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论文> 其他论文> 刑法文本中“其他”用语的分类

刑法文本中“其他”用语的分类

上传者:网友
|
翻新时间:2022-08-05

刑法文本中“其他”用语的分类

面对刑法文本中如此庞杂的“其他”用语,为了学习与研究的方便,笔者将在本文中根据“其他”所起到的作用、其与前文所述事项的关系、其修饰对象的个数和其指代内容的内涵与外延四种标准加以划分。

一、定罪意义的“其他”、量刑意义的“其他”和定罪与量刑双重意义的“其他”

根据刑法文本中“其他”所指代内容是定罪事实还是量刑事实,可将其分为定罪意义的“其他”、量刑意义的“其他”和具备定罪量刑双重意义的“其他”。这是对刑法文本中的“其他”最基本的分类方式,因为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将刑法中的“其他”划分为用于定罪意义的和量刑意义的本无可厚非,但是在进行理论研究和现实的司法操作中,有极个别的“其他”既对定罪产生影响,又对量刑产生影响,故而就产生了既定罪又量刑双重意义的“其他”。这种划分方法有助于帮助我们正确地认识不同案件事实的功能和作用,以便于更加合理的定罪和量刑,也有助于我们对刑法理论和刑法文本表述的合理性进行更加深入地研究。

具备定罪量刑双重意义的“其他”还存在于拥有多个量刑幅度的刑法文本中,且仅存在于该种刑法文本的首个量刑幅度中。如《刑法》第388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款中的第三个“其他”,即“其他较重情节”就具有定罪量刑双重意义。量刑意义层面上显而易见,是与“数额较大”的社会危害性相当的事实情况,是量刑情节。至于定罪意义层面上,这里虽然不能够说是数额犯,但是如果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那么就有可能不认为是犯罪。举例来说,如果某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实施了条文中描述的行为,但是没有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如果也没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况,就不认为是犯罪;可如果是造成了属于“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况,那么仍然构成本罪,从此方面来讲,这里的“其他较重情节”也具有定罪意义。所以,这里的“其他较重情节”也应该算是具有定罪量刑双重意义的“其他”。

当然,定罪意义的“其他”、量刑意义的“其他”和具备定罪量刑双重意义的“其他”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织并存的。在同一条文中可能既有定罪意义的“其他”,又有量刑意义的“其他”,甚至还有可能存在定罪量刑双重意义的“其他”。如前文中提及的《刑法》第388条第2款的规定里,就存在这三种意义上的“其他”:本款中一共有五个“其他”用语,第一个“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和第二个“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都是定罪意义上的;第三个“其他较重情节”是定罪量刑双重意义上的;第四个“其他严重情节”和第五个“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又都是量刑意义上的。

二、选择性的“其他”和并列性的“其他”

根据刑法文本中的“其他”和前文所述事项的关系可以将“其他”分为选择性的和并列性的两种。这种划分方法有助于帮助我们更加准确的理解法律条文的内在含义,在定罪时准确定性,量刑时合理科刑。

所谓选择性的“其他”,是指“其他”用语所指代的内容和前文中所述的事项是选择性的,我们需要从中选择一个来接受法律规范地调整的情况。这种类型的“其他”之前一般会有“或者”字样。如《刑法》第163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本款中的“其他单位”前缀“或者”字样,与前文所述的“公司、企业”之间是选择性的关系,我们需要选择其中之一来接受本法条的调整。再如《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款中的“其他危险方法”和“其他公司财产”前缀“或者”字样,与前文所述的“放火、决水、爆炸、投毒”和“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之间是选择性的关系,我们需要选择其中之一来接受《刑法》第114条的调整。

三、单一修饰对象的“其他”和多个修饰对象的“其他”

根据刑法文本中的“其他”所修饰对象的个数可以将“其他”划分为单一修饰对象的“其他”和多个修饰对象的“其他”。使用这种划分方法有助于帮助我们厘清刑法文本内部的逻辑关系,进而明了刑法文本规范和调整的范围与方式,达到准确适用、全面规范的目的。同时这种划分方法也有助于我们解决刑法理论学习和研究中所遇到的部分疑难问题,让我们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虽然这种划分方法看似简单,但是在理解某些具体的刑法文本时却纷繁复杂,需要在法学之外运动语言学和逻辑学的相关知识,才能够正确的加以划分,进而达到准确理解法律文本的目的。 所谓单一修饰对象的“其他”是指“其他”所修饰的对象单一,也就是说由其他作为修饰词的偏正结构中的中心词是一个。使用这种类型“其他”的法律条文句式结构相对简单,在理解“其他”的时候从语言本身不易产生误解。例如《刑法》第77条第1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本款中的“其他”所修饰的对象单一,“罪”作为偏正结构中的唯一中心词而受到“其他”的修饰。

所谓多个修饰对象的“其他”是指“其他”所修的对象有两个以上,是由一个完整的偏正结构和若干个省略的偏正结构组合而成的语言结构群。这种类型的“其他”就需要运用语言学的相关知识加以分析,避免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举例来说,《刑法》第169条之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4款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本款中的“其他”就存在着两个修饰对象,分别为“单位”和“个人”。如果将本款中的“其他”理解为是单一修饰对象的情况,也就是认为“其他”仅修饰“单位”而不修饰“个人”,将会导致对整个刑法文本理解上的偏差。

