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和妹妹准备去玩。走到楼下时看见三个小学生,大概是三年级的。她们把信箱打开,把里面的信封全部拿出来,然后关上信箱门。
我原本以为她们是要拿属于自己的信件。没想到,她们把手中的信封拆开把里面的卡拿出来,把信封扔在地上。我看了一下被她们扔掉的信封,上面写着“大润发有限公司”,里面还有一张广告纸。我知道,大润发是百货商场,而且信封上还标明贵宾卡。我猜想:这一定是人家订的东西,如果订货人接不到卡,会有多着急呀!
想到这里,我便拉着妹妹跑向那三个小学生。我对她们说:“你们不能拿走这些东西!”她们其中一个人说:“为什么不可以,这是你家的吗?”我看书上说,不经过人家同意就私自看信的,是侵犯隐私权的。所以我说:“这不是我家的,但也不是你家的,你不能拿。你想想,如果你是那个丢信人,你接不到信,你的心情会怎样。再说了,你这样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只是你年龄小而已。你们快点把信件放回信封,再送回信箱。”她们似乎有些不相信我的话:“真的吗?”我认真的点点头,说:“真的。”“我们知道错了,我们这就去把信放回信箱。这样的错误,我们以后不会再犯了。”说着就跑去送信了。
看着她们的背影,我和妹妹会心的笑了。抬头看了一下天空,觉得今天的阳光格外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