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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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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22-12-16

略论中国问题(二)

" 第二章 主 题:

选择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政策之前,必须解决的、不容回避的问题

第一节 论述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 ,我国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特殊国情及封建历史原因

我国是一个封建农业经济存在的历史非常悠久的国家,试看我国二十四史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不过是一边宣扬帝王的无限权威,一边书写走马灯似的帝王们在此起彼伏农民起义之中兴兴衰衰的历史罢了。正所谓"兴,百性苦,亡,百姓苦"。但不管怎样,不断的"兴、亡"更替却是造成中华民族深重灾难的根本原因。"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只能唤起的是众人"舍得一身刮,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豪情。再从《水浒传》到《西游记》等受众人喜爱的古代小说中,也无不充斥着反政府,反社会、反秩序的个人的愚昧鲁莽之性,和或霸、或王的狼子野心,培养了我国一代代无处不在的"视天下公器为一己之私"(如大者窃国,小者贪污)的"人物",和或顺从如水、或对抗到底不妥协的充满极端精神的"老百姓"。在这样的封建文化里,个人对"政府"存在着强大的逆反心理:政府官员的一切行为都是错的,都是对老百姓的剥削和统治。即使顺从如水也是在政府强制之下的无可奈何的选择。现在流行的有关皇帝剧,活脱再现了人们的内心,在惩罚和嘲弄政府官员这些方面需要得到强烈慰藉的心理需求。其实那些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口号,只是给自己预先铺设的后路。再者,从汤武到清王朝的建立,也无不是武力或枪杆子成为获取国家公器的唯一方式,获取的不正义,虽然归命于天,可惜天意(民意)亦变!遂成为少数人借口"天下之鹿,群雄共逐之"而跃跃欲试!所以中国之大,总有一小撮阴谋家、野心家假借以天下苍生为念,利用农民在土地上的"均田地,等富贵"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实际上是为实现个人野心而极力筹划,结果是社会秩序何在?例如就是现在,法轮功李洪志之流,他们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和理由,或者再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但是企图干涉政府,进而反祖国的行径也是不可原谅的!反过来说,法轮功之流为什么不能"成事"的原因是因为在我党英明领导之下,现在社会的构成的大多数,并不仅仅是农民,还有大量的工人,知识分子等,"法轮功"如果想假借为农民谋福利,可惜法轮在腹中,没有土地握在手里来得实惠。如果想假借为工人谋福利,练功岂能谋生?"法轮功"打着所谓的"民主和自由"的旗号,民主和自由又是西方泊来品,对于农民、工人来说,它的价值几何?未必知道,所以他们很难找到存在于社会的群众基础。但是如果农民、工人一旦失去生存的经济基础,情况就不同了.生存的本能总是让他们冲动不已,而不论是别人提什么口号和怎样召唤,甚至于不管将他们带向何方。总之,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首要问题,试想,若不是楚霸王一把火烧尽阿房宫,若不是历史上更多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泯灭,中国古代之灿烂文明,传承至今,国家将何其昌盛?人民将何其富裕?可是,奈何二十四史之中,总有无尽的或霸、或王的"匪首",挟被愚昧且莽撞的"民意"而揭竿?我不由自己地在此试问一下,导致明王朝的失败的原因是李闯王的义旗功大,还是明朝官员的腐败功大呢?我想这段历史早有定论!

二) ,历史朝代的更迭就是一场场权与利的博弈,没有多重的平衡,社会就不会稳定

或许历史上每个朝代的更迭,就是一场场权与利的博弈,其表现虽然为帝王的家天下兴衰的形式,其实质却是大多数人是否能够有平等获得权与利的方式,即民主与专制、自由与管制等的博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个人欲望同时得到了很大的张扬,例如,农民不仅仅是得到土地就心满意足了,他们也向往着向"城市人"那样地生活!如果没有这些形式的多重的博弈平衡,社会就不会稳定。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是历史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所以 ,一个政府的建立的目的如果是个人或某个集团为了个人或集团的权与利,另一方面,如果一个政府的建立方式又是取自于不正义(用武力而不是民主的方式),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也许是野心促成的)人,认为自己更有力量,并且自信自己的正义性,来运用智谋(现在更多的表现是借助国外压力)获取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从而陷社会于纷争之中。而国外势力正在等着坐享其成。这样的国家的稳定,从何谈起?发展又从何谈起呢?

所好的是,纵观世界二百多个国家的建立,大多数都是先非正义建立,最后还民以民主,即"用民主之手段平抑人们的或霸、或王之野心,用民主之精神提升老百姓的愚昧鲁莽之野性!"在权与利的获得的途径上制定一个统一遵守的法则!即使统一遵守的法则不公平,但是只要保证法则执行的公正性,这样一来,国家才能得到长治久安的局面!进而一步步步入现代的所谓文明的社会。但是历史上,个人的民主、自由与政府的权力、体制,就象世上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一样纠缠不清。所以说这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然而,博弈的方式是武力解决的方式还是民主和平的方式,往往取之于民众崇尚武力或是崇尚民主的心态。而这种心态的产生又得益于政府的政治开明,以及民间的人文思想的产生。否则,武力用武力消止;民主因民主相续!正所谓我国古老的辨证思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互为本末,因果相循,使得王朝兴衰,"报应"不已。

三),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借鉴西方国家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转型时期的重商主义时代的社会历程,是我国解决在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之间关系症结的关键之所在!

(1)我们借鉴的理由:被马克思所鞭达的社会是怎样一步步"将秩序带入人类的生活"的

西方国家在亚当.斯密之前的近二百多年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转型时期的重商主义时代,处在资本主义的铜臭把黑的变白,丑的变美的时期,马克思就是在充分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的人与人之间残酷无情的竞争,以及这种制度对人性的摧残,才写《共产党宣言》以及《资本论》的。他从而预言了人类的共产主义社会一定能够实现。我个人认为,我们如果从人类的欲望--拥有自己想拥有的东西--共产主义的产品是按需分配;从是否具备实现的手段--现在大型计算机已经产生,社会在网络化,企业正在实现个性化设计和定单生产,无不显示了人类的未来,完全有能力实现国家全面计划经济的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的梦想!再从人类的本能--喜欢群体生活--共产主义强调道德和谐的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等三个方面来看,人类的共产主义社会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类还有其它的欲望--别人的东西永远是好的,自己想拥有比别人更多的东西--且最好是不劳而获;人类的本能--征服别人的欲望;从这些方面看,共产主义和谐的的人与人之间关系又难以建立,从而共产主义社会就难以实现--虽然不是不能实现!因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正是如此: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不是已经从"羊吃人"的资本主义社会初始阶段,转变到今日八岁儿童便后就知道冲马桶(龙永图语)的现代文明了吗?还有,现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也业已经形成了福利社会。但是,这一伟大转变的根由,有赖于资本主义制度一开始,就有众多伟大的政治、经济学家们,如从洛克、霍布斯、普芬多夫到休谟、卢梭等,他们深入地论述了人、自然、社会、民主、科学、自由、政府(国家)等之间的关系,为了避免社会的动荡,本着"将秩序带入人类的生活"的愿望,高悬人性之恶的人间地狱之图,例如,普芬多夫

