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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与心理的双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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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13-12-17

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与心理的双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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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本项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农村流动父母的决策选择:作为流动农民的父母亲是怎样决定是否将孩子带在身边或留在家乡的,他们为什么要做出如此艰难的选择;

(2)在父母监护和关爱缺失的情况下,这些留守儿童、少年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和困境是什么;

(3)探讨父母双方外出打工后对这些留在家的儿童少年的生活、教育、性格行为和安全等等方面的主要影响。本项调查始于2004年6月底,至2004年10月结束。并于2005年1月进行了续访和部分个案的回访。我们共访谈个案150名。其中,访谈在北京打工的农村流动父母81名,农村留守儿童69名。

本项研究从多个角度探测了留守儿童的生活和生存状态。我们的调查采取了多种方法,不仅有个别访谈,有焦点小组座谈,而且大量采取了参与式活动,也与课堂教学结合,通过学生作文、给父母写信等方式与这些留守儿童沟通。这个沟通的过程不仅是了解他们的过程,更是给予他们心理辅导的过程,是帮助他们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多方面透视他们的生活和需求。我们发现,虽然留守儿童没有像流动儿童那样引起同样的社会关注,但是,这个群体其实更加弱势。不论从生活状态看,还是从心理状态看,他们都经历着冲突。这是一种双重的冲突。他们更需要关注。

二、留守儿童的人口特征

(一)非直接访谈的农村留守儿童

被访谈的81位农村流动人口共有166个子女。有两个子女的家庭占大多数,达到65%左右。最多的家庭有5个孩子。调查显示,留守子女多于随带子女,留守子女占被访谈者子女总数的61%。

儿童的性别比比较低。166位留守子女中,留守男孩子为71位,留守女孩子为95个,性别比为75。农村流动父母具有重男轻女的倾向,在有选择地决定哪个孩子留在老家时,他们更倾向于把女孩子留在老家,而把男孩子带到城市里来。访谈个案也显示,农村流动农民一般也倾向于把最大的子女留在家乡,如果最大的子女是女孩子,这个子女毫无疑问地会被留在家乡,但当大子女为男孩子而其他子女为女孩子时,他们更倾向于把大儿子带到城市里来。

从农村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打工后的留守时间看,他们平均在家乡的留守时间为5.5年。父母全部外出打工后,88%的农村留守儿童已经在老家留守3年和3年以上的时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般是留守儿童的父亲先外出打工,在他们的生计需要帮手或有能力帮助妻子在城里又找到一份工作的时候,他们会把妻子再带出去。在很大一部分父母全部外出的农村留守儿童中,他们一般是先由单亲父母监护一段时间,然后再变成父母全部外出的留守儿童。由此看来,如果把父母有一方外出时也计为子女的留守时间的话,农村留守儿童在家乡的留守时间会更长。

一般情况下,80%的留守儿童2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能接到父母的电话,70%左右的儿童一年中能见到父母两次,其他30%一年只能见到父母一次。

(二)直接访谈的农村留守儿童

我们共直接访谈了69名留守儿童。在河北省涿鹿县保岱和矾山两所中学,我们共访谈了59名父母全部外出打工的农村留守学生,其中28名男生,女学生31名。被访谈对象全部由学校帮助寻找和确定,他们是1-3年级的学生。其他10名留守儿童是在北京和其他地方寻找的样本。

三、留守的决定因素

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个体层面看,农村流动父母在城市中职业特征和就业状态,以及他们较低的经济地位决定了其很多子女的留守状态。流动农民子女在城市教育中所接受的不平等的低质量的教育也对其子女的留守状态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制度层面上来讲,九十年代末期开始实施的对流动儿童的教育政策以及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巨大不平衡,对农村留守儿童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的产生和增长起着催生剂的作用。农村留守儿童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的存在,一方面折射出流动农民在城市中经济和社会的弱势地位,同时也呼吁体制、特别是教育体制的全方位改革。

(一)收入因素

调查显示,流动农民在城市里的消费支出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住——房租,另一部分是吃——食物。一般来讲,大部分被访谈的农村打工者家庭每月的吃、住花费在500~800元之间。最大的经济负担还是住" 房,大约每月在300~500元之间。在我们访谈时,一些流动农民感叹和抱怨最多的是北京的住房太贵,不到十平米的简易房或地下室,每个月房租就要

三、五百元钱。在父母焦点小组讨论时,一位流动农民说“要不是房租这样贵,我们每个月可以多节省

三、五百元钱。每个月要是再多出这

三、五百元钱的钱,孩子带出来上学就够了。说到底,就是俺们挣钱太少”(农村流动父母焦点小组讨论,朝阳区)。流动农民吃、住每月花费超过一千元的家庭很少。所以,除去这些能够维持最低生存状态的费用,大部分农村打工者家庭每月的净收入剩余在500-800元之间。由此可见,对于大部分农村打工者来说,他们依靠每天超负荷的工作和维持最低标准的生活来获取有限的打工收入剩余。如果他们的孩子在城市读书,除了城市较高的生活费用他们难以承受,城市学校高昂的学费更使他们无力承担。

