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论文> 其他论文> 论产品责任法中的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

论产品责任法中的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

上传者:网友
|
翻新时间:2023-03-02

论产品责任法中的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

摘要:

强制性标准是生产者生产产品必须遵循的标准。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是指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导致伤害时,生产者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强制性标准与侵权诉讼标准各有千秋,而中国法院对强制性标准的盲目崇拜,使其赋予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较高的证据效力。法院对强制性标准的尊重实质上是对立法和司法权力的尊重,但这会导致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又致害时,受害人无法获得救济。中国法院应适当降低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的地位,使其既能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又能鼓励生产者研发新产品。

关键词:产品责任法;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定位

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一、问题背景与研究现状

强制性标准针对推荐性标准而言,产品责任法中的强制性标准是指生产者生产产品必须遵循的标准。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对产品缺陷的判断及生产者责任的认定有很大意义。生产者违反强制性标准生产的产品导致伤害,经认定产品存在缺陷,则生产者承担责任当属无疑。若生产者依据强制性标准生产的产品导致伤害,又该如何认定产品缺陷及生产者责任?涉及对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的研究和探讨。产品责任法中的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是指生产者如能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可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抗辩导致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之下的致害索赔落空,给遵守强制性标准的生产者提供了安全港湾。

(一)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致害事件的回放

中国曾发生过“奥美定”事件和“龙胆泻肝丸”事件。前者涉及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证》(2000年)的人体组织填充材料――奥美定。鉴于它给消费者带来的严重伤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撤销了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在受害人的众多起诉案件中,唯一宣判过的是在深圳罗湖区法院起诉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5名受害人获得赔偿最多的达到24万元;受害人和医院都提起上诉,深圳中院维持原判①。其他受害人无一获赔。后者则涉及含有关木通②的龙胆泻肝丸,患者长期服用该药后肾受到严重伤害。但受害人提起的一系列诉讼皆以失败告终,至今只有一起“王小华诉翁牛特旗医药公司”

2005年5月27日,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审理的“龙胆泻肝丸导致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公开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王小华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38 150.00元,交通费404.00元,复印费750.00元,合计39 304.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执行。判决的主要依据是产品说明书,法院认定产品含有的关木通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危险,而被告销售的该产品的说明书并没有警示说明,属于缺陷产品。案成功获赔。尽管奥美定、龙胆泻肝丸致害诉讼的案由、败诉原因有所不同,但二者存在共同特点:它们都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疗产品,已经过国家机构的严格审批,都导致消费者严重伤害,引起不良的社会反响。因此,当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仍然致害时,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成为受害人救济落空的帮凶。

(二)中国产品责任法律对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的规定

中国目前产品责任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有学者考察,早在1993年制定《产品质量法》之时,《产品质量法》草案就曾规定:为使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而导致产品存在缺陷的,是生产者免责事项之一。只是在审议该草案时,有些委员提出,目前中国尚未发生这种情况,今后也不应该发生。因而法律委员会在产品质量法草案修改中删除了这一规定[1]。1985年欧盟《产品责任指令》第7条第3款明确规定:产品缺陷起因于遵守强制性标准,则生产者可不承担责任。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1条三项抗辩即借鉴《产品责任指令》,但并未保留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笔者推测,删除该抗辩的主要考虑是:当时《产品质量法》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而致害的问题,它偏重管理,实质上是先入为主地抬高了强制性标准的地位。

(三)中国学界对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的研究现状

以上两种观点的对立主要是研究者所处的立场不同,也源于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对产品缺陷判断标准的双重规定。梁慧星教授曾对该条规定表示过担忧:“此双重标准规定所引发的问题是:若产品符合该强制标准而仍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可否以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而主张不存在缺陷,并据以要求免责。”[5]这一担心不无道理。笔者认为,即使产品缺陷判断研究者与产品责任抗辩研究者的出发点和视角有所不同,鉴于强制性标准如何定位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和权利,二者的结论都是武断和片面的。强制性标准应该有一定的地位,这是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肯定和尊重;强制性标准的证据又不能具有决定性,这是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缺憾的弥补。对于生产者与受害人而言,对一方权利的承认和袒护,都将是对另一方权利的否认或践踏,故平衡显得尤为重要。

下载文档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网友最新关注

读《鞋匠的孩子》有感
《老天爱笨小孩》读后感
读《女孩与巨蟒》有感
读《狼牙山五壮士》有感
读《匆匆》有感
《童年》读后感
勤能补拙
尊严和爱——读《简爱》有感作文
《黄美廉故事》读后感
读《桥》有感
读《当疲惫时你就看一眼》有感
《爱祖国、爱老师、爱父母、爱自己》观后感
读《世界最有影响的100位名人成才故事》有感
多走弯路才能成功
读《妈妈最后的礼物》有感
意林榜中榜
猫救老鼠 2014年2期
周会表扬 2014年2期
游泳训练 2014年2期
悲情老驼 2014年2期
国外联保贷款经验对我国联保贷款发展的启示
越过年少,看见春暖花开
作业跳跳豆
线索追踪(2013年1月下)
信仰之美 2013年6期
和你在一起
哈里森一家的圣诞节
浅谈人生情感哲学
关于大学生吸烟问题的调查
日本中老年离婚热现象的原因探究
《春夜喜雨》和《望湖楼醉书》教学设计
《用心灵去倾听》教学设计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教学设计
《用心灵去倾听》教学设计
《诗经•采薇》教学设计
《用心灵去倾听》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教学设计
《用心灵去倾听》教学设计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教学设计
《诗经·采薇》创新教学
温暖在课堂——《用心灵去倾听》教学案例
《春夜喜雨》教学设计
《别饿坏了那匹马》教学设计及反思
《草虫的村落》教学设计
孔明智退司马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