他认为,当同另一个人在自然状态中生活时,如果你并不将他视为你的敌人,你应当将他视为一个最不值信赖的朋友。这是因为人能够" 严重地伤害另一个,并且在许多情况下这样做了。自然状态总是充满了猜忌、怀疑、渴望消减他人的力量,期待阻止其他人,同时希望在他人受损的基础上使自己变得富有⑴。

普芬多夫认为,人类所组成的社会,是由原始状态、向自然状态再到公民社会逐渐进化的。上述状态就是他描述人们处在自然状态时的人的行为观念,--在这里我不敢象鲁迅那样"不掸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我却不得不承认,普芬多夫的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与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多么贴切相近!否则我无以解释我们下列的社会现象:社会信用普遍丧失,假冒伪劣到处猖行;企业假帐,价格大战;还有贪污腐化之官被抓,抢劫杀人大案告破,等等新闻成为我们的每日必闻!我们现在所处的阶段,即使不是象他所说的"充满了"但至少是流行着"猜忌、怀疑、渴望消减他人的力量,期待阻止其他人,同时希望在他人受损的基础上使自己变得富有"的社会病疾!

这也难怪,我们为了节制人性邪恶的一面,我国除法律之外一直是强调用个人的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人的行为出自于人的本性:利己心和利他心的本能。通过利他和利己的心理张力的共同作用,产生五种不同的爱、情、理、恶、罪等行为形式。也就是说,爱源于本能,情由于义,理来自育,恶由于利,罪原于欲望!在爱与罪之间,张力的大小不同,结果就不同。我们常说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即极端利他的行为是爱人;惜己但利他的行为是情义;不损人而利己的行为是理性;损人利己的行为是作恶;害人利己的行为是犯罪。

也就是说,爱与罪都产生于个人本能,情与恶产生于社会生活,只有理性可以培植于教育!所以,理性可以用来调济人们的情与恶!之所以要制定法律,就是要用法律强制人们的过度欲望,即过度的爱与犯罪!因为过度爱也是自私的,它表现为无我,但是极端的无我而利他的企图是融他为我。历史上王莽就是唯一能用"爱"--道德建立了自己的新朝之人物,可见道德强调"仁人爱人",如果走向极端时的可怕!也就是因为如此原因,道德是高尚的、利他的、自觉的、自为的、内省的一种信念,是一种独立于个人之外的道德文化、社会风尚等外在的"压力"强迫个人通过内省--自己或他人因为讲道德而获得赞誉或者得到其它利益,或者因为有人不讲道德而受到了周围的人谴责,从而被社会孤立在群体之外等等现象的反思,达到内心认同--我应该讲道德,再外化为个人(讲道德的)行为等,需要经过个人三个心理层次逐渐升华的做人理念。可是,在需要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个人、企业都以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这些独立于道德文化之外的市场经济文化所主导人们的商业行为里,我们如果再一味地强调道德,纵然把道德概念混沌泛化到除了法律之外,就是道德主宰一切行为的模糊感觉里,由于"爱人"的内省压力不足,个人内心对道德标准就难以认同,甚至有人会对道德加以嘲弄和抵制,由此可想而知,在市场经济里,如果过高地要求人们讲道德,个人的行为反而难以端正!

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仅强调道德是不行的。再比如说:"你对我好"是你的道德,是你’利我的’一种行为。可是至于"好"到什么程度,你可以内省自己,你知道,我不知道;而"好"的表达方式,你以你认为"好"的方式表达,我是否乐意接受这种方式?反之亦然。如此说来,我和你是否可以在道德的感知’不对称’的基础上交往呢?典型的例子是发生在今年三月份,四川省丢失巨款的失主向公安机关报案,怕千里送巨款的拾金不昧者是布置敲诈勒索陷阱的人的故事。可见道德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脆弱性和不可测性。那么,我们必须有低一级的,即建立在道德之下、法律之上的东西--人的理性,即公民意识约束人的行为才能构成一个和平的、合理的社会。

(2)我们要借鉴的内容:西方的"狼"来了,我们必须了解"狼性"--人的理性

而人的理性在"损人利己"的人的本性之荒漠里,教育启迪是何等之难!西方国家经过二百多年的文艺复兴时代,又经过在工业革命,再通过两次几乎毁灭人类的世界大战,在这四百年里,有无数个伟人们,从哲学、政治、文学、艺术、经济、科技等所有领域上反复探讨、论证、呼吁,才在人类的人文思想和观念上构建和复归了人的理性的概念和内涵。并在人的理性(利己不害人)的基础上,得以建立和复归政府的正义性的基础--公民社会。可是,在公民社会里,人又应该有哪些所谓的理性呢?或许我会唐突先哲们的高深思想,因为我的胡乱采撷而会失去"理性"应有的光泽。但是我要抛砖引玉地写出我的理解:

人的理性之一,独立性

我认为,在公民社会里,人,首先是一个理性的人。而成为"理性的人"的前提又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人:

当堕落的人被赶出伊甸园时,天堂施加于其身的惩罚是,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面包,而且那第一个由泥土做成的人,他应当从地球上获得他的食物与营养品。他的身体每天必须贪求生活必需品。而他的头脑则渴望获得虚荣与奢侈。

因而,人类生活的整个过程便是人类注定去劳作与烦恼、正好像火花向上飞舞,在这个世间的好的事物之后,他的一切勤奋努力决定着他精神的空虚与烦恼⑴。

这是拉尔斯.赫利茨写他的论文<重商主义的历史和社会概念>时摘自1694年乔桑.采尔德爵士所著的<关于贸易的性质用途与优势的演讲>中的一段话。这说明在那个时代的社会,人们在人文上就宣扬着这样的做人信念:人,是一个独立的人,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或可以这样说,坐等别人(国家)的救济是可耻的. 这不能不引起我的思索:在我国,即使生活在今天现代社会里的我们,独立性有多少呢?当我国从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跳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时候,我们的人民是幸福的。因为外国人通过"羊吃人"而被迫进化到依靠自己来生存,而我们却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我们每个人只要、也必须要:靠父母、靠亲戚、靠同学、靠朋友、靠关系、靠组织、靠集体、靠政府、靠社会主义!才能生存!"生存依赖"之重,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包袱!比如,我们现在经常谈论的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我们的意思是,需要政府保障我们的未来老有所依,还是要保障我们的现在(青壮年时担心的)下岗呢?