流动农民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很多学龄子女只能是留守儿童。一位在朝阳区团结湖的打工者说“我们两口子也想过要把儿子接到这里上学,只是北京的消费太高了,再加上还要交什么借读费,一年要好几千,只好作罢,因为我们挣得钱少,供不起。孩子自己倒是挺想过来上学,这样还可以跟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没钱,没办法。要是每月能拿个两千、三千的,就可以考虑把孩子接过来……近两年,肯定不会考虑这个问题,因为自己的工作都没保障……现在的工作不好找,弄不好,自己也得回去”(朝阳—个案)。另一个把两个女孩子都放在老家的父亲说:“我的俩个女孩一个16岁,一个13岁,都没有把她们带过来上学,不是因为她俩是女孩,是因为这儿花费太大,都过来养不起。她俩也想过来,只是说说而已。老二懂事,一想想爸爸挣钱不多,唉一声说,还是在家里上(学)吧”(朝阳—父母个案)。

一位把两个儿子接到北京而把女儿留在老家的打工者告诉我们“叫儿子过来时,我也打电话叫女儿过来上学,我跟她说,你想过来就过来吧,我们不在乎三百五百的,要不你以后说让你两个弟弟过来上学不让你来,怨恨我们。她不肯来,说这儿花钱多,挣得少,怕我们挣的钱撑不住他们三个上学,她说不怨恨我们。说实在的,如果三个孩子都在北京读书,我挣这点钱确实供养不起”(海淀—父母个案)。

在进行农村流动父母小组讨论时,很多家长把子女留守家乡归结为经济和收入的原因,他们在进行讨论时发言说“我的女儿是10年前回老家上学的。那个时候我孩子在北京读书,要交纳很多的借读费,我们两个孩子都在北京上学负担不起。所以把大女儿送回老家”,“孩子带来照顾不过来,钱也不够花”,“把孩子都带过来上不起。小的孩子去年刚带来。大的三年级了,来这里怕语言不熟悉,耽误学习,住的地方太小,带过来经济上也跟不上”,“孩子在北京打工子弟学校读到小学毕业就回老家了。因为打工学校没有初中,当地初中借读费太高,还有学校服装费等等,我们上不起。卖菜一斤就能挣1毛多钱,挣钱太少。老家上学便宜,一个学期只有100多块”,“北京挣不到钱。一提起老二就想哭,不知道她现在长多高了,身体是什么样,现在3年没见到她了。她一直得不到父母的关心,我们很惭愧。要是经济许可的话,我们准备今年底把她带到我们身边。一家人苦也在一起”,“如果把两个孩子都带出来,负担太重,吃的和住的都花费太大,负担不起。而且我们卖菜,早起晚归,根本没有时间管孩子”(农村流动父母焦点小组讨论,朝阳区)。

很多农村打工者用“负担不起”,“经济上跟不上”,“钱不够花”,“挣钱太少”,“挣不到钱”,“供养不起”等等跟收入和经济相关的词语来解释其子女留守的原因,充分说明农村打工者在城市较低的收入和经济地位是其子女留守的最根本原因之一。

(二)职业因素

我们的调查显示,70%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者主要从事买卖蔬菜、水果、鱼、肉、面食和其他小商品生意。他们工作时间超长,绝大多数人每天平均工作时间都在12小时以上。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管理和教育孩子是很多农村打工者把子女留在家乡的重要原因之一。以经营蔬菜者为例。他们每天早晨4~5点之间离家骑三轮车到批发市场打菜,7点左右就要开始在自由市场卖菜,一般在晚上

7、8点收摊,夏天时收摊要更晚。职业特征和就业状况迫使他们不得不把子女留在老家。有些打工者的孩子一直留在家乡,有些孩子带到城市后又被迫返乡变成留守儿童。

谈到自己留在家乡的孩子,一位在北京师范大学附近经营小餐馆的母亲含着眼泪说“我又何尝不想把女儿带在身边,但是把孩子带在身边谁来照看啊?!我们每天从早晨忙到凌晨,像个机器一样不停的转,自己有时都顾不上吃饭,别说照顾孩子了。有的时候孩子放假来北京,我们也不能陪她玩,她就自己蹲在小店的门口看着过往的行人,有的时候很晚了还有客人,我们不能收摊,女儿困的实在不行了,就在空着的小餐桌上趴着睡着了。每当看到女儿这可怜的样子,我这当妈的心里就像刀割一样的痛”(海淀—父母个案)。

在进行父母焦点小组讨论时,很多家长也把子女留守的原因归结为:“我们工作忙,工作时间长,孩子到了北京根本没有人管”,“我们天天在外打工挣钱,晚上回家时孩子已经睡觉,早晨离家的时候孩子还在睡觉,几天下来有时候跟孩子也说不了几句话。有时候不知道孩子在做什么。北京的治安不及家乡好,还是送回老家放心”,“我们也想过要么把孩子接过来,可是再仔细想想又不现实,我们现在都是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孩子来了住哪?到哪里上学?谁来照顾她?这无数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让我们感到绝望啊!”(农村流动父母焦点小组讨论,朝阳区)。

