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15-08-28
丈夫猝死公交,叫板黄金急救期
随着压力剧增,猝死已成中青年杀手。90%以上的猝死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那么,这些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有没有义务抓住“黄金急救期”,防止猝死发生?
上海的一起案件,告诉了我们答案――
半个小时,已与丈夫阴阳相隔
河南人佟启龙已过而立之年,与妻子孙卓婧在上海打工多年。虽有三个儿子要抚养,但尚可承担,因为佟启龙在装饰设计公司有份不错的工作,只是很辛苦。
佟启龙上了车就一直在打盹。18:06,车驶至沪青平公路,因为是末班车,罗可平在家附近提前下了车。18:08,佟启龙醒了。快到终点站了,他打电话让妻子来接。
孙卓婧和二儿子在车站外等了二十几分钟,其间,看到一辆沪朱高速快线进站,却不见丈夫身影。孙卓婧心里有点发毛:从没有过这种情况啊。偏巧,她忘了带手机。这让她后来追悔莫及。
久久等不到丈夫,孙卓婧只得返家打电话,可丈夫的手机无人接听。18:46,手机终于通了,接电话的人却是一位陌生男子。男子说她的丈夫在青浦客运站的修理厂那边,病情很重。
朱家角站距修理厂有十多公里。丈夫去那边做什么?他怎么会突然生病?孙卓婧一边央求对方快拨打急救电话,一边赶过去。
孙卓婧赶到,见警察已在现场。佟启龙斜躺在车上,任凭妻子怎么呼喊,也没反应。
急救中心的医生赶来,发现佟启龙已无呼吸、心跳。送往医院后,确定其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心迷难解,妻求真相诉上法庭
半个多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孙卓婧想看看监控视频,却被公交公司拒绝了。
悲愤之下,她将公交公司告到青浦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费用合计106余万元。
2014年11月的庭审中,播放了事发当天公交车的监控视频――
18:14,车到了终点站朱家角汽车站。佟启龙想起身,却一头栽倒在座位上。由于他在后门前面的位置,开着的后门挡住了后方视线,从后门下车的乘客几乎看不到这里。车厢前部的乘客都从前门走了,也很难注意到这里。郁志翔去交接班了,只留佟启龙独自斜躺在座位上,不停地喘息、抽搐。
郁志翔再次上车,未检查车内是否有乘客,便将车驶离车站。
1分45秒之后,车辆遇红灯停车,郁志翔离开驾驶位往车厢后方走,终于发现了佟启龙。郁志翔推搡他一番,见他没反应,又用脚踢了他一下,就继续开车。
18:35,郁志翔将车开往汽车修理厂,于18:36下车。
18:46,孙卓婧终于拨通丈夫的电话,才知出了事。
孙卓婧认为:司机未清场,导致未及时发现佟启龙,延误了救治机会,违反了运输合同保证旅客安全上下车的原则;司机发现佟启龙不省人事后,不积极报警,不积极送医,再次延误抢救时间。综上所述,郁志翔存在严重过错,其所在公交公司对佟启龙的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
公交公司辩称:客运合同不属于一般的承运合同,带有一定的社会公益、福利性质,对旅客的伤亡应作限缩解释。
郁志翔则解释说,曾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只啤酒瓶,以为佟启龙喝酒了。但他坦承,没闻到佟启龙身上有酒味。
违规违法,败在不作为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佟启龙乘坐高速专线,即与公交公司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本案中,售票员先于终点站下车,而司机在售票员不在的情况下,未检查乘客是否已全部下车,违反客运一般操作规程,未尽到注意义务。司机发现佟启龙后,始终误判,严重延宕了救治时间。
身体因素是造成佟启龙死亡的主要原因,司、售人员的行为是次要原因,因此,公交公司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公交公司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他们认为,佟启龙的死亡是疾病所致,公司不应担责。司、售人员非专业急救人员,对乘客的注意义务限于一般注意义务,不可苛责。心源性猝死黄金救治时间仅3分钟,即便司机及时送医,也难避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交公司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司、售人员违规也是事实。驾驶员承认没有闻到酒味,却作出醉酒判断,理由牵强。即便佟启龙醉酒,驾驶员同样应给予照料和看护。司、售人员可以发现而未及时发现,能够采取救助措施而不作为,既违反工作职责,又没能履行法定义务。
2015年4月3日,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说法
患者出现病症后1小时内死亡,一般都会被界定为猝死。而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
猝死病因很多情况下不明,只能说主要成因是冠心病、心脏衰竭和遗传性心脏病。
在我国,每年约有50余万人遭遇心脏骤停。大多都发生在医院外,急救人员无法及时赶到,错过黄金急救期,酿成悲剧,生存率不足1%。
“在‘扶不扶’都成社会问题的背景下,遇到有人突然倒地,有多少人敢去救助?”然而,“扶与不扶”不全是道德问题,有时还是法律义务。
公共场所,分为开放性、非开放性两类。
在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如公共道路上、免费的公益区域内,如发生猝死事件,路人“扶与不扶”只能由道德来规范。
在非开放性公共场所,如车站、码头、机场、营业性的场所等区域,经营管理人员则有法律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履行谨慎的注意义务,预防猝死事件发生。
与“扶不扶”问题并存的,还有大众普遍缺乏心肺复苏常识。
黄金急救期是发病后6至10分钟,每延误1分钟存活率就下降10%。在我国香港和台湾两地,已完成急救知识大众普及,从消防队员、警察、教师到学生,建立了完善的心脏复苏常识培训体系。在机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均安装了自动体外除颤器,用以猝死抢救。这些,真的值得好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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