人的理性之二,人必须要崇尚技艺,崇尚学习

在公民社会里,只有一个独立的人,才能自由地思想,才能有创新的能力和激情!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才得以充分调动,人人自救,人人得救!也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对市场的判断能力、个人的技巧、生产别人所需要的东西,交换到自己需要的商品.也正如我们所说:人应该求助于市场,而不是市长。但是,如果人要自由地思想,要有创新的能力,由于思想、能力是有技艺、知识作为基础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崇尚技艺,崇尚学习:

这是智慧的人类获得自由的关键。在他们能暂停莫些情况下的愿望的实现,对情况进行研究,并了解建议的或需求的东西是否属于他们的主要目的来获得真正的最大利益,在这些不懈的努力后获得真正的幸福⑵。

"在众多技艺与科学中,在他们各种才能的发挥中,存在着纯正与聪明才智,在各种制造业与辛苦的劳作中--大多数人自己支持这自己,发挥自身才能。人们的经营便使自己免于激情;他们的头脑一般是沉着而严肃的;在劳动之余,他们快乐地吃着自己的面包```"⑶

孤陋寡闻的我没有发现更多的国人崇尚技艺,崇尚学习的优点,其一,"人过三十不学艺"仍是我们大多数人遵守的祖训,要不,为什么"望子成龙"远比"望己成龙"重要!可是社会整体的发展却因个体发展(人过三十不学艺)的滞后而滞后(望子成龙于下一代人)。武汉市的有一位小学生曾在作文里写有"父母每天都’斗地主’,我就担心他们会下岗"之语。这是发生在我国企事业单" 位的普遍现象呢,还是个别现象?又是什么机制造成我国这种特有的现象呢?。其二,我们的教育是精英教育,目标远大,而到达的人少而又少。成功者固然可喜可贺,但是大多数人却生活在失败的阴影之中。容易形成国人暴戾,阴暗的性格,从而缺乏正面竞争的阳谋之勇气(如美国华人枪杀事件)。所以如果说国人崇尚技艺,崇尚学习的话,也由于教育方式单一,仅仅成为了少数人的专利,大多数人难得其惠。这一点大家可由我国青少年受教育的比例数量(非质量)考证。其三,我们把科学神秘化,学术高档化。在去年我看到一则报道:德科学家发现猪笼草食蚂蚁。我就想,我们如果善于观察周围环境,且每个人若都知道如果"对身边的现象、事实能准确描述或能把复杂的事情正确地简单化"就是科学的话,可能就没德国科学家(我国看蚂蚁上树的人多)的风光了。再说,据报道,美国流氓马克来中国写深圳青年的十年来的心态变化--说不定他能为外商提供一些在中国的商机,而我们却在假大空地搞学术腐败--追求学术的高档次,只能让很多人产生无能和无力感,从而忽视基础研究,只好用抄术、骗术代替学术。科技界、学术界的浮躁瘟疫不正是源于此吗?

人的理性之三,人类幸福的源泉--公民社会

我们每个人纵然都是独立的,都崇尚技艺,但短时间内社会总供给是一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一定是激烈的,正如上述人处在自然状态时的情景。所以

人们放弃(一部分)天赋,自由而做一个公民社会国家的臣民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对安全的需要和避开相互破坏。如果没有法庭,一个人将会毁灭另一个。只有在公民社会里,人们才会能充分地享受他们相互提供的安逸:教导好的举止,发明与培育工艺,生活在快乐与安慰中⑴。

人,即然是人,就不会脱离社会,而喜欢独居,反而具有特别"喜欢群居"的动物本能。但是,群居就需要有一种能够群居在一起的理由和方式。现在,能够让人们群居的理由,已经不再是肤色、民族,我想是、也只能是由于他处于这个群体之中感觉是幸福的,同时他个人所追求的幸福也能从这个群体中获得。所以,自己愿意和他人群居在一起。从这个角度上讲,个人的幸福是别人的赐予,并且是由他人为个人维持这种幸福感的。这个结论用什么样的理由来证明呢? 外国的证据莫过于漂流在孤岛上的鲁宾逊的故事;而在中国的证据,若大而言之,小国寡民的老子尚留给世人五千言道德经;欲辩忘言的庄子也为后人留下汪洋恣肆的《逍遥游》等文章,如果他们不认同这个群体,并且他们若感到在这个群体里传播自己的思想不是一种幸福的话,又何必图费口舌,让后人顶礼膜拜之今呢?至于后世的所谓隐士高人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也同样难以脱离社会而存在。纵观我国历史长河上,谁又能心无高跷之志,而生活在乌有之乡?

所以,作为一个人,我们要认识到:单独的个人在世界上是获得不到个人幸福的,个人的幸福是别人给予的。这作为我们应该群居在一起的理由,哪怕这是唯一的理由也就足够了。可是,我们也更应该认识到:当自己享受幸福的同时,要促进(至少不能妨害)别人获得幸福!同样,财富是大家共同创造的,你应该拿回、但是只能拿回,只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只是因为你贡献了比别人更多的智慧,所以你应该拥有社会财富中较多的份额,但是你不能贪污腐化、强取豪夺:

从这一切里我们可得到如下的结论,即人的自然状态,即使当除开共同体考虑时,也并不是战争状态,而是和平状态,和平以如下的法则为基础:人不应当伤害那个并没有伤害他的人;他应当允许每个人分享他所拥有的东西;他应当忠诚地执行他所赞同的事;而且他应当自愿地推进其他人的利益,只要他并没有受到更紧迫的义务的限制⑵。

人至少不应该伤害没有伤害你的人,尊重他人是自己获得尊重的前提等以上"人的理性",就是公民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可是,这种基础在我国国民之间还远没有形成。西方国家二百多年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历史是沉重的,我们想轻巧地用几十年的时间来逾越,是很难的。现代匈牙利的学者米哈利.西麦所说:"一个国家,用六个月可以创造出民主政治,六年可以创造出市场经济,而东欧出现真正的公民社会需要六十年"。在与西方国家是近水楼台的东欧尚且如此,更何况封建社会已延续几千年的我国,要建立起公民社会,将会何等地艰难!因为在我国,在人们的心目之中,做人的最基本的是什么?例如什么是个人的道德,什么是个人的理性,这些概念,尚且还相混在一起谈论。更何况其他基本概念呢?我们民族做一件事往往只求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理所当然"的国民特点,决定了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因为还有更多的概念在人们的内心深处需要从根子上给予澄清。只有这样,在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只需要明白,而且必须知道:每个人都有不损人、但应该利己,或者利己,但不能损人的做人的理性原则,只有这样,个人、企业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才有天然的合理性。个人和企业才能厘清哪是我应该得到的,哪些是不能得到的,这样,每个人都学会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否则,我们一方面向众人宣传爱人利他的做人道德,一方面又搞以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的市场经济,就象我们一方面告诉一群羊说,给你们又牵来一只羊,要注意竞争呀,但是另一方面却放进来了一匹狼来,一样地无耻!