虽然打工者职业影响其子女留守,但不同的职业影响也不同。一般来讲,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者的职业和经营场所相对稳定,也有自己狭小的独立居住空间,他们比从事雇工的打工者稍微有条件把子女带在身边。而从事雇工的大多数农村打工者没有自己独立的居住场所,他们工作的流动性较大、不稳定,时间长则半年或几个月换一个工作,时间短则会在一个月内就换几个工作,或者是在几个月内没有找到任何工作。这些雇工的职业主要包括装修、洗车、开电梯、家政服务和餐饮服务等等。工作和居住特点使他们更没有条件把子女带到城市,而只能把他们留在家乡。有一些雇工职业如保姆,虽然有一些已婚保姆的丈夫也在北京打工,由于她们要与雇主生活在一起,夫妻两人实际上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在北京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住处。这种状况也决定了其孩子只能是留守儿童。

(三)城市打工学校条件差

访谈中,他们经常听到流动农民把孩子留在老家读书的原因归结为“农村的教育质量比北京学校好”。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流动农民所指的“农村的教育质量比北" 京好”有两层含义。一是流动农民所指的北京学校并不是北京的公立学校,而是那些大都没有被政府批准的打工子弟学校。根据我们的调查,北京目前有300多所该类学校,正式注册的学校只有几所,大部分都没有被纳入北京市正规的教育体系。据统计,这类学校接收了近50%左右的农村打工者子女。北京市朝阳区有适龄流动儿童少年8万人,约占全市总数的1/3。其中,在公办中小学借读的学生数为4.3万,在未经批准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的有3.5万人。朝阳区现有打工子弟学校101所,除已批准的两所学校外,其余都未得到合法办学批复。流动农民视这些坐落于城市里并为他们子女创造了学习条件的打工子弟学校为北京的学校。

虽然这些学校为农村打工者子女提供了最基本的接受教育机会,但他们却普遍存在着教学管理不规范、教师流动性大和教学质量低的问题。访谈发现,一些打工者之所以把其随带学龄子女又送回老家变成留守儿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类学校的条件差。在流动家长小组焦点讨论时,许多家长反映打工子弟学校质量不好,孩子在这些学校读书学到的东西太少,不少老师也没有教师证。而老家的学校比打工子弟学校正规,教学质量有保证,课程设置也全面。

一位山东的打工者在儿子读3年级时把他从打工子弟学校转回老家读书,他是这样解释的“我们老家的学校正规些,教学质量有保证,不像这里的打工学校,孩子跟我们说,他们一学期要换好几个老师,这肯定对孩子的学习有影响。北京的教育质量不行,但学费很贵。在这,孩子上小学每学期学费要三百多,老家就二百来块钱,将来孩子参加中考也必须回老家去考,这样,我们两个一合计,就决定把孩子送回老家。那时孩子也懂事了,不用俺娘操多大心”(海淀—父母个案)。

一位在海淀万寿路卖肉的安徽的老乡告诉我们,因为其中一个老乡发现了打工子弟学校的质量问题,很多老乡都把孩子转回老家读书。他说“我老乡的孩子在北京打工学校读了3年书,每次考试都是成绩很不错。可送回老家读书时让他做三年级的卷子,他竟平均才考了40多分。没有办法,老乡只有让孩子再从二年级重新读。这件事情对我触动很大。本来我和爱人工作太忙,一天工作10多个小时,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照顾儿子的学习和生活。这样考虑了几个月,才决定把孩子送回老家。我们老乡今年夏天因为那个事情的关系(孩予回家后跟不上学习),有几个人都把孩子送回了老家”(海淀—父母个案)。

一位在2004年9月份刚刚把女儿从北京送回老家读书的打工者说“女儿上学后就回老家了。孩子非常不愿意回去,并不是北京条件好,主要是因为想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我们还是把她送回了老家。在北京上学的费用太高,而且课本与家乡用的也不一致。我们家乡也有部分孩子随父母来北京在打工学校上学,但转回老家后,什么也不会,功课跟不上。北京的教学质量还不如老家好”(朝阳—父母个案)。

在城市教育体制没有给农村打工者子女教育留出就学空间的情况下,打工子弟学校为这些孩子教育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但是,由于这类学校的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和教学设施落后等等问题,导致了学校的教育质量低下,使很多打工者子女接受着城市的边缘教育,迫使一部分打工者子女不得不把随带子女送回老家变成留守儿童。在北京,农村打工者子女近一半在这类学校读书。政府应该加大对这类学校的管理和扶持,把提高打工子弟学校的教育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使农村打工者子女也能在城市接收优质的教育。

流动农民所指的“农村的教育质量比北京好”的另外一个含义,是指北京和全国其他地区使用的课本和学制不统一,导致一些打工者孩子从北京公立学校或打工子弟学校转回老家读书后跟不上当地学校的教学进度。全国大部分省份在义务教育阶段使用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课本,而北京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大都使用北京出版社的课本。北京市除了海淀区外,其他区、县的小学学制是小学6年,初中3年,而被访谈的一些流动农民家乡的小学学制是5年,初中4年。所以,他们中很多人认为,北京市的课本内容简单,北京小学用6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在家乡5年就能完成的学习。

一位在海淀区打工但孩子在大兴公立学校读书的老乡说“北京公立学校(大兴)开的课程和我们老家的不一样,比我们老家的课要浅的多。以前我们孩子在老家读书时一直占前

一、二名,当然在北京也占

一、二名。但是,等孩子再回老家读书,孩子的成绩明显下降,滑到几十名。说真的,如果不是在北京折腾这一年,说不定我们家孩子都上初中了(回家后复读了一年)。现在想起来我们都有点后悔,是我们不明智的决定,耽误了孩子的学习。况且将来孩子参加中考还必须回户籍所在地,考试命题也是根据老家的课程设置的,综合各方面因素,我们决定把孩子送回老家。当时下这个决定我们也挺犹豫的,毕竟孩子还小,担心孩子一旦离开我们适应不了,我们也不忍心,但为了孩子的学业我们也只好出此下策”(海淀—父母个案)。

