的。我国不然。新中国建立不久,就确立了国家规模档案事业建设的目标。确立了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起了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其中包括世界独一无二的党政档案统一管理。这样的档案管理原则是与我国档案国有为主体的实际相适应的。改革开放后,“国家档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更被以档案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笔者相信,今后,《档案法》如何修改,这一条是不会有什么动摇的。这样的法律规定,广义理解,就是举全国之力,实现国家档案全宗的齐全完整,安全保护与利用。这是我国档案管理的历史与现实,这种历史与现实是不会因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改变的。档案国家力量与档案社会力量的统一,国家为主、社会为辅的力量格局也不会改变的。

当然,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时代与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在,国家档案与社会档案占比变化是非常大的,其相应的档案管理国家力量与档案管理社会力量的占比也是有很大变化的。非国有经济飞速发展,非国有经济档案的高速增长与膨胀,加之家庭档案的日益普及与提高,其社会档案藏量的与日俱增,与其相适应的社会档案力量必然同步增长,其在一定时期与国家档案力量对比出现均势状态也是可能的。

4关于档案指导服务的改革

《关注社会档案,依法施行管理》文章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简政放权’、‘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不断推进,国家控制的具体范围在缩小,社会力量管理社会事务获得了较大发展空间,国家与社会正在形成二元均势力量。”这里的二元均势力量的判断,应该说是国家档案行政指导服务力量与社会档案指导服务力量的均势力量。对此,笔者是完全赞成的。事实上,我国各级档案行政指导服务力量根本无力应付立档单位的具体指导服务,其巨大的指导服务具体责任,包括对国字号档案部门单位的具体指导服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担不起,不宜担,不必担的。自身做不了,做不好,还紧紧抱在怀里,抓在手上不肯放干什么?应该交出去,必须交出去。档案行政指导服务,应该是宏观指导与依法监督。具体的档案业务服务职能,包括对国字号部门单位的档案业务服务职能,应完全彻底地交出去,交给社会,交给社会组织。这就是简政的核心,这就是放权的重要内容。档案行政部门简放的这部分权力应该由谁来做呢?应该由三类社会组织来做。第一类是社团。比如各级各类档案学会(协会)等。这类组织应是热心于我们国家、省、市、县档案事业建设的社会人才,本着自愿、奉献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具有联合性、社会公益性、非盈利性,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组织。过去和现在,我国的各级各类档案学会组织,其领导者多为国家各级各类档案行政领导兼任,其组织成员多系档案行政部门在职人员。这样的组织结构,其建设初衷是为了取得行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借力行政开展工作,方便其活动,但实际状况却与此大相径庭,学会组织成了行政附庸,没有什么活力,甚至就是一个摆设。在现在的档案事业发展大趋势下,档案学会一类组织应当有一个脱胎换骨的改造。它应该彻底与档案行政相脱离,形成完全独立具有社会档案服务管理功能的非国有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法人单位。其功能范围应当是:承当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承当不了的部分业务指导服务功能。承当社会档案的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社会档案关系的组织协调;部分地负责社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社会档案规章的调研制定等功能。对这类组织,国家应该给予政策乃至资金方面的支持。当然,第一类社团,并不一定仅仅是档案学会,它的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档案界》,就是这样的社会组织。这里,我想冒昧议论一下我们的《档案界》。《档案界》是目前我国最知名、最活跃的全国性档案界大网站。它形式是网站,组织核心却是公益性档案指导服务社团。这个组织的管理者队伍、这个组织的核心会员,都是热心于我国档案事业建设的社会人才。其管理组织是以自愿、奉献原则建立起来的组织,其组织的核心会员队伍,也是来自全国各省市区,自愿、奉献参加这个网站队伍的。如此,它完全具备档案社团的联合性、社会公益性、非盈利性品格。从活动内容上看,它的档案宣传功能可称强大,知名于国内外。它的档案业务指导可谓快捷方便天下档案馆室乃至千家万户。有档案实践疑难者,登录《档案界》的论坛,就有人答疑解惑。想系统学习档案操作技术,这里还有一本《档案工作》电子版杂志。论档案教育,这里本身就是一个大课堂。想探讨理论,写文章吗?这里最能反映前沿的理论探讨动态,又有《档案界》、《外国档案工作》两本电子期刊可参考。这里还有档案写作培训班,只要报名,就有教师一对一地给予指导。这样的档案社团不是公益性档案社会管理组织、档案社会管理力量的标杆吗?第二类社会组织是社会经济组织。比如档案服务公司,档案事务所等。它们的活动是要按市场规律运行的。

第三类社会组织应是以上两类组织性质兼而有之的组织,即半公益、半市场经济性质的组织。纯公益档案社团社会活动资金总是有困难,完全市场化档案经营服务又有档案非商品属性,有市场禁忌之处颇多者。两类组织性质兼而有之也许更理想一些。

总而言之,改革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事务的管理方式、方法,实实在在地提升对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监督和管理水平已是当务之急,条件成熟,不能再等了。

下载文档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网友最新关注

人间真爱
寒冬里的绿色。
爱美的妈妈
他太“监”了
2007,我们曾经都在孤独中成长(副题:遥老公)
茜草蓓蕾。
我就是我
你最美丽。
曾经的你·黯然·美丽
那个陌生的小男孩
记忆里的朋友5完结
记忆,永恒
幸福的微笑-来自你们
一个诚实的人
未来的我
论精英教育理念下的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我国探视权制度的完善
浅析英语专业“语言学概论”教材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汽车4S店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与优化方案
浅析网络暴力的法律规制
提高高校学院办公室工作效能的探讨与实践
高校学生的感恩教育
大学英语教师在多媒体课堂教学中的角色定位
微时代下高校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模式研究
艺术类职校思政课体验式教学研究
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的完善策略探究
高校通识教育改革分析与探讨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应当具有上诉权
服装专业工作室教学改革分析
中学生网瘾分析
《金蝉脱壳》教学设计
《金蝉脱壳》片断赏析
《莫泊桑拜师》相关知识
《金蝉脱壳》片断赏析
《金蝉脱壳》教学札记
《一次特殊的实验》教学实录
《金蝉脱壳》教学设计
《一次特殊的实验》教学设计
《金蝉脱壳》教学札记
《莫泊桑拜师》相关知识
《金蝉脱壳》教学设计
《金蝉脱壳》相关知识
《金蝉脱壳》教学札记
《金蝉脱壳》教学札记
《金蝉脱壳》教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