第二节 论述人与政府的关系

在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是要走别人过去已经走过的路--至少是要重复别人的一部分老路!如果我们缺乏对西方国家几百年的重商主义时代的深入研究,即缺乏对西方国家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历史在人文方面的宣传和理论上探讨,只能造成我们目前的社会困境。如个人、政府在权力分配、利益取得、责任范围、义务承担上界限不情,要么缺位,要么错位,要么越位!例如,我国现在要求建立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的任务是否还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地发展经济?又如,解决农村的农民问题只能是减免农业税?再如,一个人的"自由"的行为界限是什么?是偷税漏税?是商业欺诈?是假冒伪劣?还是黑、恶、贪?特别更重要的问题是:现在进入了二十一世纪,我们对国家、政府的认识的政治理论水平是否还需要停留在:"国家是历史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一个阶级的工具"的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的理论基础之上吗?现在柏林墙可以倒塌,国家之间也可以媾和。而在同一个国度里的生活的人们,即使是处在不同的利益集团,现在也不应该存在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从而求诸武力来解决。虽然我国一再强调,我们消灭了阶级的存在,但是这种政治思想逻辑却依然普遍存在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种政治思想逻辑不但暗合我国国民的不妥协精神的思维,也是我国社会体制无法从人治社会向法制社会进行根本转变的思想逻辑根源。有这样的思想根源存在,公民社会怎样建立呢?

所以,目前我国还没有在政府或国家的概念上,给出一个在人文思想上的理性解释,我们过分强调了国家的统治的强制性,而忽略了国家的存在,在人文上实际上是对每个人都有最终关怀的一面:

"国家权力与公民社会的形成在人类历史上均是关键的一步。但只是因为国家权威是建立与发展、和平与安全、工艺与工业、安逸与快乐等的工具,它本身不是目的。相反,它只是阻止野心勃勃的自我保护的人们毁灭他人,并将其导向互惠活动的必要工具。霍布斯与普芬多夫创造了基本上可作为经济市场行为的理想模式的人类天性的概念--它被认为是一种强有力的发展潜力。构建国家隐性地被赋予思想这种潜能的任务"

(1) 《重商主义经济学》138

可是,在我国历史传" 统上,国家是个人的家天下的概念。围绕皇帝所组建的政府对个人有生杀予夺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老百姓只有皇帝乍说乍听的义务,没有个人独自的权利。所以,在人文思想上,特别是在国家和平时期的人们,最多"天子呼我不上朝",从历史上就形成了对待"政府"的态度上,分成几类思想行为的人:一曰钻营、结网派、二曰无关派、三曰清高派、四曰反对派,五曰对抗派。人们钻营结网是因为要谋取既得利益,无关因为得过且过,清高因为沽名钓誉,反对者倒还残存些正义,而对抗者绝对是铤而走险夺利。可以这样说,历史上一些封建王朝的兴衰,就是由于无关派和清高派在一边明哲保身的纵容,钻营者因为能上穿下跳而横行,反对派因为正义的愤世嫉俗反而为对抗派造势,遂使朝廷逐渐失去民心,最后发展为对抗派做大,社会重新洗牌的局面。对于钻营结网派,可能过去每个历史朝代都一样多而普遍。不然的话,就是祖先的钻营结网之世风日下地遗传到我们今天这一代,大家都在’痛恨’的贪污腐败,可是我们又有几个人不会因为个人私利而不送礼或受礼,从而为贪污腐败推波助澜呢?还有大家都痛恨办事靠关系,可又有几个人不煞费苦心,利用血缘、裙带、同学(校友)、战友、同事等等,编织自己复杂的社会关系网!其实大家都明明白白地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是大家都这样干。

个人可能因为送礼而得利,但是必定有人因此而受到损害。个人也可能因为自己的关系网而得利,但是总有自己钻不进的网。人们在这样的社会里,经过反复的利害相权,选择正直做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少。总想因为送礼而得利,总想钻进所有的网!但是,钻营结网都是围绕政府权力而展开的。一旦政府权力成为大家争相谋求私利的工具,大家对这种工具的尊重程度可想而知又是怎样的差劲。这是因为个人为了逃避国家政策、法律约束,就需要借助权力而投资于权力,因为自己先"有失",所以自己也应该"有得"。这样的结果是,逃避国家政策、法律约束成为一种先失后得的"个人有理"的投资理论而自鸣得意的阴暗心理。再加上其他人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无关和清高派的心态,在我国的贪污、腐败、行恶、涉黑之人的周围所存在的人际环境上,就行不成对那些违犯国家政策、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公众监督、公众大胆举报的敢于追求社会公正的正义风尚,反而甚至与之形成同流合污的局面。例如现在,中央政府制定的一项国家政策就是再好,总要限定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一部分利益,这些利益集团也总是千方百计地可以通过擦边球、或者靠和监督执行政策的集团进行协同,以达到规避国家政策对其行为的限定。象中央政府早就规定农民负担不超过收入5%的农村税收政策,被地方政府官员上下协同,规避得千疮百孔,毫无作用。结果是国家的政策流于形式,国家威信受到严重挫伤和挑衅。但是,在众人的眼里,那些能够规避政策、法律的人却成为能人,同时也成为了公众效仿的对象。

再比如,我们每天都说,"纳税者光荣,逃税者可耻",光荣和可耻仅仅是道德层面上的语言,在今天笑贫不笑娼的金钱至上的市场经济里,光荣和可耻对逃税者来说,又有什么样的约束力呢?所以,钻营、结网者依然可以逃税、漏税。还有,"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仅仅这口号我们就已经宣传多年,可悲的是,我们今天依然强烈存在着:"减轻农民负担,就是减免农民的农业税"的人治社会的思维逻辑!我们何时才能真正形成"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公民意识呢?在我们今天这个社会里,个人应该为国家尽到的义务以及国法所规定的责任,还是成为某些人可以任意更改和肆意增减的泥团,这就更说明了人治社会的思维逻辑--也就是钻营、结网者的思维逻辑--法律可以因为权力而更改!在我们的意识里根深蒂固。