由此可见,由于城市里的打工子弟学校条件差以及城市与农村学校学制与教学内容的差异,迫使一部分打工者子女由流动儿童又变成留守儿童,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增加。

(四)义务教育的城乡分割

从制度层面上看,义务教育的城乡分割是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产生的重要因素。在城乡义务教育分割的制度制约下,流动儿童教育政策设计的偏差与不合理,以及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巨大不平衡,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数量的不断增加。

1. 流动儿童教育政策设计的偏差与不合理

政府相关部门对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大致始于九十年中期以后。一系列政策法规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积极解决流动儿童少年的就学问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体制以及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是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相联系,一些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政策规定仍然没有也很难跳出户籍制度的制约,它的某些政策规定和条款不可能从根本上帮助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而且,它对今天农村留守儿童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的产生起着催生剂的作用。

相关政策规定对留守儿童群体的催生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农村流动人口子女跟随父母流动权利的限制。相关政策条款明确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常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流;流动儿童少年中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对携有流动儿童少年者,应查询其户籍所在地有无监护子女上学的条件,公安机关应积极予以配合。第二,对父母来北京打工不足半年或没有办理暂住证的打工者子女教育权利的限制。《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指出,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的,可以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借读,接受义务教育。很明显,很多来北京打工不足半年或者没有办理暂住证的农村打工者,他们的子女在城市就学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被排斥在了学校的大门之外,只能回家乡接受教育,变成留守儿童。第三,对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收取费用的不平等。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规定,流动儿童少年符合在本市借读条件的,由其父母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该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其父母的身份证、在本市的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等证明材料向暂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 (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上述主管部门经核准同意后,为其开具“在京借读批准书”。流动儿童少年可持“在京借读批准书”和原就读" 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暂住地附近学校联系借读,经学校同意后即可入学;流动儿童少年在本市公办中小学借读,学校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其收取借读费和相应的杂费。

流动儿童的教育政策对农村打工者子女的留守决策起着极大作用。相关政策规定对农村流动人口子女跟随其父母流动权利和其他方面的制约,没有给农村打工者理性决定其子女是“随带”或“留守”提供自由选择的制度空间。同时,由于政策中收取“借读费和杂费”的相关规定,给城市部分收取流动儿童的公办学校高收费和多收费提供了政策性的保护,把一些农村打工者子女被排斥在公立学校的大门之外。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北京市的借读费和杂费标准是:流动儿童在小学就读的费用是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该政策的执行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城市学校对流动儿童入学收费巧立名目,收取的费用几倍甚至十几倍高于规定的标准,使很多农村打工者对城市学校望而生畏,或者把子女送进打工子弟学校,或者使子女变成留守儿童。

一位先是把女儿带在北京后来又把她送回老家的打工者告诉我们“为了能让孩子接受到正规学校的良好的教育,我们不惜金钱,想方设法把孩子弄进北京公立学校(丰台某小学)读书。当时孩子9岁,读三年级。后来我们只让孩子在北京上了一年学就把他送回老家了。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在北京公立学校读书花费太大,什么借读费、赞助费、学费、兴趣班、课外活动费等等,这些费用超出了我们的支付能力。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和孩子是2002年正月初八来北京的, 2002年十二月份回的老家,这十一个月整整花了我们一万两千多块钱”(海淀—父母个案)。另一位两个孩子都在北京出生,但到了上学年龄把孩子送回老家的流动农民说“我家两个孩子都是在北京生的。大女儿7岁时就送回家读书了,当时这附近没有打工子弟弟学校,北京的正规学校要交很多的赞助费、借读费,要几千或上万块,我们上不起。第二年,二女儿也送回家读书了。两个孩子都交给我爸我妈照看”(海淀—父母个案)。

在由32位农村流动父母参加的两次焦点小组讨论时,有近一半(15位)的父母把孩子留守的原因归结为“公家学校手续多,借读费太高,上不起。孩子要上学只能到打工子弟学校或是老家上”(农村流动父母焦点小组讨论,朝阳区)。由此可见,流动儿童教育政策设计的不合理,是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的制度原因。

