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22-12-21
从一则民事案例谈拒证推定规则的适用
从一则民事案例谈拒证推定规则的适用 从一则民事案例谈拒证推定规则的适用 从一则民事案例谈拒证推定规则的适用从一则民事案例谈拒证推定规则的适用
所谓拒证推定规则,就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在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拥有某方面证据但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对提出证据主张一方相关主张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第七十五条对此作了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证据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大多数案件当事人有直接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但是仍有少数案件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收集到直接证据,而只能使用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对任何诉讼案件都不得以事实不明而拒绝裁决。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有直接证据的在调解不成时下可以迳行判决;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需要正确理解与适用《若干规定》中的证据规则。
笔者前不久审结了这样一个案例,原告孔某以被告彭某欠款两万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欠款,并向法庭提供了三种证据:一是欠条复印件;二是两位证人(与当事人均无利害关系)当庭证实在诉前曾跟随原告到被告家催过帐,当时被告同意用小麦抵帐,但未能证实欠款的具体数额;第三种证据是录音资料,被告承认欠原告的钱,且也承认欠条原件以前已经被他收回,但亦未能证实欠款的具体数额。而庭审中被告则抗辩称:欠款还清后,原告就把欠条给我,后来被我撕了,我现在不欠原告的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的陈述与举证、被告的抗辩理由好像都有道理,似乎无所适从,这时就应该审查双方所举证据,使用拒证推定规则。适用该规则首先要有欠款的基础事实。本案中,原告提供的两位证人证言及录音资料可以证明欠款是事实,这样基础事实就得到了证明,下一步要看被告拒绝提供证据原件的理由是否正当。通过录音资料可以证实欠条原件在被告的占有、支配之下,他拒不提供的原因是欠条被撕了,但未向法庭提供欠条已撕的证据,假设欠条已撕,被告在仍欠原告钱的情况下把欠条从原告手中取得后故意撕掉的行为就是一种十分不正当的行为,是一种赖帐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民事活动原则,理应受到处罚,因此被告拒不提供原件的理由是不正当的。再次,原告主张的证据内容不利于持有人被告。笔者据此依据《若干规定》中第七十五条的拒证推定规则作出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被告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本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该规定最早见诸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0条的规定,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增强当事人举证的自觉性及主动性,有利于法官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当然,拒证推定规则作为一种证据规则也存在一些固有的弊端和局限性,在实践中的个案把握上有一些难度。它是诉讼证明的一种特殊形式,要慎重适用,确保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的适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要严格、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切实防止滥用错用。首先从诉讼主体上来讲,拒绝提供证据的一方必须是诉讼中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能成为拒证的主体,例如证人拒绝作证就不能成为拒证的主体;其次,案情要具有一定的基础事实,才能在当事人拒证时考虑适用拒证推定规则;再次,确有证据证明拒证者拒绝提供证据且无正当理由。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适用拒证推定规则。二要尽最大可能为拒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保障。拒证方可以对法院的推定事实行使反驳的权利,既可以从基础事实上予以反驳,亦可从推定事实上反驳。最后,为强化假定结论的真实可靠性及尽可能地实现案情真实客观性,法院在适用拒证推定规则时,应对拒证当事人告知拒证的法律后果,促使其积极主动提供证据或行使反驳的权利,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常见的当事人拒绝提供证据的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一、拒不提供其控制下的会计帐簿、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查询。
二、丢失、伪造、篡改、污损其持有或控制下的证据。
三、拒绝提供其持有或在其控制下的证据或其它证件的原件。
四、拒不提供本人笔迹或故意改变字体书写习惯。
五、拒不服从对本人身体的某个部位进行法医学鉴定。
六、拒不服从对其控制下的物体、场所进行勘验或测量。
下载文档
网友最新关注
- 妈妈爱“美”
- 四季风暴NO.3
- 邻居家的小弟弟
- 爱漂亮的妈妈
- 大海
- 天真可爱小表妹
- 因母爱而感动
- 文静的我?野蛮的我?胆小的我?
- 我最敬爱的老师
- 我的妈妈
- 滴血玫瑰
- “冷酷”的妈妈
- 我家的电脑
- 鬼窟历险记
- 我在大森林里迷路了!
- 学生会主席竞职演讲稿
- 干部股股长竞职演讲稿
- 政工科长竞职演讲稿
- 省人防通信站竞聘副站长演讲稿
- 居委会竞争上岗演讲稿
- 公司网站主管编辑竞聘演讲稿
- 支行会计主管竞争上岗演讲稿
- 公司纪检干事岗位竞聘演讲稿
- 商场楼层管理者竞争上岗演讲稿
- 政教处副主任竞争上岗演讲稿
- 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演讲稿
- 副局长职位竞争上岗演讲稿
- 银行信贷管理部副经理竞聘报告
- 教务处副主任竞职演讲
- 公司店面经理竞争上岗演讲稿
- 产权、交易费用与老工业基地振兴论文
- 浅谈《物权法》第 28 条中“法律文书”的涵义与类型
- 汽车噪音和振动问题剖析
- 在英语听力训练的过程中影响听力理解的几个因素
- 谈论个人信息之商品化
- 人体乐器音色的析辨
- 湖南与江西比较研究(1)论文
- 中小学舞蹈设置之我见
- 初中物理课堂教学改革浅议
- 试论地理教育哲学
-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效力——兼评法释[2009]5号第9-10条
- 浅议初中语文教学中的“衔接”
- 如何培养学生的猜想和直觉能力
- 东部沿海地区“三农”问题新视角(1)论文
- “新词”跟着时代跑
- 狐狸和乌鸦
- 捞月亮
- 春雨
- 难忘的一天
- 骆驼和羊
- 精彩的马戏
- 小黄鸡的故事
- 骄傲的孔雀
- 蓝树叶
- 诚实的孩子
- 我要的是葫芦
- 秋天
- 兰兰过桥
- 梅花
- 雷锋叔叔和我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