实际上我们大家期待政府保护、政府公正,正如我们期待青天一样,岂不知正是我们的期待,似云如雾地蒙蔽了真正的青天的产生。如果我们大家能形成这样的公民意识:你偷税漏税,就是我的利益受损,我要给你急!如果你要贪污,我就检举,你想腐败,大家都不送礼。或许,更进一步说,大家都凭着自己的才能生活,依靠所挣的唯一通用的国民证件--人民币办事,少讲一点"人情",少结一点网。那么,我国就不会存在1%的人掌握着国家40%的财富,反而仅仅缴纳占全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的怪现象,农民的负担也会有如此之重吗!可是,现实情况中又是怎样的国民意识和生存状态呢?不言而喻,如果我们继续生活在这样的国度里,大家都将活得很苦,也都活得很累。因为个体的权益一旦得不到保障,个体就要寻找权力保护,权力保护的结果是:权力使用弹性增大,弹性增大,就有可能伤害到其它个体,其它个体又需要保护,只好再次求助于权力,权力又会伤害到原来所保护的个体。所以,如果在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的游戏里,可以说,每一个人都要因为自己的利益而钻营、结网,所以个人就是其他人的施害者;反过来自己又因为其他人也钻营、结网而受累,遂成为受害者。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痛恨钻营结网,又都钻营,都结网。因此,正直无能的平民鲜有成功者,钻营投机的赖昌星之流很少失败,拥有权力的人也就有了钱和利。但是,即使拥有权力的人如陈希同,李纪周之辈也因为"权力"而落马,不得善终。这样的结果是谁造就的呢?谁在这场没有统一的规则的钻营、结网游戏中是最终的成功者?

这些问题,我们在没有从人文思想上彻底检讨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之前,的确很难回答。因为当人们都还没有具备一个崭新的公民的意识之时,如果只强调高尚的道德反而会使道德变得苍白无力;若要强调反腐败、反贪污,却无形中增加政府管理的社会成本。就是要求政府再加大法律的制定和加大法律的执行力度,也只能形成政府管制、再管制的恶性循环不已的局面。谁又能阻止暗流涌动的钻营、结网之风呢?所以,在这样钻营结网之风里,政府权力和人的"自由"都会变得非常有力、可怕,以至于可能就会造成这样的图景:"他人即为地狱"。例如,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的普遍丧失,造成欺诈的三角债、假帐、假文凭盛行!我国搞市场经济到今天,已有不少年月,某些地方倒成为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市场态。更有甚者,因为谁也不能预测到,去家乐福购物时,里面是否有没有炸弹要爆炸(青岛);谁也不会知道,在麦当劳里享受美餐时有没有危险(西安);或者坐在公交上片刻打盹,就会身上分文全无(亲身经历)。这些事情会不会在某时、某地突然发生在自己身边?

以上这样的现象是可怕的,我不是’为赋新诗强说愁’地耸人听闻。社会的存在态是丰富多彩的,我们不应该因为社会形势一片大好,就无视坏的一面存在。正如人之所以为人,他既有理性的一面,也有非理性的一面。仅靠人的理性在社会关系之中发挥作用是不行的,虽然没有人的理性更不行,因为人的非理性往往会突发地破坏人类社会的理性和谐。不但如此,因为政府官员本身也是人类的成员之一,他们自己不可能大公无私,以维护国家的利益;或者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谋求个人私欲;所以,他们所操作的政府行为,在大力发展经济--是他们的政治任务--政治任务又决定其政治生命--政治生命又决定其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一定会扭曲政府自己的本来的行为目的,即会造成政府行为失灵。例如,某些地方政府不了了之的形象工程建设行为。更特殊的是,河南省拓城县,强迫在职人员集资以弥补蒸发的银行贷款的事件,显然违背了"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宪法规定,还有中央电视台焦" 点访谈节目报道的浙江省某县级市擅自把国家自然保护区渡让给某公司开发,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的等事件

为了避免这些情况出现,在人们心目中的政府概念的重新建立,政府的任务和责任范围的界定,在我国最近时期必须建立一个公民社会的前提下,的确就有了必要性和迫切性。

因为人类自己需要群体生活,就要建立政府来制止某些人类的非理性的事件发生,所以政府的产生的前提,就是因为每一个公民(需要群体生活)自愿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集合起来,形成一个权利集--政府。然后由政府按照全体公民的意愿,颁布全体公民都接受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由政府监督执行这些法律、法规。所以,政府是全体公民意愿的集中者,而不是操纵者;是公民的服务者,而不是领导者(只有这样,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但是政府又是法律法规执行者,从这个角度上讲,政府才是领导者。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对于每个个人来说,它具有强制性,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并不是为了强制"执行"而制定,而是为了强制人的非理性,开启人的理性而制定。它使得每个个人都要遵守一致的公民规范。并促使人的理性产生并发挥作用,让每个人享受到在不伤害他人之下的民主和自由,并在人的理性的缓冲作用下,人与人和平相处。可见法律法规对公民的全体来说,更具有保护性。这也就是政府之所以存在的理由。有了这个前提和理由,任何个人对政府的伤害就是对全体公民的"权利"集的伤害。这样,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权利监督其他人"对政府的伤害"--也等于是对自己的权利的侵犯的违法乱纪的行为!这样一来,人民和政府的关系才真正成为一种休戚与共、息息相关的关系!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政府的管理和决策,承担起改良社会的责任!这就避免了无关派、清高派的逃避,反对派的愤世嫉俗。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启发钻营结网派和对抗派的良心,减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但这种伤害不是指在法律允许下,起诉政府的行为就是对政府伤害,反而若在法律范围内,公民起诉政府这种行为,正是对政府的保护,因为这种行为能让政府避免自己作为时的过失(如果有)伤害其他更多的公民,从而政府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基础。

"对政府的伤害"仅仅是指,个人妄图用不正当的手段(黑金政治、选票贿赂、武力颠覆和对抗行为)取得政府权力或进行破坏的行为,并且滥用职权,把个人行为意志强加于法律之上或者其它公民身上的行为。例如,不经选举的政府官员(不是每一个官员都被选举,那样建立政府的成本太大)就是对政府本身的伤害。而现在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这样的条件,因为这是西方国家经过几百年的人与政府、法与自由、民主与权力彻底磨合,才构架出它们现代所谓的文明社会,所以我国要想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这个磨合过程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又必须走完这个磨合过程。因此政府就应该如现在的有些地方政府所做的那样,一边选举,一边承担起教育人们成为一个公民的责任,要让每个公民了解自己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以及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之所在!