2.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巨大不平衡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简称该政策为“两为主政策”)。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很多地方也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并相继取消了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借读费”政策。北京市政府规定:全日制公办学校应该成为接纳流动儿童入学的主渠道,对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北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自2004年9月新学年开始,全市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对符合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条件的借读生免收借读费;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程序为: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开具“在京借读证明”、联系就读学校。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应持“在京借读证明”,到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初中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显而易见,近几年来,农村打工者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空间越来越大。一方面,政府的关注和政策干预为打工者子女教育提供了制度上的空间和保障。同时,由于近几年一些城市小学生源下降,教育资源有很大的利用空间,这为农村打工者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提供了硬件的保证。如果城市能够把对城市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村打工者视为他们一员的话,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和教育资源来帮助他们解决子女的教育问题。但是,由于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巨大不平衡,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我们的调查显示,一部分打工者子女仍然被排斥在公办学校大门之外。某些北京的公办学校在教育资源闲置的情况下,置国家政策规定和流动农民子女的前途于不顾,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垄断城市的教育资源,通过多收费、高收费和乱收费的方式,把一部分农村流动儿童和渴望由留守儿童变成流动儿童的农村流动人口的子女排斥在城市学校的大门之外。根据我们的调查,北京市在2004年9月份取消“借读费”后,某些学校却打着别的旗号对外地孩子高额收取费用,每个学生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最高的是要求一次性交纳3万元。如果外地人不能交纳这些额外费用,学校就以没有名额或座位为借口拒绝接受外地孩子。农村打工者告诉我们,北京有些学校也明确指出“借读费”已经取消,但他们要收一点学生课桌费或赞助费,否则,就说没有位子。

一位在朝阳区双花园小区经营蔬菜的打工者气愤地告诉我们他的经历“从报纸上知道北京的学校今年秋季不再多收取外地孩子的钱了,我就想把孩子接出来读书。我8月10日就到附近的小学申请,可学校说没有位子了。但他们又说,如果我们能多交纳3000元钱,还说不给发票,孩子就可以来读书。还说这不是什么借读费或赞助费,是自愿交纳的学校建设费。我一听就明白了怎回事,这还是对外地孩子多收费。不多交钱,他们宁愿把课桌空着。我一年也就能挣上

三、四千块钱,剩不了钱我出来打工受这苦干啥?算了,不接孩子出来了”(朝阳—父母个案)。

另一位在海淀收废品的流动农民也告诉我们“如果北京学校不多收我们外地孩子的钱,我们挣得还能凑合着抗住让孩子来城里读书。我们知道9月份不多收钱的政策后,几个老乡合计" 着要把孩子接出来读书。去找学校时,学校不让我们老乡几个人一起进办公室,要一个—个人的谈。结果还是要我们多交钱,说学校经费不足。我们两个老乡一下子都拿不出两千元,只有一个掏了钱的老乡的孩子被接受……,其实那个学校的质量也不怎样”(海淀—父母个案)。

五、留守儿童对“打工”与“留守”的评价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对“打工”及“留守”生活的评价充满矛盾。从他们对“打工”的评价上看,一方面,留守儿童对“打工”本身并不持肯定评价,另一方面,他们又高度认同父母做出的外出打工决策;从他们对“留守”原因的理解上看,一方面,他们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跟随父母到城市而不愿意离开父母自己“留守”家乡,另一方面,他们又对父母的“留守”决策持理解和支持的态度;从他们对个人留守生活的价值判断上看,虽然他们不愿意过留守生活,但他们并不认为留守生活只有消极影响和痛苦记忆。

(一)农村留守儿童眼中的“打工”

留守儿童是我国流动农民家庭迁移不断增加所产生的一个特殊的派生群体,没有自八十年代开始的大规模的农民跨区流动和外出打工,也就没有今天群体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那么,在父母因为外出打工而位置缺失的情况下,留守儿童本人是怎样看待和认识自己父母外出打工的呢?在保岱和矾山两所中学进行的留守儿童的小组讨论中,我们首先让他们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认为什么是打工?父母为什么外出打工?”。

(1)“什么是打工?”

“打工就是受人剥削”(矾山组)

“是父母迫不得已的选择”(保岱组)

“父母在城市工作,受别人的气”(矾山组)

“就是出去受苦挣钱”(保岱组)

“到外地工作,维持家庭生活”(矾山组)

“去城里人的工厂工作,维持家庭生活”(矾山组)

“就是养家糊口”(保岱组)

“家里地少,出去挣钱”(矾山组)

“去外面挣钱,供孩子上学”(矾山组)

“是挣钱,让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保岱组)

“不在本县内工作”(矾山组)

(2)“父母为什么外出打工?”

“有时在外打工比在家种地收入高”(矾山组)

“让自己家比别人家更富裕”(矾山组)

“外出打工是为了还债”(保岱组)

“为了过好日子”(保岱组)

“不去打工,家里生活会很困难”(保岱组)

“不去打工的话,仅仅依靠种地和在农村做活,根本挣不了钱”(保岱组)

“供应子女上学”(矾山组)

“让我们有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矾山组)

“打工可以使孩子有很好的前途,让孩子上大学”(保岱组)

“父母不外出打工,姐姐就没有办法上大学,我也没有办法继续读初中”(保岱组)

(保岱和矾山中学农村留守儿童焦点小组讨论资料)

从农村留守孩子们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打工”本身的定义和父母为什么外出打工持双重评价的态度。很多孩子都对“打工”持一种否定评价的态度,他们用“受人剥削”、“迫不得已”、“受别人气”、“受苦挣钱”等等字眼来描述和界定“打工”。一个矾山中学的学生在作文中写到“我讨厌打工,是它抢走了我的父母,是它让我享受不到了同龄人所拥有的父母之爱。打工拆散了我和父母在一起的家。我现在拥有的家,它不是远方的那个家,也不是家乡的这个家,而是一个心家,懂吗?一个在我和爸爸妈妈每个人心里的三口之家,一个不管分隔多远而分不开的家”(矾山,学生作文)。在对“父母为什么外出打工”的评价上,留守儿童基本上持一种积极评价的态度。他们大多数人认为,父母外出打工是为了“过好日子”、“比别人家更富裕”、“比在家种地收入高”、“打工可以使孩子有很好的前途,让孩子上大学”、“让我们有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等等。由此可见,从个体利益上讲,农村留守孩子们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和希望父母离开自己外出打工,但是,为了家庭的整体利益,他们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父母的外出打工选择。

(二)留守儿童心中的“留守”原因

留守儿童本人又是怎样来看待和评判自己父母做出的留守决策呢?在留守儿童的焦点小组讨论中,孩子们自由表达了他们自己的看法。

“父母为什么要把我留在家乡?”

