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13-12-18
绅士与减灾备荒研究
绅士与减灾备荒研究
赈灾作为临事之举,属消极的灾后救济行为;而备荒则是主动的进行灾前预防,以尽量避免或减少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备荒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灾情的轻重,灾害对社会破坏力的大小。狭义的备荒仅指仓储而言,广义的备荒则应包括自然灾害发生前人类一切能对灾荒产生影响的社会活动。本章从备荒的角度来论述绅士对灾荒造成的影响。
第一节 逐利之风对备荒的影响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传统士人的立身之道,可以集中概括为以“重义轻利”为价值核心、以“士志于道”为社会职能的“道义立身”观念。围绕这一核心,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具体行为规范。宋明以降,由于这种儒家的为士之道符合统治者德治天下、教化民众的需要,因而作为官吏士人的应备素质,受到统治者的提倡。明清沿袭唐宋的科举制度,通过儒学经义的考选来取士任官,就是以功名利禄来吸引士人培植这种素养的制度保证。
科举制度“以利禄载道义”的机制,使读书——科考——入仕成为一种谋生职业,民间为士者则从自身实际生存需要出发,形成了与“道义立身”观念不尽相同的世俗观念。这种世俗观念看重的是由读书而能得到不必体力劳作的衣食之禄,乃至身家富贵的“利禄”。“为了追名逐利,科举驱使士子们把儒家典籍当作改变自身命运的‘稻草’,与其说他们热爱重视儒学不如说他们更热衷于儒学能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学习研究儒家典籍不是目的,其真实目的是把它当作自己步入达官显贵的手段和凭借。”[75]宋明以来民间大量流行的蒙学读物、劝学格言、训子箴语等,都反映了这种通行的世俗观念。如“读书,起家之本”,[76]“读书不破费,读书利万倍……贫者因书富,富者因书贵”等等。[77]
儒家主张学而优则仕,学习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当官,为了获得俸禄,因为“当官不仅是最荣耀的职业,而且几乎是获取巨额财产的唯一途径”。[78]但政府提供的官职毕竟极为有限。随着科举制的发展,仕途日益壅塞,“邑聚千数百童生,擢十数人为生员;省聚万数千生员,而拔百数十人为举人;天下聚数千举人,而拔百数人为进士;复于百数进士,而拔数十人入翰林。”[79 ] 晋升道路的艰难,使大部分士子终身与仕无缘而只能滞留民间。他们虽有功名头衔,然而这是一种与人间的生业和经济隔得很远的东西。士虽贵为四民之首,但别尊卑而造成的不平等又很难用来分辨富贵。 既然无法靠当官领取俸禄来谋生养家,绅士们便不得不为自家生计操劳奔波。于是自元明以后,士人中出现了肯定“儒者治生”,即肯定士人应求身家衣裳食养的议论。自元代大儒许衡提出“儒者以治生为先”,到清朝前期也有数位学者文士(如陈确、全望祖、戴震、钱大昕等)持“儒者治生”之论。[80]
“读书发家”和“儒者治生”的世俗为士观念是“由义求利”,重心在求得身家衣食生存之利,这与儒家正统伦理“重义轻利”重心在“义”有所不同。这种观念的产生,除与科举制度造成入仕之路狭窄,越来越多下层绅士无法以读书为谋生手段获得财富而使自身经济生活陷入贫困外,也与明清盛行的捐纳制度有关。捐纳使富者“朝犹等于负贩,夕已列于缙绅”,[81]是获取功名的南山捷径。用财富换取功名比寒窗苦读来得快,来得容易,并能为获得更多的财富创造的条件,这也刺激了士人为士观念的重心由“义”向“利”的转变。加之政府赋予绅士的种种特权为其逐利活动提供了便利,遂导致明清时期绅士逐利之风日炽。
明初,绅士阶层并没占有多少财富,“宏正以前仕宦至尊显,亦居无连栋,田不半井,及返初服,至不能自存。”[82]明朝中后期,随着明初几位强有力的君主去世,官绅们故态复萌,不仅与地方官府吏胥勾结,施展种种手段,将劳役负担和土地税的全部或部分转移到穷人头上,还积极参与土地兼并,以至于出现:“官豪势要之家,其宇连云,楼阁冲霄,多夺民之居以为居也,其田连阡陌,地尽膏腴,多夺民之田以为田也”。[83]
绅士阶层对农民的剥削造成贫富极为不均,明朝清官海瑞认为绅士之富有是建立在百姓之贫穷基础之上,他尖锐地指出:“上人作兴乡士夫,而辄有以与之者,非从天而降,从地而出也,一取之民而已。俗称一富败三村,昔之士子,计所获不甚多,虽居官日久,无大积蓄,故当时之民,殷殷屯屯,人衍家富。今之士子,今之居官之人,所得较前十百千万矣。天地生财,止有此数,丰于此必歉于彼。乡大夫则富若此矣,而欲小民之裕于衣食也,其可得乎?乃今小民困苦之多,乃今乡大夫富足之多为之也。”[84] 足见当时绅士逐利风气的兴盛。
明儒顾炎武把绅士讽刺为“病民者”,他说:“天下病民者三,曰乡宦,曰吏胥,曰生员。凡是三者,法皆得以复其户,而无杂泛之差。于是杂泛之差,乃全归小民。今之大县,至有生员千人以上者,一县之地,有十万頃而生员地五万,则是民以五万而当十万之差。生员之地有九万頃,则是民以一万而当九万之差,民地愈少,则诡寄愈多,而生员愈重,富者营关节以求为生员,而贫者相率以逃且死。故生员之于一邑,无丝毫之益,而有邱山之累。”[85]
