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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龙与 “王孝和案”和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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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23-08-05

杨兆龙与 “王孝和案”和蒋介石

在“王孝和案”中不作为?

杨兆龙女婿陆锦璧和女儿杨黎明合编的《杨兆龙年谱》透露,杨黎明的女友、地下党员宋雅轩女士(现仍健在)在粉碎“四人帮”后特地到杨黎明家,详细说明了王孝和事件的原委。她说:“在地下党小组会上曾传达此事。说王孝和始终不承认是共产党员,我们要用王孝和的牺牲,来揭露国民党的残暴,连一个普通工人都不能放过。这是组织的决定,与杨先生无关。”

既然王孝和遵照党的指示,至死没有暴露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那么,身在党外的杨兆龙怎么可能知道王孝和是共产党员呢?实际情况是,蒋经国直接给上海特刑庭打招呼,要求判处王孝和死刑,蒋介石直接给司法院下令,要求他们限期核准。按照司法程序,由中央特刑庭核准死刑后,再移送至司法行政部复核。时任司法行政部刑事司长的杨兆龙,鉴于民意反弹很大,曾对王孝和一案提出异议,但部长谢冠生表示此案已由最高当局内定,无法改变。1975年,从监狱里释放不久的杨兆龙先生谈到王孝和案件时,对女儿杨黎明医生说道,他当时阅卷后曾提出疑问,他感到处刑太重,就想将死刑改判。然后杨又请示部长谢冠生,谢说这个案子无法减刑。于是他作为当时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长,按照谢冠生部长的指示在颁发死刑令的文稿上参与了会签。

到1947年3月国共合作彻底破裂,国统区没有公开的中共机关了,“不能承认中共党员身份”就成为国统区地下党员被捕后应付审讯的主要原则之一。为何要坚持这一原则?因为在审讯中被捕者只要承认了一点,敌人紧跟着便会提出第二点来逼迫承认,一步一步把地下党的组织情况从你嘴里逼出来。所以,地下党员们在审讯中必须把抵御的防线牢牢地构筑在第一道关口,一问三不知。

再看因《挺进报》被捕的陈然烈士的审讯记录,堪称“隐蔽身份”的经典:徐远举:“你就是陈然!把你的组织交出来吧!”陈然:“办报是自由职业,有什么组织不组织,不让办,不办就是了,交什么组织?”徐远举:“好一个自由职业!谁叫你办的?说吧。”陈然:“办报有什么罪?有这么严重!”徐远举:“你办报,为什么不登记?为什么偷着办?老实告诉你,你的全部材料,已经有人交了出来,你还不交组织?”陈然:“没有登记,现在登记也不迟。至于说到有什么人交出材料,那不是很好吗?那还要我交什么材料!”徐远举:“你在强辩!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你今天要听我的,我看你有什么本领不交组织?”陈然:“不交又怎么样?”徐远举:“不交,就强迫你交!”陈然:“那你就强迫吧!”(蒋一苇等著《陈然烈士传略》,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

因此,王孝和被捕后只对特务说:“我是上电(上海杨树浦发电厂)2800名职工选出来的常务理事,为职工说话办事是我的职责,没有什么需要向谁讲清楚,更无自首的必要。” 王孝和给怀孕妻子的遗书中说:“(告诉孩子)要继承父志,完成未竟事业。”给狱中难友的信中说:“要为正义继续奋斗下去。”9月30日殉难前夕,他大呼:“特刑庭不讲理!你们的执行是非法的!特刑庭乱杀人!”始终绝口不提与中共党员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柯蓝著《不死的王孝和》,工人出版社1955年7月版)。当年的地下党员全都明白,按照周恩来亲口布置的、不成文的地下工作纪律,“承认党员身份”属于变节行为,至少是违纪,严重的甚至可以上升为背叛。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杨兆龙不可能知道王孝和党员身份,因而不可能为此去营救王孝和。

参加蒋介石宴请?

杨黎明医生改革开放后忆述道:“我父亲到解放后才知道王孝和是中共党员。在思想改造时他说到了此事的经过。知晓内情的中共南京地下党学委书记、时任东吴法学院思想改造组组长的王明远同志,专为此事到我家找我父亲。当时我和我弟弟均在场(我那时是清心女中高一的学生)。王明远问我父亲:你这次思想改造所写的材料有没有夸大的成分?我父亲说:没有。王明远说:我看有。你的材料写了你的两个‘错误’,一是蒋介石请你吃饭,你是南京政府的高官,蒋介石请你吃饭是很正常的事,你写它干什么?二是王孝和的事情你写它干什么?我父亲说:‘我当时不知道王孝和是中共党员,我要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知道他是共产党员的话,我即使掼掉乌纱帽,也要设法救他。所以我现在感到内疚。’王明远说:‘王孝和是蒋介石要杀的人,你就是掼掉十顶乌纱帽,也救不了一个王孝和。’他明确地对我父亲说:‘王孝和的案子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干嘛要去提起?’这是他们的原话。当时我父亲也没多想王明远这番话的深意。”② 但到后来的“肃反”、“反右”及被捕、判刑,他才知道他在思想改造期间主动给自己查找出来的这些不是问题的问题,竟成了多么严重的问题!

中华民族历来有“人无信而不立”的诚信传统,这样一种优秀的价值观念在一系列“左”的运动和做法打击下,逐渐淡化甚至消失,最后竟出现“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林彪“语录”)的风尚,思之令人痛心不已。培育一种好的品德需要数代人的努力,但毁之仅需弹指一挥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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