A.矾山组:

1. 在城里上完初中非回老家,没法上初中;

2. 城市里人生地不熟,找不到初中;

3. 因为那里读书特别贵,要交纳借读费;

4. 一是我自己愿意留下,二是父母在外没有定居生活;

5. 父母没有固定的工作,东奔西走,怕影响我的学习成绩;

6. 那里的学费太多,还要交纳借读费,家中的经济不是太好;

7. 在老家学习稳定和质量好;

8. 城市坏人多。上学要交纳借读费;

9. 父母在城市是临时工,我在农村读书可以节约一些开支;

10. 父母在城市工作不会分心。在城市什么费用都比较贵,他们的工作也不是很稳定。家中有姥姥和爷爷奶奶,我在家能够照顾他们;

11. 北京上学费用太高;父母在城市特别忙,照顾不上我,也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

B. 保岱组

1. 因为把我们做子女的带到城市开销太大,而他们赚钱少,学费又高,要交纳借读费,所以没有带我们去城里;

2. 因为父母挣上钱很不容易,又没有时间照顾我;

3. 因为没有时间照顾我;

4. 不想连累我;

5. 我认为父母把我留在家乡是为了让我好好学习,独立生活;

6. 因为父母怕我在外受苦,所以不让我出去;

7. 那里开销大,读书要交纳借读费;

8. 因为他们怕我到那里不习惯;

9. 因为城市里的消费太高;

10. 因为城市消费特别高,比工资还高;

11. 为了多挣钱,养家糊口;

12. 他们怕我到那里不习惯,受城市孩子欺负;

13. 城市开支大,花销多;

14. 父母让我在家无忧无虑的生活,不在外面受气;

15. 他们太忙。

(保岱和矾山中学农村留守儿童焦点小组讨论资料)

由孩子们的上述讨论可以看出,留守儿童心中对外出打工父母做出的“留守”决策主要有三方面的理解。一是打工父母的工作特征决定了他们的留守状态。二是流动父母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的留守状态。三是因为城市里的“借读费”迫使他们留在家乡。另外,有的孩子把留守原因归结为为了避免城市人对农村人的欺负和歧视,认为父母只所以把他们留在家乡,是因为“他们怕我到那里不习惯,受城市孩子欺负”,“父母让我在家无忧无虑的生活,不在外面受气”。

从孩子们的讨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虽然孩子们被打工父母留在了家乡,但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表现出遗弃感,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对外出父母抱怨和不满。相反,他们对打工父母的“留守决策”持积极肯定、理解和支持的态度。我们认为,这种对父母留守决策的积极认同变成了农村留守儿童“孤留”家乡的精神支柱。

(三)留守儿童对留守生活的评价

父母外出打工使农村留守儿童经历着父母关爱、照顾和培养教育等等方面的缺失,给他们的生活、学习和性格行为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那么,农村留守儿童个人是怎样评价自己的留守生活,怎样评价父母外出打工后对他们的影响呢?

父母外出打工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保岱中学焦点小组讨论

好处:

1. 可以培养我们果断的判断力;

2. 可以锻炼我们独立生活能力,例如说洗衣服、做饭;父母外出打工了,我们就会去地里多做活;

3. 父母不在家里,孩子遇事可以自己解决,学会为人处事与朋友交" 往;

4. 遇到困难能自己解决。

坏处:

1. 遇事没有可以诉说的地方,心里的话跟父母说不上,心里很难过,毕竟只有父母才能懂孩子的内心。有苦无处诉说,有心事和受气也无处说,孩子遇到困难无处求助;

2. 大了父母和孩子间的距离;长期见不到面,感情疏远,没有人照顾;

3.没有人告诉我们行为的对错;

4.不能和父母在一起,不能和父母共享快乐或者悲伤;不能与父母共享自己开心的事情以及自己的新发现;不能与父母共享自己成功的喜悦,例如说好成绩、得到老师的表扬等;也不能向父母倾诉自己失利时的痛苦;

5.孩子很想自己的父母,每次回家不能见到父母,只能看到照片,心里很难受。看其他的孩子都能和父母在一起,心里很失落。尤其到节假日的时候;

6.在学习上得不到父母的帮助和指导,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分神,光想他们;

7.生病没有人照顾,吃饭吃不好,和别人在一起不自由;

矾山中学焦点小组讨论

好处:

1.锻炼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总是想着自己的行为要为自己负责;

2.生活和学习稳定,不用跟着父母在外四处奔波;

3.照顾家里的爷爷奶奶,有帮助于父母在外专心工作;

4. 磨练自己的意志;

5. 什么事情都会认真更好地做出判断,没有依赖;

坏处:

