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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汉译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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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22-09-30

规范汉译名的思考

规范汉译名的思考 规范汉译名的思考 规范汉译名的思考 精品源自英语

语言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关涉着语言的交际功能, 译名混乱对信息的有效传播会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关于某些外国人名的汉语翻译,不同媒体、甚至同一家媒体在选字上却表现得相当不一致。语言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着语言的交际功能, 译名混乱现象对于信息的有效传播会造成消极影响。

1 关于汉译人名规范化的思考

1.1 注重汉译名的人名区分度

外国人名的汉译名应具有一定的区分度。 一方面,源语中相同的外国人名尽可能采用统一的译法, 源语中不同的人名其汉译形式应保持一定的差异。 另一方面,不同人物的姓名若在源语中完全相同,为便于公众识别人物身份,在汉译形式中应作适当区分。保持汉译名的人名区分度是汉译人名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同名同译、异名异译”是汉译人名规范化的基本保证。 早在上个世纪50 年代初,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着作编译局就拟定了同名同译、同姓同译的原则。 时至今日,媒体仍然普遍存在着同姓异译、同名异译等现象,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有些观点认为, 两种语音系统不一样的语言, 在对译的过程中,不可能实现完全的语音对等,出现几个相似的中文译名对应一个源语人名的现象实属正常。我们认为,翻译外国人名应遵循“同名同译,异名异译”的原则。 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同名异译和异名同译的做法很容易给读者造成人物识别的混乱。 比如,网球运动员费德勒、费雷罗,足球运动员费尔南多、费迪南德,从发音上看,这几个人的中文译名极为相似。 如果几个相似的中文译名对应一个源语人名的现象成为常态,这些语音相似的人名会让人误解为所指代的是同一人。如果某几位处于同一时代的外国人的姓名在其源语中完全相同,为了便于识别人物身份,原本相同的外语人名在汉译形式中可作适当区分。 汉译名应有一定的异域辨识度, 即汉译名所指代的外国人的“异域”身份可以通过汉译名的语音、用字、结构等传递出来。汉语人名用字往往具有一定的意义, 在为外国人名汉译形式选字时,应尽可能避开汉语人名常用字和常用搭配,选用汉语人名不常用、组合意义不明显的汉字。 Laura 译为“劳拉”、Taylor 译为“泰勒”、James 译为“ 詹姆斯”、Smith 译为“史密斯”、Иван 译为“伊万”、Максим 译为 “ 马克西姆” 就体现了外国人名汉译名用字的“异域色彩”。早期的汉语作品在翻译外国人名的时候, 为了适应中国读者的认知习惯,往往对外国人名作汉化处理。 如,把 Anne Lee 翻译成“李安娜”,把前美国驻华大使 Leigton Stuart 译为“司徒雷登”,就是将外国人名“名在前姓在后”的结构方式改为汉语“姓在前名在后”的结构方式。 近些年更多译者认为中文式外国人名出现在英美作品中显得不伦不类,因而在翻译外语人名时,多数保持了外国原名的结构。

1.3 注重汉译名的性别辨识度

在翻译外国人名时, 应尽可能考虑姓名用字所体现的性别色彩。女性人名译名可采用女性色彩明显的汉字。汉语姓名用字具有一定的性别特点,如“刚、伟、强”等多为男性用字,“娜、兰、丽”等多为女性用字。 “欧美人名同中国人名一样,一般也有男名和女名之分。 我们认为,凡是在音译用字上应予以区分。 具体办法表示使用草头玉旁之类的汉字,如丝、琳、玛、娅、妮、娜、丽、莎、黛、莉等。”①如女性用名 Mary 一般翻译为“玛丽”,很少翻译成“马力”。 反之,男性人名译名则应避免使用女性色彩明显的汉字。

1.4 尊重源语发音

翻译外国人名,应当遵从源语的发音规则。 遵循人名所在国语言的语音特点, 对于音译保真度十分重要。 现任俄罗斯总统Медведев,如果按照转译的英文拼法 Medvedev 来翻译,中文译名音似“麦德维戴夫”,但是按照俄语发音直接翻译过来后中文译名是“梅德韦杰夫”,更接近俄语原名。 德国足球运动员 Klose,中国媒体最初多根据英文拼读规则译为“克劳斯”,而在后来的新闻报道中,“克洛泽”的形式更常见。

1.5 尊重专名主人的汉语定名

有些外国知名人士,对中国、对汉语十分了解,指定了自己姓名的汉语译法,“体现了他们对中国文化的热爱和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我们应该采取尊重的态度,在译名的时候无须另译”②,使用本人指定的中文名。 如第 26 任澳大利亚总理 Kevin Rudd 将汉译名定为“陆克文”, 宣统皇帝的英文老师 Johnston 将汉译名定为“庄士敦”,瑞典汉学家 Karlgren 将汉译名定为“高本汉”。

1.6 尊重约定俗成

早期的一些外国人名在翻译时体现了一定的历史和时代特色, 这些译法现在看来有欠妥帖, 但由于长时间使用已被大众接受,根据约定俗称的原则,这些已为人们所熟知的人名,不宜再做更改。 “例如,Smith 音译为‘史密斯’,但政治经济学家 Adam Smith的中国名字常常被翻译为‘亚当?斯密’”。不仅人们熟知的早期外国人名汉译名不宜更改, 现在出现的某些汉译名即使不够准确, 但如果得到了普遍地使用, 也不宜变动。 法国足球运动员 Henry 的中文译名为“亨利”,这种译法是根据英文拼读规则翻译的。 实际上,法语中 Henry 开头的字母”H“是不发音的,“ry”中的辅音发的是小舌音,这个名字的法语发音音似”昂希“,而不是”亨利“。 尽管如此,在大家已经熟知并且普遍使用了”亨利“这一译名的情况下,也不宜根据源语的发音形式另拟汉译形式。

在翻译实践中,以上所述翻译原则有可能发生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在确定外国人名的规范汉译形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综合考量。基地组织领导人 的汉译名目前存在 “本?拉登”、“本?拉丹”等不同译法。 阿拉伯语中没有“登”这个音节,从语音的近似度看,“本?拉丹”的译法更符合阿拉伯语的语音特点。 但是,考虑到汉语中“丹”字在女性姓名中更常见,而且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在最初的报道中也是更多采用 “本?拉登” 这个译名,“本?拉登”的译法更合适。美国总统 Obama 的中文译名一直存在争议, 美国政府使用“欧巴马”, 中国媒体习惯于使用 “奥巴马”。 从语音的近似度看,“欧巴马”较“奥巴马”更贴切。 但从两种译名的语音联想意义来看,“奥巴马”优于“欧巴马”,因为“欧巴马”会让人联想到“欧巴桑”,而“奥”字则有“深奥”义,比“欧”字更具中文的文化内涵。③除此之外,是否朗朗上口也是评价一个汉语人名的标准。 显然,“奥巴马”的“仄平平”比“欧巴马”的“平平平”更加响亮。 因而,综合考虑,不宜将已得到中国公众的普遍认可的 “奥巴马” 改为“欧巴马”。

2 结语

人名翻译工作综合了语言学、心理学、符号学、宗教学、民俗学、人类文化学等诸多学科的知识,译者在进行人名汉译时,应了解源语人名的命名方式及相关文化背景。 外国人名汉译形式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着信息的有效传播。 从语言规范化角度看,汉译外国人名用字混乱现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规范外国人名的汉译形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综合考量,既应要充分考虑汉译名的人名区分度、异域辨识度、性别辨识度,也要尊重专名主人的源语发音与本人的汉语定名,同时还要考虑约定俗成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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