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论文> 其他论文> 网络公证:电子商务信用与安全的保护神(1)论文

网络公证:电子商务信用与安全的保护神(1)论文

上传者:网友
|
翻新时间:2013-12-17

网络公证:电子商务信用与安全的保护神(1)论文

20世纪90年代以来,依托于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展,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商务的运行环境和运作模式,迅速成为产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电子商务是运用网络通讯手段所进行的商事法律行为,是基于网络特别是因特网发展起来的商事交易的新形式。

它本质上仍是商务,只是在资讯媒介这一交易手段上有了创新,即以网络数据传递方式代替传统的纸介质的书面形式。因此,电子商务仍须严谨地按照传统交易规则进行。

然而,基于网络带来的电子商务的特点却是:交易对象的盲目性和交易信息的虚拟性。这为网上真正开展交易带来了诸多问题,“信任与安全”问题直接构成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瓶颈”。

对于电子商务中安全和信用问题的解决,IT行业侧重于提升网络运行品质,更多关注的是黑客攻击、病毒防范,提出的口号是“技术解决一切”。随着对电子商务的深入研究,人们逐渐认识到,正如传统交易的信用环境建设尚且离不开相应的法规及制度,电子商务的信用与安全问题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包含了制度层面的建设。

由于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商务,因此,它的交易主体、交易内容及履约方式必须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电子合同同样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不仅与现实中的主体真实对应,而且所交易的货物履约支付的钱款也都是真实无虞的。

传统商务的制度建设已相当完善,公证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参与了传统商务的制度建设,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已为当事人普遍认可。国家赋予公证人一种特殊的信誉与权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给法院的各种证据中公证证据是最有效力的。

所以,作为国家司法证明权在网络世界的延伸,公证服务应当而且必须在网络中展开,证明网上交易的主体身份、交易内容和监督网上的合约的履行,使电子商务能像传统交易一样在一个安全、信任的环境中正常有序地进行。 1.“网络公证”提出的信用与安全解决方案 公证有着其自身的严谨程序,依法进行相关证明活动,公证人本身是专业法律人员,被授予了国家证明权。

公证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延伸到网络之中解决电子商务的安全信用问题,构建电子商务的信用平台,从制度层面解决电子商务的发展“瓶颈”。 鉴于网络的高技术性质,为了适应其特点,公证司法证明权在网上的实现,同样必须与网络技术相结合,有别于纸介质的书面证明方式,我们称之为“网络公证”(CyberNotary)。

司法部网络公证课题研究组经过两年探索,提出了系统解决电子商务信任与安全的“网络公证”计划。 2.“网络公证”针对电子商务所要解决的问题 电子商务的信任与安全问题,如果从交易流程的三个环节来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主体身份的问题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基于开放的网络交易环境,传统交易通常所要求的验证营业执照、法人资格等都已无法做到,网上身份与现实身份二者的联系有了间隙和分离。如何确认网络环境中电子商务一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成为电子商务开展的前提,交易对象的真实身份尚且都不敢确定,如何奢谈合约内容及判断履约能力。

交易内容的证据基于网络中信息传递与记载数据电文的虚拟性,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经邀约、承诺达成的电子合同这一系列的过程都在网络中实现,传统交易要求的“书面”及“签名”都已无法做到。一旦产生纠纷,各方据理力争明断是非所依赖的就是这样的“电子证据”。

众所周知,电子信息非常脆弱,在传输保存的过程中也极易被截获窃取,更为重要的是究竟按照谁的电脑里记载的信息作为证据呢?

(3)电子合同的支付 传统交易中的信用环境下,支付双方尚且忧心忡忡,往往还会借助公证制度中的提存服务,何况是信用更为恶劣的网络环境呢? 3.“网络公证”的解决方案

(1)以CA(公证审核的),为基础解决身份确认 ①CA,电子身份证 CA(Certificate Authority)认证作为电子身份目前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国外的诸多电子商务法律都认可了以PKI技术为核心的 CA 认证制度作为网络身份的解决方案。

比如联合国贸法会的《统一电子签名法规则(草案)》、新加坡《电子交易法》等等。CA 认证机构作为对电子商务当事人提供信用服务的受信赖的第三方,必须具备:独立的法律实体、具有中立性和可靠性、被交易当事人所接受、其营业目的是提供公正的交易环境等特点。

②“网络公证”参与CA认证将对电子商务的全面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CA 认证解决的是交易当事人之间的信用问题。由哪些实体来担任认证机构,则是每个国家和地区在发展电子商务时所必须做出的选择。