1. 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会产生我们与父母的距离;从小离开父母,让我们感受不到父母的关心;

2.父母不能亲自教育我们;约束力变小;父母不在家,没有人管自己,会有些放纵;

3.想念父母时上课不能专心听讲,学习成绩下降;学习上遇到不懂的问题,没有人帮助我,对我的学习没有了督促。上课时老走思想,想和父母在一起时候的开心事情;有时也是一种激励。当想到父亲在工地上那样辛苦为了给家里挣钱,自己却没有好好学习,便觉得对不起父亲;

4. 心里事情没有办法告诉父母,只有自己放在心里;

5. 精神上影响不小。使我们变得有些孤僻,觉得让我从很高的地方落下来,无依无靠。

(保岱和矾山中学农村留守儿童焦点小组讨论资料)

从农村留守儿童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个小组的孩子们都能用非常客观和辨证的观点去评价留守生活和父母外出打工对自己的影响。虽然父母缺位对他们的负面冲击是巨大的,但是,很多孩子都能够清楚地指出留守生活对他们积极的影响。

六、留守儿童生活的特殊形态

(一)留守儿童的监护者

农村流动父母双方外出打工后,意味着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位置的缺失。那么,这些留守孩子跟谁生活在一起,由谁来关心、保护和照顾他们呢?访谈中我们发现,父母外出打工后,一般来讲,绝大多数留守孩子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通常情况下,留守儿童需要搬到这些祖辈的家里,如果祖辈一直与他们住在一起,留守儿童就不需要搬家了。有时候,留守儿童要从自己的村庄搬到另外一个村庄去。如果这些老人需要照顾几个儿女的留守孩子,为照顾方便,孩子们一般都要搬到老人家里去住,或者在那里吃饭后再回到自己家独居。

也有一部分留守孩子是住校生,一般是两个星期才回家一次。据家长和留守孩子们反映,寄宿是解决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问题的好办法之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留守儿童都有资格住校。在我们的调查地点,小学基本上都是走读生,离学校5里远的初中生才符合住校条件。

在父母外出打工后,农村留守儿童有四种被监护方式。一种是隔辈监护,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他们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在我们访谈个案中,他们占监护者总数的90%左右。他们的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年龄最大的是82岁,最年轻的是53岁。这些人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文化水平最高的一个监护人曾经当过小学教师。第二种监护方式是上辈监护,监护的主体是叔叔、婶婶,舅舅、舅妈,姑姑、姑父,姨、姨父,干爹、干妈。这类监护在我们的访谈中所占的比例不是很大,约5%左右。但是,这种监护方式存在着监护权比较频繁流动的问题。也就是说,留守儿童的生活不像跟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居住在一起那样稳定,他们有可能因为这样和那样的原因,如监护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监护者与监护者本人或是跟他们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原因而更换监护人。第三类是同辈监护,监护者是哥哥、嫂嫂或姐姐、姐夫。这类监护者一般是年纪较轻,文化水平也较高,如果有就业信息或机会,他们随时都会外出打工。所以,该类监护者也存在着监护权不稳定的问题。最后一种是监护缺失,也就是农村流动父母外出打工后,把监护权交付给了留守儿童自己。这类留守儿童往往除了要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外,他们还要承担起农业劳动力的角色—照顾好自家的农田。

(二)留守儿童的逆向监护

我们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访谈中发现,一些孩子把他们被留在家乡的原因之一归结为能够照顾爷爷奶奶或是姥姥姥爷。在对农村流动父母的访谈中也发现,他们一部分人把孩子留在家乡的原因是能跟老人做个伴或帮帮家里老人。虽然大部分的监护者能够给留守儿童在生活上提供一些支持和帮助,但是,由于一些监护人年龄偏大、身体有病、生活不能很好地自理等等原因,他们不但不能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些生活的照料,相反,留守儿童在洗衣、做饭、买药看病等等方面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监护人,这类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实际上变成了逆向的监护。

一个留守儿童个案这样写到“爸爸打工走了,剩下我和奶奶两个人一起孤伶伶地生活。这是我必定要经历的日子,因为家庭条件差,一年地里的收入也很少,我又要读书,花钱很多,使父亲承担了很大的负担,不得不去打工挣钱……爸爸临走前眼含泪对我说,我的好孩子,你要听话,留在家乡,我去外地打工照顾不上奶奶了……你现在是我们家的支柱,你要照顾好奶奶……”(矾山—儿童个案)。

留守儿童生活的逆向监护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阶段性的逆向监护,比如一些孩子提到爷爷奶奶或者是姥姥姥爷患有肺病、哮喘、胃病等等,到了冬天就容易犯病,不能出门,不能下地,这时照顾老人的重担大部分就落在留守儿童肩上。有时候为了照顾老人,他们被迫由在学校住宿变为阶段性的走读。留守儿童告诉我们“奶奶好像是59岁,身体不好,有时候还很厉害,好像是肺结核。厉害的时候,连饭也不能做,我在家,就我做,我不在,就爷爷做饭”(保岱—儿童个案)。“奶奶经常生病,一年四季都吃药,冬天还要输液,这个时候我就要从学校赶回来帮忙”(矾山—儿童个案)。“奶奶生病后,一家三口的饭都是我做。奶奶给我传授了不少的手艺呢。每到周末的时候,我会改善一下伙食,包些饺子吃。当然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多包些给同院住的大伯大娘也送些过去,毕竟在平时大伯和大娘也给我了很大的帮助”(保岱—儿童个案)。“我的衣服自己洗,回家也给姥姥姥爷洗,太大的我就洗不动了。也去地里帮他们干活,我能锄地、拔苗,反正能做的就尽量做”(保岱—儿童个案)。