所以政府的任务和责任范围的界定,就是政府有教育人民的任务!这也是因为法律并不能调节人类的一切行为,很多场合需要人的理性进行调节!但是,每个人并不是天生就具备公民的理性和意识,在没有具备公民的理性和意识之前,社会就会处在社会的自然状态,即是处在一片贪污腐化,流动性犯罪,偷盗盛行的现象。这些现象可以由公安部布置一次又一次严打和不断揪出贪污分子的级别越来越高,来说明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的自然状态这一事实。可是,这些现象一定会引起社会不公,和个人的不安全感;社会不公,和个人的不安全感的现象一定会引起社会上一部分人提倡政府加大管制和解决力度;即使政府出面管制或解决,也不可能采取人盯人,或者步步监视的方式(那样谈何人的自由,再者监视人的人谁监视)来治理贪污腐败以及其他犯罪。其实,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没有自觉性,只依靠政府的管制和作为,结果一定是政府管制不力和解决不到位;政府管制不力和解决不到位,又使"人民"感到不满;人民感到不满,又会把一切责任过错推给政府。这是由于在我国,政府在人们心目中,常常扮演又善于扮演万能的角色,所以,人们(依赖心理)的把一切责任、任务甚至过错都推给政府的习惯,养成了政府就象纵欲过度的人一样,过分的"万能"一定导致政府无能。因此,人们由对政府万能的心理期望转变为对政府无能的内心失望;内心失望的结果是对政府由内心寻求外在行为的宣泄;宣泄的结果是什么呢?可想而知,就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和动乱;或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改革开放二十余年的风风雨雨里,只有政府也仅有政府的管制,能让那些狂热(有时并非错误)的人们能冷静下来,在政府和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共同形成政治、权利的妥协,才得到今天来之不易的稳定团结的局面!并让优秀的中华儿女真正能"坐下来",为中华民族的长治久安,寻找出一条巨龙腾飞的坦途!可是,政府的管制如果仅仅是管制,例如,收容管制,市容管制,以及其他管制等,由于执法者本身素质低下,而不能让每个人知道为什么管制,或者人民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办是错的,"人民"依然还没有自觉性。这么不教而诛的管制显然无益于社会的进化,更惶论所谓的公民社会的建立!所以,政府的根本任务在教育!把政府所扮演万能角色,简化到一种教育的角色,用教育启发人们的理性,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要把社会的责任、过错都推给政府,从我做起,从而切断产生社会不稳定的根源。

实际上,政府的根本任务在教育,就是说政府官员首先要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为什么我们要搞市场经济?怎样搞市场经济?要懂得一个人在市场经济中,怎样做,什么样的行为是符合经济的行为?还有,为什么有的人先富了?有些人变穷了?如果我们的政府官员能够把这些道理讲给老百姓听,如果我们的政府官员能够把这些道理讲给老百姓听,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合理的社会

第三节 补充论述政府的职能转变到"政府根本任务在教育"的其它理由:我国的唯一可能的竞争优势的获得

我国目前已经加入WTO,人才、资本在国际间流动已经不可避免!从而国家间的竞争也不可避免。国家竞争力不仅仅表现在自己所拥有的自然资源数量上的竞争力,拥有的资本数量上的竞争力,拥有的人力资源数量上的竞争力三个方面,同时还表现在怎样对这些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培育,即国家制度、政策选择的竞争优势等方面。由于我国在人均自然资源数量上、资本数量上毫无优势可言!而又在怎样对自然资源和资本资源的充分利用、即怎样对这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请注意,我国对土地资源还没有进行市场优化配置!)和培育的国家制度、政策的选择方面,因为刚实行市场经济不久,所以国家制度、政策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即也不具有竞争优势。但是,在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的情况下,国家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源的竞争,也就是说,我国唯一可能的竞争力优势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力!但是,人力资源并不是简单的数量上的累加,而是质量上要求不断升级!也就是人才的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如果我国在人力资源上,通过开发和培育,获得人力资源的数量优势,再通过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获得制度、政策上的优势,那么,我国完全可以利用在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力弥补国家在其他方面的竞争力的不足。可是,我们怎样做到这一点呢?

在武汉市的一家《楚天金报》报纸上,2002.4.11日有一篇《外国校长细说教育问题》的新闻通讯,我部分摘" 录内容如下:

"’孩子的学习经常是1000米长,而只有一厘深’。昨日,在华师一附中召开的第六界全球中学校长研讨会上,土耳其的Merchant博士一语道破目前中学教育的问题。

这位博士校长说,如今孩子的课本、学习时间比长辈的还要重,还要长,但学得并不比长辈好。这是因为现在的教育趋向铺陈,却不重视对知识的深究。’学生能轻而易举地解答电流问题,却不会装配电路;孩子熟记史实,却不清楚相关史实得内在联系’。博士称,肤浅教育将是教育模式改革得第一刀。

Merchant博士曾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任教,他发现许多学校诸如电脑、阅览室等教育设施成为了一种摆设,并没有真正用于培养学生。’学校有义务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要让孩子接触到更新的知识,电脑、科技书籍就必须派上用场,让孩子从中受益’。"

这篇报道让我感慨良多,作为一个曾经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任教的Merchant博士,他发现的"孩子的学习经常是1000米长,而只有一厘深"式的"肤浅教育"和"许多学校诸如电脑阅览室等教育设施成为了一种摆设"的现象,以及"学校有义务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学校却没有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为己任,等等现象,那么我要问的是:产生这些现象的根源是什么呢?--为什么这又是仅仅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呢?

这个问题之所以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原因,就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为了追赶先进的西方国家而造成的"急功近利"的历史国情原因。我国也不可能避免这种情况,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恕我不才,我试着以我国的国情论述这个问题之原因。

我国解放以后,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的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在这个时期,我国不可能全面铺开全民教育的。在加上"人口众多"的原因,精英式的教育的确为我国的两弹一星等快速建立起与一个大国相适应的国防力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成就。所以也就成为了我国教育策略一致的选择。从另一个方面讲,由于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原因,在"领导"的领导之下,我国不能受到教育的大多数人,在社会实践中,也不可能有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机会,却养成了习惯于听命令,被指挥的特性。在干工作时,因为缺乏必要的基础知识,工作时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干,同时也不必考虑这样干的后果是什么,只要一切"听领导的",那么一切问题都解决了的思想深入人心。这就阻碍了人们(普通人--一般工人、农民)的创新能力在实践的途径之中获得的可能。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 .论分工》中有一段叙述蒸汽机怎样获得重大改良的故事。"最初的蒸汽机,原需要顾一个儿童,按活塞的开降,不断开闭汽锅与汽筒的通路。有一次担任这工作的儿童,因为爱和朋友游玩,他把一条绳把开闭通路的舌门的把手系在机械的另一部分,舌门就可以不需要人力而自动开闭。原为贪玩想出的办法,就这样成为蒸汽机重大改良之一。" ⑴

