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23-06-23
民法上的善意恶意及其应用
【摘 要】善意和恶意的划分往往很大的影响着案件的责任判定,所以善意和恶意在民事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受到业内人士的注意。
【关键词】民法;善意;恶意;应用
一、研究背景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以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人为主体的法律,在我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具有最广泛的应用意义。民法是以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必须承担的民事义务为主题,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为客体的法律,民法涉及到行为人的财产、行为、知识成果、相关行为人利益等方面。对于民法中的善意和恶意的定义一直以来存在着争议,也正是不断的争议推动着法律的不断进步。一种定义的观点是一个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善意还是恶意取决于对于自身行为的法律依据的了解程度,从而这是一种在广义上定义的善意和恶意。而有些学者提出了一种相对狭义的定义,他们提出在民法中善意与恶意的界定应该是对于相关信息对称与否,这是从善意与恶意的院士意义出发产生的一种定义。
二、恶意的定义及其判定
首先在民法中,行为的善意与恶意首先要明确的是恶意,因为恶意会带来相应的民事赔偿和代价,在需要进行判定的时候,首先要考虑恶意。首先,恶意的存在是认定民事行为构成侵害民事权利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的不可取少的一个条件。首先,恶意是在法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术语,一般认为他是起源于罗马法,但是恶意作为一种社会的意识形态在罗马法中也没有明确的定义。有一些相关的法律研究认为恶意应该定义为行为人不诚实的心理状态,也就是源于行为人的一种主观意识的倾向,也就是行为人在行为过程中,明确的知道或者有一定的意识了解自身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必要的法律根据的一种心理状态。还有一些研究认为恶意应该细分为三种含义,每一种含义在应用上是一种相互关联和程度递进的一种关系,这三种含义也就是与故意同一意义、动机不良的故意、明知某种情形存在,在每一种细分的情况下恶意都是与善意相对的。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总结之前的定义中的不细致不科学的地方本文将其细化为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就是意思主义的恶意,也就是指行为人动机不良的故意,也就是以损害他人利益并且帮助自身获益为目的而行为,在民法中典型的恶意有恶意诬告、侵权、串通等民事行为。另一种含义就是指恶意是行为人的认识主义或观念主义的恶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相应的行为缺乏法律根据或明知其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权利。这种定义上一方面涵盖了之前的关于恶意的定义,同时还将以前各种对于恶意的定义整合到一起。
三、善意的定义
在民事法律上如何定义善意是与定义恶意相对的,在同一案件的审理中只需要定义其是否善意就可以知道其是否恶意。在法律上如何界定相关行为人善意一直以来理论上有不同的观点。首先,有法律学者将善意定义为行为人不知某种情形的存在,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善意是一种事实。还有一些学者将善意定义为行为人并不知道其行为对他人的损害,或者并不知道其行为不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或者是处于一种善意的考虑的一种主观心态,这是一种更加具有局限性的善意的定义,这几种定义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诚实的,也就是说行文人不了解并且行为人没有理由相信自身的行为或者主张是没有根据的,那么行为人就是善意的。但是如果行为人知道其行为或者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样就不构成善意。在另一方面行为人真诚实施的行为,即使是在行为人疏忽的情况下所实施的,这些行为都属于行为人的善意行为。这两种定义都包含了行为人在民事上的善意,几乎涵盖了民法中的所有情形。
四、善意与恶意的应用
善意和恶意在民法中的应用就是善意的认定。在通常情况下,在处理相关的案件过程中,善意的应用可以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民法中最为经常的善意,也就是指行为人的非法占有行为发生时,行为人并不知道其行为的非法性和伤害性;与此对应的恶意占有就是行为人明确的知道其占有行为的非法性和有害性但是依然使得行为发生。在善意占有的应用中,首先就是对去的行为是否善意进行判定。在下一步就是不当取得的利益的返还上善意占有对于可返还部分进行返还,恶意占有就要返还全部,不得有任何损失。然后就是对于善意占有的利益返还上,行为人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部分保管维护费用,在恶意占有中行为人必须无偿返还。
(二)善意添附和恶意添附。善意添附,在民法上是指在未经有处分权人或者所有人的同意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他人的财产以为行为人自己获得利益为目的进行混合、附合或加工,这时行为人对他人财产并不知情。在相关的案件中,善意和恶意在案件中的处理的区别在于,如果行为人被认定为善意,则由于添附所产生的利益可以按照之前的约定或者按照原是财产比例进行划分。但是在恶意添附中产生的利益行为人不得占有。
(三)善意侵害名誉权和恶意侵害名誉权。善意侵害名誉权,也是民法中主要在近些年处理的案件,主要是出于行为人良好愿望但是却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这是区分善意侵害名誉权和恶意侵害名誉权的界限。在善意侵权案件的处理中只需要行为人停止行为。但是在恶意侵权中,行为人必须赔偿损失。
五、结语
本文简单的阐述了民法中涉及到的善意和恶意的定义,并且将其与容易混淆的定义相互进行了区分,这样就可以在民事案件中进行较好的区分。同时还在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添附和恶意添附、善意第三人和恶意第三人、善意侵害名誉权和恶意侵害名誉权几个主要的方面阐述了其中善意与恶意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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