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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洁餐饮必须集清洁生产、清洁服务与清洁消费于一体(1)

[摘要]本文从简要分析餐饮业基本特征、地位、作用出发,从分析餐饮业供需矛盾中餐饮供给对餐饮消费主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主要环境因素入手,创新提出了要实现清洁餐饮必须集清洁生产、清洁服务与清洁消费于一体。论述了餐饮清洁生产、清洁服务的供给,是实现清洁餐饮消费,即食品安全的根本保障,并提出在清洁生产、清洁服务与清洁餐饮消费三位一体运营全过程中应实现餐饮业节能降耗减排。 [关键词] 清洁生产;清洁服务;清洁消费;食品安全;HACCP管理体系;节能降耗减排

餐饮业是指专门从事烹制饮食品并提供消费场所和设备、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行业,是国民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的重要传统行业,它除了包括众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以外,还广泛包括众多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社会上一切以人为直接服务对象的行业中的餐饮供应环节,如住宿业、旅游业、长途乘客在旅途中的就餐等。

餐饮业的基本特征:第一,以其直接为消费者吃、喝服务而成为经久不衰的“朝阳”行业。与消费者在家庭中就餐纯属个人消费行为不同,消费者离家在外就餐就不仅是个人消费,同时亦是在餐饮公共场所进行的公共消费行为;第二,餐饮业劳动者的劳动是消费者家务“做饭”劳动的社会化。区别仅在于:做饭的家务劳动创造的价值是无酬劳动,不计入GDP总值;而餐饮从业人员的劳动创造的价值是有酬劳动,计入GDP总值。第三,餐饮从业人员的劳动既是物质生产劳动又是非物质生产劳动,兼具产品劳动、服务劳动和商业劳动的特征。后厨师傅生产的主食、菜肴等是形成“新的使用价值”的物质产品劳动;他们生产的“新的使用价值”是一种商品,要现场卖给在前厅就餐(或外卖送餐)的消费者当场即时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商业劳动;在前厅为就餐消费者提供各种就餐服务的劳动是非物质服务劳动。

餐饮业的基本特征决定着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仅对GDP总值增长的贡献日益显著,而且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强,能带动国民经济相关行业,如农业、旅游业、食品工业等的发展,以其博大精深的中华饮食文化著称,成为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能满足不同职业、年龄、宗教信仰等特殊社会群体对饮食的特色需求。

餐饮业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和其他行业一样面临着消除它对资源、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压力,更面临着该行业特有的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的压力。所以本文将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创新提出实现“清洁餐饮”的新思路:必须集清洁生产、清洁服务与清洁消费于一体。

一、清洁生产原理的由来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才引进了源自西方的“清洁生产”,始于199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厦门举办的清洁生产培训班上;1993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上确立了清洁生产在工业污染防治中的重要地位,经过试点和实践,1994年清洁生产被列为《中国21世纪议程》中的重要内容。1998年我国成为《国际清洁生产宣言》的签字国。我国推广应用清洁生产的实践经历了由工业向国民经济各行业、由企业内直接生产过程向社会再生产过程逐步拓展的历程。2002年4月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规定了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是“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3],即涵盖了从工业、建筑业到农业、服务业三次产业中的所有市场微观主体及宏观上为推行清洁生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各级人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清洁生产法》不仅是世界上第一部以推行清洁生产为目的的法律,而且也首次以立法形式对第三产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清洁服务进行了认定。2002年我国制定了《清洁生产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作为餐饮业清洁生产的行业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为国际同行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为国内餐饮业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具体指标包括工艺和装备、资源和能源、产品、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废物回收等六个方面的若干规定。本文不再复述。

二、“清洁餐饮”及其三位一体的新内涵

所以,笔者提出的“清洁餐饮”至少包含以下不可分离的三位一体新内涵:

(1)清洁生产过程。我国《清洁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

(2)清洁服务过程。我国《清洁生产法》适用范围首次突破了传统的工业领域,拓展到了人文服务领域,即清洁生产拓展到了清洁服务;

(3)清洁消费,这里的消费特指生活消费。我国《清洁生产法》尚未涉足这一领域。因为长期以来,对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关注和研究的重点一直是人类的生产消费过程。然而生产消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生活消费。人类本是地球有生命系统中的天然成员,所以环境消费权应当是人类与生俱来应享有的生活消费权利之一。1992年6月联合国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已宣告:人类处于普受关注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心,他们应享有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的权利。我国1982年通过的《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将“生态良好”列为“全面小康”新目标“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统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写进党的重要文献。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生态文明”。所以笔者提出了与“清洁生产”概念相对应的“清洁消费”新概念。“清洁消费”的含义就是199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表的《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中被称为“可持续消费”的含义,是指在提供服务及其相关产品以满足人类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趋于减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趋于最少,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该报告还明确指出,“可持续消费”并不是介于因贫困引起的消费不足和因富裕而引起的过度消费之间的折中,而是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它适用于全球各国各种收入水平的人们。同年,联合国召开《可持续消费专题研讨会》,又进一步明确规定,可持续消费关联着从原料提取、预处理、制造、产品购买、使用、最终处置等整个生命周期连续环节中所有组成部分对环境的影响[4]。人的食、衣、住、用、行等消费结构中的任何一类消费都必须实现清洁消费,并由相对应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部门[5]的供给来满足。“清洁餐饮”必然要由餐饮企业的清洁生产、清洁服务来提供。

三、餐饮消费对消费主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主要环境因素分析

首先,来自餐饮食品的安全危害。 第二,来自餐饮企业对资源的消耗及其对环境形成的负面影响。 2. 对能源的消耗。四星级饭店平均每米2建筑面积消耗的电能是普通民用建筑能耗的20倍。 4. 对各类食物资源的浪费惊人。据2005年对北京市2211张餐桌的浪费调查显示,米饭面食等粮食浪费比例为11.5%,若以此比例计,全国餐饮浪费的粮食大约为240万吨,相当于减少517万公顷的粮食播种面积和18亿米3的农业用水[12]。餐饮日常大量使用的一次性筷子、餐盒、餐巾等更是极大的资源浪费。 第三,来自餐饮消费者、餐饮企业服务人员自身不科学的生活习俗和行为方式形成的危害。

吃什么、怎么吃的问题与人之健康存在密切的关系。据调查,目前我国城市地区出现了居民膳食结构不平衡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畜禽肉类与油脂食物消费量过多,从而使谷类食物的供能比例仅达到47%,远低于世卫组织推荐的55%至65%的合理比率[17]。由此而引发了各种疾病:如我国糖尿病人数居世界之首,因高血压死亡的人数居世界第二,因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的人数占世界1/5。上海市是国内乳腺癌发病率“冠军”[18]。 我国不科学的传统烹饪习俗之一是过于注重色、香、味、形俱全,不仅导致食物最根本的价值——营养素的流失,而且易导致食物在烹饪环节上的污染。如杂环胺是一种致癌化合物,它主要生成于食物(尤其是蛋白质含量丰富的鱼、肉类食品)高温烹调过程中,目前已成为我国胃癌高发的主因之一。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卢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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