我们每个人都想生活越过越美好,工作越做越简单,这是人类发展科学技术的根本原因之一。可是,在我们的历史之中,却赫然刻着"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民族铭言。就是到目前为止,我在与我国各阶层的人们交谈和观察他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并没有发现他们的领导会因为他们贪玩而允许他们有改良自己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或做事次序的行为,或者有变通的行为后,会因此而受到赞扬。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或者做事次序并不是完美无缺,不可改良的。产生这样的反差,除以上叙述的民族历史传统原因外,第二个原因在我国也不足为怪:西方国家的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设备先进我们几十年, 我们现在的确就是在走这样的引进之路!改革开放已经接近二十五年,二十五年对一个国家来说能做些什么呢?日本用了二十五年的时间,在战争废墟的基础上不仅实现了经济发展,也实现了在科技上能与美国篦美的发展。美国从1876年到1900年的二十五年的时间里,闭关锁国,发展经济,终于追赶上了英、法等当时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再说美国从1944年到1969年的二十五年的时间里实现了从原子弹爆炸到登上月球的科技飞跃。我国在1964年就进行了原子弹爆炸,扣除被文革耽误的十年,甚至再减去五年,现在也接近二十五年了,奔月成功了吗?我们所走的引进之路在科技发展上竟然没有带来能象我国经济发展那样伟大的进步吗?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由于我国过去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的关心和投资,都是国家的事,企业只讲生产,现在的情况依然如此,只不过是现在的企业只讲引进--急功近利的行为导致整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和经济水平的发展相比较而言"有所"下降:

企业从事基础技术研究人员数量少,投资少,就业人数少,萎缩了我国大量的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

政府行政机构又充满了几十年间国家培养的优秀的大学毕业生、硕士生、博士生。他们大都研究的是怎样实行人治之权谋,而非研究科学技术,用以提升社会的生产力。

这就是因为"急功近利"的靠引进的发展模式必然是导致一个国家仅仅需要部分或者少数精英就能控制和操纵的结果,国家所采取的教育模式也必然与之相适应。也即是只要培养少数精英就可以了。对于大多数工人来说,只需要掌握使用方法就行了,不必考虑为什么;对于学生来说,只需要灌输给学生成熟的知识,至于为什么,是现成的答案,只要掌握这些答案就可以了。本身没有"问题"、只有现成答案的知识结构,就必然缺乏对问题的探索和疑问的必要;没有探索和疑问的必要的知识教育,也就缺乏对知识探索和疑问的行为鼓励;缺乏对知识探索和疑问的行为鼓励的教育,也就意味着整个民族在学习、引进的过程中,对知识的探索精神逐渐萎缩。萎缩的探索精神在别人"就是先进"的知识和技术面前,怎能不对别人顶礼膜拜呢?顶礼膜拜的人还奢谈什么对别人的东西进行创新,和创造力呢?这不能不是发展中国家的悲哀,包括中国在内。例如我国现在汽车工业所面临的困境:由于国外汽车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森严的技术壁垒,我国就需要制定一定程度的市场准入的技术标准制度与之相适应,造成了我国汽车业,引进技术的成本、制造的成本都随之上升;再加上二十余年的政府保护行为的过多参与,形成了区域性的垄断,建立的又是缺乏创新的企业管理机制。这样,高昂的引进和制造成本,虽然保证了汽车质量,但是提高了市场购置成本,降低了市场的需求量,企业所以难以扩大生产规模,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如果降低市场" 准入的技术标准,虽然可以减少技术壁垒造成的技术成本,降低制造成本,但是势必增加汽车的走私和假冒伪劣的泛滥成灾,引进的成本又难以回收。总之,我国汽车业由于缺乏原始资本的积累过程,靠外国成熟的技术,成熟的生产工艺为我国汽车业的发展奠定了如此尴尬局面:继续发展创新,我国缺乏高端市场,也缺乏大量积累的资金作后盾;降低技术标准要求,引进的设备了无用处,同时走私,和假冒伪劣一定会泛滥成灾。所以,我国只能走引进、再引进的重复引进之路。

现在我们的引进之路越走越远,看一看世面上最流行的知识是什么,一定是与世界(美国)同步的知识。但是,盖房需要从基础盖起,追求"巨人大厦"式的发展经济的模式的结果是什么?--最近,中央军委主席下令,军队师旅级以上领导工作时不能用手机。在追求信息化的今天,信息畅通多么重要,这个命令不能不是对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拥有手机)的一种无奈的注解。根据墨菲定律:该出错的地方,最终要出错。我们的科技发展之路是否已经出错?哪些是该出错的地方?我想,即使我国科技形势一片大好,还是悠着点儿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全面思考有没有什么原因造成、又怎样来改变这种局面的方法呢?

再者,我国本来就是一个缺乏伟大哲学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的国家,一本论语我们的祖宗们阐释了两千多年,犹不能穷其精髓,真的吗?是故意的思想禁锢,还是孔孟太…太…太伟大、太博大精深?中华民族一百多年的屈辱,还不能让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为之震颤而惊醒?难道伟大的人物永远都是对的,错就错在我们太愚鲁,没有学好,应用好他们的巨著。这样的没有疑义、只有释义、补义的全民族学习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就是经过再多的屈辱,我们也突围不了历史固有的框框。不说也罢!

可是,哲学的贫困一定导致思想上的贫困;思想上的贫困一定导致思维格式化;格式化思维就导致人的行为选择单一;行为选择单一的人要么是狂妄的人,但一定狂妄得不可一世;要么是卑贱的人,但卑贱后是无奈的自甘沉沦;要么是理性的人,但理性得不到思想上其他阐释,只好选择混混。社会思想的选择本应该具有多重性,如果社会只选择一种思想,一种哲学,一种教育,一种模式,虽然便于大家的意志、思想的统一,只要万众一心,国家可能更快、更好地富强起来。但是,这种社会选择的结果,更可能导致社会的极端化。美好的愿望并不一定得到美好的结果。一个人有两个鼻孔呼吸,如果都是为了同一个人的生存,为什么要堵起一个鼻孔呢。例如,在应试教育的成材机制的单一模式之下,一个青少年从小学到大学,教育要经过十几年,这十几年里,有各种各样的可能发生。例如,一个孩子可能在小学会象爱因斯坦一样"笨",但用我们的层层剔除法的筛选人才的方式,他一定会不幸地被列入坏孩子、笨孩子之列,如果在农村,关系他一生的命运可能就被这样注定。就是已经上了高中的学生,有的孩子由于特长、兴趣的发展,更容易出现"韩寒现象"。这样的应试成材模式的教育,把本应该培养成为专长的人才,被视为了朽木不可雕的废料,不但增加了社会反叛的思潮,也使得更多的有能力的家庭,选择了送子女海外求学的不归之途。而这些本应该增进我国教育投资的资产却恭手送给了国外。

不但如此,"在全球要求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今天,什么才是最重要有效的考核方法?澳大利亚的Fleming校长提出了这一问题。一味地应用只会让孩子记忆知识,但不会应用,一味地实践,不利于孩子对知识的研究。两方面兼顾又会加大孩子们的负担,与教育宗旨不符。她希望在这次大会上能寻找到答案。"

这是同样摘录《外国校长细说教育问题》通讯稿上的一段话,我真希望和她一样"在这次大会上能寻找到(这样的)答案": 怎样既能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又不会加大孩子们的负担。如今,在所谓知识大爆炸的今天,谁又能穷尽所有的知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知识是无限的,偏偏我们的教育模式是想用"有限"博"无限"。例如,现在的教育,在全才,博才的提倡上,怎能不会加大孩子们的负担呢?这样的完美的教育,不但会加大孩子们的负担,同时也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分工。市场经济也只有在实行越来越细的社会分工的情况之下,才能优化资源的配置,从而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否也可以进行必要的社会分工(当然包括博学多才一类)?也正如我们的谚语所说: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伟大的毛泽东也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在汗牛充栋的书山之中,一个人再勤奋,又能学习多少知识?如果我们过分地一味强调博而全,强调都要达到某个同一高度,使很多人达不到目标,结果是:假文凭、假学术畅行;学习外语比学习专业课重要!

