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一大早,我就奉爸爸“之命”去农贸市场买菜。
买菜回家的路上,我正要去街边的小店吃早饭,只见前面一位大伯的钱包掉在了地上。我的第一直觉让我把它捡了起来。就因为这一捡,心中贪欲和良知就开始“打仗”了。良知告诉我:你应该把它还给那位大伯。贪欲却让我把它“吞”了,去买零食。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那位大伯要走了。突然,我胸前飘动的红领巾映入我的眼里,我恍然大悟:我是一名少先队员呀!应该把钱包还给那位大伯!我立刻追上那位大伯,说:“大伯!你钱包掉了。给!”大伯摸了摸包,说:“唉呀!真是我的。”
大伯接过钱包,打开一看,随即掏出一张10元的票子递过来说:“太谢谢你了,小朋友。这点小意思你收下吧!”我急忙摆摆手说:“别!别!不用谢了,这是一位少先队员该做的事情。”说完,便转身向小店走去……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笑着说:“哟!我的儿子是一位拾金不昧的人啦!做得好!做得好!我真不枉养你这几年啰!”说完,爸爸摸了摸我的头,又去干他的事了……
那天我真高兴,因为爸爸夸奖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