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23-02-20
中国对外资开放正处在新历史节点
近一时期,随着中国反垄断调查的纵深展开,以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担心抬高外资进入中国门槛,以及认为中国开始实施“投资保护主义”的看法就此起彼伏,中国真的要关上开放大门了……
但是,近些年,随着国际经贸格局的变化和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需要,中国不可避免地要对外资投资领域和投资法律做出适时地调整。例如,为保护资源和环境,对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加以限制;为解决分配不公问题,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等,特别注重保持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力求让企业在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下竞争,逐步取消了“超国民待遇”。事实上,全球许多国家都不会将“超国民待遇”常态化,各国都是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和经济发展新阶段对外资政策进行调整,由“超国民待遇”转向“国民待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贸易出现了重大调整,出现了由倡导“自由贸易”转向“公平贸易”的新趋势。国际上,围绕“准入前国民待遇”、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负面清单管理、公平市场竞争在内已经形成多项全球关注的议题,这对中国的国内法律制度和市场环境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中国需要进一步通过改革适应这些新趋势的变化。
近期,针对外商投资,商务部正在起草新《外资法》草案,有望将《公司法》、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并,“三法合一”,出台统一的《外国投资法》,更有利于逐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推动统一准入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制度全面接轨。
外资与正在经历深刻调整的中国经济一样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节点,相互选择、融合仍将继续。
当前,中国经济依靠人口红利、土地成本和环境成本形成的“投资成本洼地”效应逐步减弱,过分依赖增加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已经难以持续,必须增加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创新研发的投人。中国对外资的选择变了,中国更需要那些投资于新增长领域的外资。比如,新修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就在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等条目。一些有远见的跨国公司也在积极利用新规制,抓住中国结构转型的新机遇,开始在战略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领域积极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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