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23-02-10
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6)法学理论论文(1)
在对于有识别性和第二含义的外观设计的保护上,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依据商标法,有关外观设计的权利通过注册就可以确立。
如果权利人发现他人侵权,就可以依据已确立的权利,在提起侵权诉讼之前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发出侵权警告、与侵权人达成和解等。而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外观设计的权利只能在侵权诉讼中才能确立。
在中国,还包括侵权的行政查处。这样,无论是在行政查处中,还是在法院审理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权利是否存在。
在此之前,权利人的权利是不明确的,他不能以权利已经存在为前提,向侵权人发出警告或采取其他措施。
五、外观设计与商品包装 在涉及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时,还有必要澄清外观设计与商品包装的区别。在我国,一些人往往将商品包装与外观设计混同起来,甚至认为商品包装也属于外观设计的范畴,这是完全错误的。
先看外观设计。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做出的"新设计。
由此看来,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本身就是产品的一个构成部分。美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也说明,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
而商品包装则是指包装商品的袋子、罐子、盒子、箱子和瓶子等等,其目的是方便商品的运输和销售。显然,商品包装只是包装商品的工具,不是商品的构成部分,也没有固定于商品之上。
商品包装不是商品(或产品)的外观设计。 关于商品包装和外观设计的不同,可以举一些事例予以说明。
1960年4月,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将可口可乐饮料瓶的外形作为商标予以注册。在我国,许多人误以为这是以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为商标。
然而,美国的有关论著却明白无误地指出,这是以商品的包装注册为商标。其实,仔细一想就会明白,这里的商品是饮料而不是瓶子,瓶子仅仅是商品的包装,而不可能是就饮料(产品)作出的外观设计。
我国也有类似的事例。比如,装有六神丸的葫芦型小瓷瓶和装有茅台酒的瓷瓶,都是有识别性的包装瓶。
但它们也仅仅是商品的包装,而不是六神丸或茅台酒的外观设计。 既然瓶子一类的东西是商品的包装,而不是产品(商品)的外观设计,那么,为什么《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的洛迦诺协定》中又有瓶子一类的东西呢?确实,在《洛迦诺协定》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所作的31类划分中,其第9类是包装和容器。
其中又包括9个小类,如瓶子类、储存罐类、盒子类和袋子类等。然而,这种分类是指,当包装瓶罐和包装盒等作为一种实用品生产时,又可以因其新颖和富有创造性的外形、图案、色彩而构成独特的外观。
这里的包装和容器本身就是一类实用产品。《洛迦诺协定》第1条第3款说,国际分类应包括"一个按字线顺序配列的,体现了工业外观设计的商品的目录。
"这表明,协定所确立的31类物品,都是商品或实用品,是有关的外观设计的载体。"洛迦诺国际分类表"第9类的标题是"用于运输或销售商品的包装和容器",也说明其中所列举的包装和容器都是实用品,即它们是用来运输或销售商品的。
说明商品包装与外观设计的不同,不仅有利于阐明我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也有利于阐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对象。在专利的申请、授权和纠纷处理中,首先应当明确所面对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还是商品的包装。
如果所面对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则应当适用专利法及其有关法规;如果所面对的是商品的包装,并且是有识别性的商品包装,则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有关法规。这样,在涉及包装物和瓶罐一类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有关的审查就不能仅仅局限于申请案中的外观设计,还必须注意它们本身是产品还是其他商品的包装。
如果有关的包装物和瓶罐是一种独特的产品,就可以在考虑其他要件的前提下,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如果有关的包装物和瓶罐只是其他商品的包装,本身不是一种商品,则不应当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而应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
这样,既可以明确外观设计专利所保护的对象,也可以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对象,从而改变目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中包装类过多的状况。 【参考文献】 In Re Hruby,153U. S.P.Q.61(CCPA 1967). Donald Chisum and Michael Jaclbs. Understand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Marthew Bender,1992. Mazer v.Stein,347U.S.201,100U.S.P.Q.325(19
5
4). 马东晓.工业设计及其专利保护的几个问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编,外观设计专利保护98学术研讨会文集,北京,1989.
下载文档
网友最新关注
- 当月圆的时候
- 野花
- 百岁山的变化
- 给灾区小朋友的一封信
- 《穷人》续写
- 捡破烂的富家孩子
- 院子里的狗宝贝儿
- 意外
- 我是一条溪流
- 为太空飘扬的五星红旗喝彩
- 小狗毛毛
- 乌龟和牵牛花
- 我是小 强
- 风花月
- 大亚湾之旅
- 依托丰厚传统文化资源 做大做强文化创意产业
- 试论中美传统文化对影视文化的影响
- 《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教学设计
- 怎样对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
- 对罪刑法定司法化认识的误区刑法论文(1)
- “人质型”犯罪的适用问题辨析刑法论文(1)
- 传统文化缺失现象在国画创作中存在的若干思考
- 以传统文化精华创高职文化育人特色
- 从新的角度论犯罪客体刑法论文(1)
- 论传统文化与农村老人文化建设
-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如何渗透中国传统文化
- 论网络犯罪刑法论文(1)
- 基于传统文化视角下的企业文化构建
- 传统文化与大学校园文化构建的方法与途径
- 犯罪构成理论:关系混淆及其克服刑法论文(1)
- 《少年闰土》教学设计
- 《“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教学设计1
- 《唯一的听众》教学设计2
- 《桂林山水》教学设计2
- 《开国大典》教学设计2
- 《只有一个地球》教学设计2
- 《梅花魂》教学设计2
- 《只有一个地球》教学设计1
- 《开国大典》教学设计3
- 《桂林山水》教学设计1
- 《开国大典》教学设计1
- 《只有一个地球》教学设计3
- 《梅花魂》教学设计1
- 《少年闰土》教案3
- 《唯一的听众》教学设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