另一种是长期和持久性的逆向监护,比如有的留守儿童的亲人长期患有慢性病,需要留守儿童持续性的生活护理。一位父亲在外打工,母亲患有精神病的女孩子告诉我们“爸爸出去打工后,家里的一切都由我一个人挑了起来。我早晨5点多起来给我和妈妈做早饭,同时还要把妈妈的中饭做出来放在电饭锅里,因为我中午不能回家吃饭。下午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收拾家,然后开始做饭、伺候妈妈,去地里干活,等一切都忙完了,也就9点多了,一天天这样下来,我已经什么精神都没有了,学习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妈妈" 神志清醒的时候总会一遍遍的重复连累了我,不能给我做饭,不能给我做衣裳,还要我伺候她。妈妈心疼女儿的心情我理解,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妈妈连累了我。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保岱—儿童个案)。

留守儿童生活的逆向监护不但给他们的生活增添了很大的负担,而且给他们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他们替代父母照顾老人的生活,在很小的年纪就过早地承担起成人的责任和义务。这一切对他们现在和将来的全面成长和发展都是很不利的。

(三)留守儿童的“动态留守”

访谈中我们发现,约有一半左右的农村留守儿童都有过跟随父母在城市流动的经历。这里的流动不是指孩子对父母的短期访问,而是指他们跟随打工父母在城市生活或学习半年以上的经历。留守儿童的留守不是静止的,而是一种动态的留守。一般来讲,在小学阶段,留守儿童的留守处于动态活跃阶段,他们经常处在流动—留守或留守—流动不断交替的过程中。在进入初中阶段后,儿童留守进入相对稳定的时期,很少有在初中学习阶段再发生流动。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小学阶段孩子自律能力较差,很多家长反映把孩子放在老家不放心,一旦城市的条件允许,他们便会选择把孩子带在身边。待孩子

四、五年级稍大后再把他们送回家乡。二是初中阶段的孩子自律能力大大增强。流动父母认为,孩子上了初中后就是大孩子了,很多事情自己可以做,也能自己管好自己,在老家父母不用太操心。另外,初中阶段城市的教育花费太高,绝大多数农村打工者承担不起,而打工子弟学校的初中部又很少,质量也太差。所以很多打工者几乎都选择在这个阶段让子女留守家乡读初中。

根据访谈,我们发现有三种类型的农村留守儿童。一种是留守—流动—再留守型的留守儿童。即父母全都外出打工后,起初是把孩子留在家乡,等父母在城市稍微站稳脚跟后,再把留守孩子接到城市(一般来讲,如果这时候孩子已经读到初中或高中,流动父母是不会再把孩子接到城市来的)。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孩子又被送回农村老家留守。第二种是流动—留守型的留守儿童。即留守孩子出生在城市或者父母外出时就被带到城市,他们很多人在城市完成小学教育,在即将读初中时才被送回老家留守。我们在对留守儿童的访谈中发现,这类孩子操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们在讨论时敢于发言,也很自信。他们的言谈举止时时刻刻流露出对城市生活的留恋和向往。在同伴的眼里,他们是半个城市人,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第三类是从未有过流动经历的留守儿童,他们大多也去过父母打工的地方,但这只是短期滞留,而不是长期居住。与他们谈起对城市的印象,他们抱怨城市的空气不好,他们也不喜欢城市的家“又小又破,睡觉也太拥挤”(保岱中学留守儿童焦点小组讨论)。他们也感到孤独“在城里没有同学和朋友玩”(保岱中学留守儿童焦点小组讨论)。

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儿童在留守—流动或流动—留守不断变换和交替的过程中成长。这种生活的动荡和学习环境的不稳定状态对他们的生活、教育等等方面都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结 语

本研究在儿童留守的决策因素方面,开展了大量深入调查。调查发现,影响父母做出儿童留守决策的主要因素是:父母的职业不稳定、在城市收入低、城市里的民工子弟学校教学水平差等原因。但是,在这些人们似乎凭想象也可以知道的影响因素之外,我们发现,近两年导致儿童留守的最主要因素事实上是体制因素。前几年,城市对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限制主要体现为政府的歧视性政策,核心是指导思想上明确规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就学,具体措施上规定城市学校收取借读费。2003年以来,新一届政府高度关心农民流动问题,流动儿童教育政策也发生重大转折,明确规定流动儿童要和城市儿童一视同仁,借读费也宣布取消。从道理上讲,在借读费为零或者微乎其微的条件下,大量留守儿童将结束留守生活,随同父母进入城市读书。但是现实却不是这样。我们的大量访谈发现,事实上城市学校并没有执行中央的政策精神,借读费、赞助费仍然普遍存在,而且收费水平仍然很高。城市学校这些行为构成了留守儿童进城的基本制度障碍。所以,中央的政策导向虽然改变,但是政策阻力仍然山重水复。从这个角度看,未来解决巨量儿童留守的问题,最重要的工作是打破城市学校本身的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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