西方一些国家尚且还在探讨授予纯商业企业CA 认证资格在公正性方面的不足,而商业信用普遍低下的我国企业进入市场化竞争较晚,企业资产规模小、信用度普遍不高,况且我国一些CA 机构本身构成了电子商务合同的一方,这在纠纷处理时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有失公允的。而公证机构凭借其专职进行法律证明的地位与经验,以及为大众所接受的优势参与CA 认证业务,对于我国电子商务的普遍推广而言,具有一般企业提供的认证服务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CA 认证体系在颁发电子证书过程中除去技术环节外,最关键的是RA(Registration Authirity)审核程序——审验证书的特证主体与现实身份是否一致。只有对用户身份进行面对面的审核才能真正做到客观真实。

国内目前部分CA 中心虽也发放CA 证书,但却并不审核其真实身份,使CA 证书徒具电子身份证的虚名;一般企业或其他政府部门依法都不是身份证明的合适人选。所以“网络公证”强化了CA 认证服务,其中的 RA 审核依托遍布全国的几千家公证处构成的中国公证网,由具有国家证明权的公证员完成。

“网络公证”的RA审核系统也可以为目前国内已有的CA 中心提供配套服务。 网上证据(数据)备份 & nbsp; 对于电子商务过程中的证据问题,“网络公证”将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上数据备份”这项服务加以解决。

“网络公证”服务克服了电子环境程序立法滞后等困难。在使网上交易主体使用了前述的CA 证书明确身份的前提下,其交易过程中的任何证据(表现为电子数据信息)通过基于PKI公钥体系的电子签名加密后,网络公证数据备份中心都可为其保全存储,一旦发生纠纷,由公证机构出具证明文件作为证据向相关裁决机构提交。

(3)ESCROW网上提存服务 ESCROW是在网上交易支付环节中的服务。简单地说,这项服务就是指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在有了交易意向,但由于在线交易的原因而互相缺乏信任时,可以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网络公证,买方将交易价款先提交给第三方监管,然后进入供货过程。

如果货无问题,网络公证提存中心将价款付给卖方;如货有问题则买方退货而网络公证提存中心把价款返还买方。由于网络公证易被双方依赖和具有公信力,可以免除支付方对付款的担忧,从而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总之,通过向网络主体在经过RA 审核后发放CA 电子身份证,解决了网上虚拟主体的真实身份及网上签名问题,并通过网络公证的数据备份中心为交易双方的网上电子合同提供了证据保全,最终以网上提存ESCROW为电子合同的履行提供网上支付信用服务。“网络公证”作为一个第三方法律服务平台,以其几个有机连结的在线服务系统、完整地解决了电子商务中的安全及信用问题,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构建起一座沟通双方的真实桥梁。

张晓丽

下载文档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网友最新关注

给爸爸的一封信
尝试--种玉米
种绿豆(续2)
快乐一节课
试卷发下来后
我帮妈妈做家务
我的生日礼物
今天我是升旗手
漫游未来
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种绿豆(续1)
假如我是快乐小仙女
美丽的春天
我是春天的小雨滴
我熟悉的一个人
教师岗位目标责任书
门卫管理目标责任书
小学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责任书
工程部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预防“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责任书
小学文体器材管理人员责任书
幼儿园冬季取暖安全责任书
国庆节学生安全责任书
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书
年度工程部管理、经济考核责任书
禁止有偿补课违规办班责任书
幼儿园家长安全责任书
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整合策略探讨
浅论住宅商用法律制度(1)论文
论如何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网络公证:电子商务信用与安全的保护神(1)论文
论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农民利益保护(1)论文
有关犯罪数额的性质研究(1)论文
××地区邮政银行发展策略探讨
小议法院文化建设(1)论文
浅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本土化构建(1)论文
试论企业营销战略发展与营销观念创新(1)
浅析市场调研在电信市场营销中的重要性
探讨如何发挥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优越性(1)论文
[经济管理论文]高职院校基于整合营销理论的品牌建设研究
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投资环境改善中的作用(1)论文
园林绿化施工论文
《桂林山水》教学有感
《呼风唤雨的世纪》教案
《全神贯注》教学设计
《钓鱼的启示》教学设计
《巨人的花园》第二课时教学设计
《我不是最弱小的》教学设计
《去年的树》教学设计
《白杨》教学设计
《桂林山水》教学有感
《老人与海鸥》教学设计
《去年的树》课堂实录
《美丽的小兴安岭》教案
《她是我的朋友》第二课时
《我的“长生果”》教例评析
《开国大典》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