也许只有进行社会分工,然后大家通力协作,把各有所长的人们集合起来,形成团队优势,而不是仅仅把某个人或一部分人培养成无所不懂的全才,是解决我国沉重的就业压力和青少年学习负担重等问题的唯一良法。实际上,历史上的战国时代的四君子和吕不韦等的故事,已经给我们在这方面做出了成功的榜样,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需要把少数人培养成象香港故事片《国产007》之中,达闻西的集十种杀人武器于一身的"要你命三千"式的人物!"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呐喊已过百年,我们的教育还是单一的应试教育、文凭教育、精英教育,用统一的模式筛选人才。我们在转动物园的时候,常常感叹动物园笼子里的老虎没有长啸山林的威风,却不知是我们自己把它关闭在笼子的结果。假如我国每个公民的创造力(劳动生产率)仅提高0.1倍,应该比少数人(或组织)的创造力提高几倍所能得到的国家综合竞争力!而公民的创造力不仅需要教育培养,更需要培养成各有所长,然后组成团队优势。只有这样,我国"人口众多"才成为真正的竞争优势!但是,现在的掏力又不讨好的精英式的教育,和越来越格式化的教育模式,成为了制约我国大部分人普遍提高创新能力的笼子。

在历史的事实面前,我哑口无言!林黛玉对贾宝玉哽噎道:"你改了罢…"

综合上述,如果我国今后改变一味引进的发展之路,把自力更生的民族精神和科学求知的探索精神结合起来。政府和企业把引进设备的投资,大力投资于教育,切实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让每一个人都有学习和探索知识的能力,让每一个人在社会实践之中都有可能进行创新的知识基础,然后每个人的生活周围才可能因为个人的创新而改变得更美好。只有这样的政策,我国的唯一可能的竞争优势的才能获得。同时这才真正符合:’对于每个人和国家来说,因为知识可以普遍获得,不会被少数人和集团所控制,因此是不竭的资源,所以可以用知识改变个人、国家的命运’的知识经济之要义。因此,政府拔苗助长式的靠引进发展经济的工作不干也罢,除非中国人个个蠢笨如猪,否则,换成帮助培植"根干"的教育工作吧。政府的擦脂抹粉的扶贫工作不干也罢,换成帮助提高人的素质的教育工作吧。这样的工作有些政府已经再干,例如,据报道武汉市市政府不再送贫困户钱和物,而是送贫困家庭子女学技术,学手艺。

所以,政府的任务在教育,教育之中就有政府施展自己的拳脚的广阔天地。现在国家的教育投资,仅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7%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4%的水平。同时据报道,中国所有企业投资在科技基础研究的资金,不如国外一家企业的投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国是一个大国,一个大国不可能永远靠引进俄罗斯、以色列、德国、法国等国家的先进技术达到超越西方国家的水平的。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的提升" ,如果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的提倡,等于刻舟求剑,舍本逐末。过去的事实已经证明,将来的事实也终将证明,这是颠真不破的真理!

第四节 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各自定义,范围界定,以及怎样融合后的概念问题。

这"政府的任务在教育"就是一条中华民族的长治久安的坦途。这条坦途在文化上就是,通过教育,建立公民社会文化,促成一代具有公民意识的青年成长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担负的责任,自己应尽的义务,逐渐还政于民,让公民意识深入人心,即宏扬所谓的民法精神。可以这样说,美国的核弹头可以摧毁我们每一座城市,但它们永远摧不毁作为中华民族的公民心中的发愤图强的精神,和使祖国复兴的强大的意志,还有什么比富国于民身,藏国于民心之中,更坚不可摧的呢?美国一位企业家曾经说过:"你把我公司的全部资产拿走吧,可是得把我的人才留下。那么,只要五年,就准能把所失去的一切完全恢复。"如果把这一句话用到一个国家的建设上来,一个充满人才的国家,谁能够摧毁她?

这条坦途在法律上就是确立个人财产所有权--但其中就有这样的悖论:个人财产所有权的确立必须建立在"获得的正义"、"转让的正义"(诺齐克原则)的基础之上!但是我国1%的人拥有着国家40%的财富,而仅上缴个人所得税的10%。通过偷税漏税这不公正的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怎样确立呢?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小偷和大盗(贪官)更需要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宪法追认!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做:凡在个人所得税和国家其它税收记录在案的财产所有权,宪法必须保护它!凡是不能暴露在个人所得税或受其它税律可稽查范围之内的财产,不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二十余年的中国改革开放,某些个人所聚之财富,有多少是靠自己的血汗和聪明才智正义地获得的呢?正如朱总理所说,不交税的私人企业我就不承认是好企业,所以财产所有权的宪法界定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说完的,更有待于政府的责任在教育!使公民的纳税意识普遍深入人心,否则不按章纳税,无据可查的个人财产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在已经市场经济化的今天,如果以上内容足以保证社会的稳定的情况下,国家政策的选择上,就要逐步还部分国有资产与市民,把农民的土地私有化,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那时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何止7%。在国家经济政策犹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中,要深刻认识到,没有产权明晰的市场之"皮",经济之"毛"将怎样焉附?我们都知道,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都是财富,但是只有通过市场配置,发挥其应有的在原来基础上的经济增殖的作用,这样的财富才是"活"的国家财富,而不是"死"的国家财富。同时,通过教育,提升我国人民的消费水平,比如九亿农民每个人如果每月增加一斤肉食品的消费,全国农村就要增加几万个养猪专业户,其中一个要养殖近百头猪,按现在的市值计算,一个专业户的收入也比种地强!这又可以转化多少粮食?,又可以带动加工业发展,增加多少就业?依此类推,如果政府通过教育,能够改变农民的素质和观念,不破不立,根据个人优势,进行社会分工,同时农民通过买卖土地,获得自己的发展资金,把所有国有资源盘活,我国内需将会有长足的发展!可是,现在我国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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