在进行这种划分的时候还必须注意那些表面上看似是多个修饰对象而实际却是单一修饰对象的“其他”的使用情况,否则会导致理解上的错误和逻辑上的矛盾。例如《刑法》第188条第1款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乍一看本款中的第二个“其他”似乎是属于存在多个修饰对象的情况,也就是说“其他”所修饰的是“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多个。可是我们仔细分析一下本款的意思,其他之前的“信用证”和其他之后的“保函”是子集和母集的关系,使用“其他”是表示列举未尽,符合逻辑学和语言学的基本规律。而“信用证”和“票据、存单、资信证明”之间并不存在交集,从逻辑上来说是并列的关系,如果“其他”同时也修饰“票据、存单、资信证明”则会出现逻辑上的矛盾,也不符合语言学的基本规律。用通俗点的例子来表明这个问题:“苹果或者其他水果、面包、鸡蛋、果汁”。这就好比《刑法》第118条第1款中的“其他”用语的句式结构和词语内涵。“苹果”相当于法条中的“信用证”,“水果”相当于法条中的“保函”,“面包、鸡蛋、果汁”相当于法条中的“票据、存单、资信证明”这些与“信用证”不存在交集的事物。在“苹果或者其他水果、面包、鸡蛋、果汁”这一表述中,我们很清楚的能够看出这是四种事物的并列表述,只不过第一种事物的表示是采用选择性的句式结构,说白了应该是水果中的一种和“面包、鸡蛋、果汁”三者的并列。因此,对于本法条的理解应该是这样的:“……,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仅需要从法学内部去理解刑法文本,更重要的是要运用语言学和逻辑学里的相关知识,才能够准确理解刑法文本的准确含义。

四、单法条限制的“其他”与多法条限制的“其他”

根据“其他”所指代的内容是只受到本法条所列举的“同类”事项的制约,还是同时受到其他相关法条“同类”事项的制约,可以将“其他”分为单法条限制的“其他”与多法条限制的“其他”,这需要运用语言学中的语义指向分析法加以把握。这一分类的意义在于引导司法人员与刑法学者在解释与把握“其他”的内涵与外延时,是在本法条内确定“其他”的范围,还是要同时考虑其他相关法条对“其他”进行体系性的解释以便准确地把握其范围。

单法条限制的“其他”,是指“其他”用语所指代的内容只需要通过本法条已经列举的同类事项以及法条本身的含义就可以准确把握与认定的情况。如《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条中的“其他”就属于单法条限制的“其他”。因为本条中“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范围只要通过与本条中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用语进行对比就可以准确把握与认定,不需要再参考其他法律条文来确定其范围。根据目前的立法现状与通说,本条中的“其他”用语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可以通过循环解释来获得“其他”的具体含义:前面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规定着“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意义,是指那些危害程度、紧迫性程度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程度的暴力犯罪;后面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制约、规定着前面“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的意义。所以,行凶是指故意实施的会对公民身体造成重伤结果甚至致人死亡结果的暴力行为;杀人是指故意实施的暴力杀人,不包括过失致人死亡和非暴力的故意杀人;抢劫是指以情节严重的暴力实施的、严重危及了公民的人身安全的抢劫,不包括以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强奸指以暴力方式实施的、在侵犯妇女的性权力的同时对其人身安全又造成了严重危害的强奸,不包括以非暴力方式实施的强奸行为。

当然,刑法文本中的“其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更为详细的划分,比如依据犯罪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犯罪的“其他”和单位犯罪的“其他”;依据“其他”所在文本的位置分为总则的“其他”和分则的“其他”;依据修饰对象的不同分为修饰人的“其他”、修饰物的“其他”和修饰行为的“其他”;依据“其他”所在罪的属性分为自然犯的“其他”和法定犯的“其他”;依据其他的作用可以分为兜底性作用的“其他”和区别性作用的“其他”;依据其他所指代的内容是通过事实的判断还是价值的判断来确定的可以分为记述意义的“其他”和规范意义的“其他”等等,限于研究方法的需要和篇幅的限制,在此仅列举与语言学解释相关的分类方法。

下载文档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网友最新关注

难忘的一件事
My friends(我的朋友)
大手和小手
有趣的小表弟
梦中的公园
榆林匆匆三日游
《游动物园》
我的家乡
美丽的净肠河
难忘的一件事
小蜜蜂闹钟
大公鸡
亲爱的妈妈
给妈妈的一封信
买东西
农工民主党入党申请书
广电新闻专业大学生入党申请书
2012年7月大学生入党申请书6篇
2012年大学生入党申请书5份
2012年7大学研究生入党申请书
2012年大学生入党申请书
2012年入党申请书范例n篇
2012年3月入党申请书范文
2012年7月入党申请书范文2篇
2012年高中生第二份入党申请书
幼儿教师的入党申请书
大学生干部入党志愿书
2012年大学生入党申请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600字作文
2012年优秀大学生入党申请书
北京地铁黄庄车站施工期衬砌结构可靠性分析
基于交通分配算法的城市客运方式划分研究
华盛顿轨道交通的建设历程
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整孔箱梁架设施工技术
羌笛音乐文化
华侨音乐家储望华钢琴作品
地铁天津站交通枢纽工程地下结构新型防水材料应用技术
浅议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区间活塞通风
城市轻轨高架桥连续箱梁时效变形试验
析王建中钢琴作品的和声手法
慢起慢落时磁浮车辆与钢轨道框架耦合共振分析
对国内音乐研讨的思考
关于BRT和轨道交通的理性思考
大跨度箱涵桥顶推施工技术
轨道交通换乘站自动化系统方案
《从现在开始》第二课时教学设计
《赵州桥》教学设计2
《称赞》教学设计1
《纸船和风筝》教学设计1
《称赞》教学设计2
《从现在开始》第二课时教学设计4
《从现在开始》教学建议
《纸船和风筝》教学设计2
《蓝色的树叶》教学设计片断
《蓝色的树叶》教学设计3
《纸船和风筝》学习目标和教材简说
《纸船和风筝》教学建议
《蓝色的树叶》教学设计2
《从现在开始》第二课时教学设计3
《从现在开始》第二课时教学设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