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范文> 其他范文> 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

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

上传者:网友
|
翻新时间:2011-12-22

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逐步规范我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农村五保户、生活困难残疾人、特困户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逐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根据《阿坝州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医疗救助,是指政府在农村开展的一项旨在对广大农村五保户、生活困难残疾人、特困户在患大病或危急重症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时给予的医疗费用救助的专项救助行为。

  第三条 农村医疗救助原则

  ㈠属地管理原则;

  ㈡救助急需原则;

  ㈢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㈣专款专用原则;

  ㈤动态管理原则。

  第四条 农村医疗救助水平应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成立x县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

  ㈠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㈡制定、修改和完善我县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㈢负责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㈣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

  ㈤负责基金预算、决算的审定;

  ㈥负责监督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医疗救助、医疗质量和服务情况,组织工作调研、经验交流和检查考核等。

  第六条 县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其主要职责:制定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救助基金的管理办法、基金的筹集以及汇总编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第三章 农村医疗救助的范围和对象

  第七条 农村医疗救助的范围是我县农村户籍人口。

  救助对象,是指农村五保户、生活困难残疾人和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并经县民政局批准的农村特困户家庭成员。

  第四章 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八条 设立x县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基金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主要来源是通过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县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各界自愿捐赠、彩票公益金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按规定可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其他资金。

  第九条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资助救助对象一次性农村医疗救助费用和补助救助对象的大病医疗费用,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

  第十条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县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和支付业务。县民政局设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核发、支付和发放。

  第十一条 经县民政部门批准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大病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时将医疗救助资金核拨至民政部门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由县民政部门支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发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五章 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申请程序:申请人(户主)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评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核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确定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

  第十三条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确定要做到“三公开”,即:公开评定条件、对象和救助内容。村民委员会要将评定对象张榜公示7天,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深入调查核实,然后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

  第十四条 每年由县民政局编制农村医疗救助对象花名册和统计表各一式四份,乡镇人民政?⑾夭普?帧⑾孛裾?趾椭菖┐逡搅凭戎?旃?腋鞔嬉环荩?磕瓿跎蠛艘淮巍?

  第六章 救助办法和标准

  第十五条 农村医疗救助分为每年一次性农村医疗救助和患大病住院救助两种救助方式。

  ㈠每年一次性农村医疗救助是指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应交纳的费用,其救助标准为:

  1.五保户:每人每年救助10元;

  2.因病、因残致贫家庭:每人每年救助10元;

  3.其他原因致贫家庭:每人每年救助6元。

  ㈡我县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患大病住院治疗,按下列规定比例给予救助:

  1.五保户住院治疗,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按每人每年不超过XX元的标准进行救助。

  2.其他救助对象每人每年的最高救助限额为1600元。住乡镇卫生院治疗的,医药费在150元内的,一次性救助医药费的70%;医药费在150元(含150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其住院应负担医药费用的50%。住二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医药费在300元内的,一次性救助医药费的70%;医药费在300元(含300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其医疗费的65%。

  第七章 大病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患大病住院治疗,申请医疗救助必须经过下列程序:

  ㈠农村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县农村医疗救助申请表》,如实提供本年度所患大病的医疗诊断书、病史资料、医疗费用发票、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经村民评议小组评议签注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㈡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㈢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成员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㈣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的审批手续和医疗救助资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办理,医疗救助资金统一由乡镇民政助理员负责代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月填写农村医疗救助统计月报表报县民政局。

  第八章 农村医疗救助服务

  第十七条 医疗救助对象的诊治,由县内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在规定的范围内,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做到医疗服务内容合理、准确、公开、公正和公平。

  第十八条 承担医疗救助的医疗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第九章 配套政策

  第十九条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到县内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五保户住院治疗期间,除保障其生活外,生活不能自理的,要指派专人照料。

  第十章 监督

  第二十条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张榜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一条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县监察、财政、民政、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实施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可根据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运行情况,适时提出对本暂行管理办法的修改、补充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下载文档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网友最新关注

保护“田园卫士”
我帮妈妈做件事
读“学问”的故事
芭比
我喜欢下棋
我的妈妈
我的爸爸
海边玩儿
致苍蝇的一封信
家乡的哈密瓜
妈妈,你快回来吧
快乐的一天
春天来了
美丽的风景
我的考试
中学“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计划
庆“六一”作文竞赛方案
超市元旦策划活动方案
读书活动计划方案
中小学生阅读节活动方案
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县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
浪漫七夕——七夕情人节活动方案
建党89周年大型歌会活动方案
小学庆祝少先队xx周年建队节活动方案
教师节演讲稿老师版
学校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小学“学雷锋、树新风”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中学紧急疏散撤离及灭火演练方案
有待加强研究的十大国际法问题国际法论文(1)
人员越境若干理论问题重构国际法论文(1)
中国法的体系、问题与立法改进_经济法论文(1)
论我国的法人格否认制度_经济法论文(1)
书生事业 无限江山
未经深思的民主
西方法哲学思潮与国际私法理论流变国际法论文(1)
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_经济法论文(1)
再论法律规避制度国际法论文(1)
财产权的分割简论_经济法论文(1)
国际私法中私人利益保护原则的构建与勃兴国际法论文(1)
对法人若干基本理论的批判_经济法论文(1)
论知识产权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取向_经济法论文(1)
商业秘密的特征及财产权属性研究_经济法论文(1)
浅析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国际法论文(1)
《桂花雨》教学设计2第二课时
《桂花雨》教学设计11
《桂花雨》教学设计2第一课时
《小桥流水人家》教学建议
《小桥流水人家》说课设计
《小桥流水人家》教材简说
《桂花雨》教材简说
《桂花雨》教学设计12
《桂花雨》快乐练习:同步练习
《桂花雨》教学设计3
《小桥流水人家》教案学案设计
《桂花雨》教学建议
《桂花雨》教学设计1
《小桥流水人家》快乐练习:语文练习
《桂花雨》教学设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