清初,鉴于士绅利益的大肆扩张是晚明失国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巩固政权的需要,清廷曾一度严厉限制绅士特权。绅士的优免特权被缩小,蓄奴权被取消,严格禁止绅士干预地方事务,缙绅力量出现萎缩。“乃自康熙而后,士鲜大魁,民无巨富,凡登仕版,终少锦衣归;稍有田产,旋非素封之旧,家道则起落立见,子弟亦贤愚并生。”[86]但随着清王朝政权的逐渐巩固,满汉地主阶级旧态复荫,逐利之风又兴盛起来。康熙四十三年上谕称:“田亩多归缙绅豪富之家,小民所有几何?”[87]乾嘉之际,土地高度集中的现象更加严重,乾隆十三年湖南巡抚杨锡绂指出:“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88]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分配关系愈是不平等,不仅其实际人口容量距离按人均资源量计算的统计意义上的人口容量愈来愈远,进而还会愈来愈严重地削弱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加剧人类对资源、环境的不合理开发,进一步降低资源的人口承载力。绅士阶层大肆追逐私利,不仅使国民财富的初级分配向绅士阶层倾斜,造成社会极为不平等,从而削弱了政府与下层社会的抗灾能力,也使绅士“讲论道德、修明治术、兴起教化”的社会责任相对退化,“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89]大多数士人除却关心自身利益外,缺乏对社会与政治的关注意识,灾荒来临时也只顾自保身家,更有甚者还有不少劣绅侵吞救灾物质,大发灾荒横财。如“某某寒儒,充团总十余年,遂至田连阡陌。其余侵蚀公费及团社积谷者,不一而足。无怪一遇凶荒,遍地棘手,坐以待毙也。”“仓储之匮,不匮于官,不匮于民,而匮于经理之首事。”[90]清儒恽敬面对绅士道德的滑坡,主张应对绅士阶层严加监督管理,认为士是社会治乱的关键,他以抱怨的口吻说,“重督士则士不乱,士不乱,彼十民者安得而乱之”。[91]
从历史上看,每个朝代中后期灾荒似乎越加频繁时,其实并非自然条件或气候发生了大的变化,而是小农经济在沉重的封建剥削压迫下,已变得十分的脆弱,经不起一点风吹草动。明清中后期,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密,灾害的程度越来越严重。这与绅士阶层势力膨胀、逐利之风盛行而导致社会整体抗灾能力日渐衰弱有着必然的联系。可见,天灾造成了人祸,人祸加剧了天灾——这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之中,确是一条铁的规律。
第二节 重农与备荒
自然灾害的最大社会后果是破坏生存资源并导致饥荒的发生。在农耕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要解决饥荒问题,根本的办法只能是大力发展农业,重视粮食生产。中国古代频繁的灾荒,为重农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重农政策来自历代对灾荒的经验,是为了对抗灾荒而提出来的。
汉朝贾谊在总结灾民的生活经验和教训时,得出了著名的重农主义结论:“旱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尤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猝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御之。……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古之人曰:一人不耕,或受其饥,一女不织,或受其寒。今背而趋末,食之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大命将泛,莫之振救。”[92]明末徐光启的《农政全书》,被誉为“农业科学技术史上的巨著”,其中荒政问题篇幅就占全书的三分之一。清朝魏禧认为预防灾荒的第一要务就是重农,所谓“农者,粟之本”。[93]可见古人谈起重农,莫不与灾荒挂钩,只有重视农业,才能为备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古代的重农主义与政治密切相关。灾荒的频繁性与间断性,造成中国农民身份的极端不稳定性,经常在“农民——灾民——暴民——顺民——灾民”这一序列中循环转换。历次农民起义,无不以饥荒为起点,是农民为求生存而进行的反抗斗争。统治者深知蕴藏在饥民群体中的巨大破坏性力量。只有不断巩固个体小农经济,把农民分散在广阔的乡村,固定在小片土地上,农民才不会对政权构成威胁。而一旦灾荒发生,涌动的流民潮如没得到及时的疏导,便极易形成一股冲击震荡现有政权的强大力量,或削弱现有统治,或改朝换代。一个王朝的衰弱与更替,其最大的政治背景往往就是因饥荒而发生了农民大起义。统治者只有重视农业才能巩固其统治秩序。
法家的重农主义主旨是“于国求其富强,于民求其治理”。儒家的重农主义则是其主要的道德训诫,并被历代的帝王尊奉为“根本”,主要表现为奉行“八政以农为先”和“悯农”的政策,以及对仓储制度的高度重视。儒家重农,主张先富后教,认为有恒产而后有恒心,把人人培养为士君子当作他们的最高目的,这种重农主义也是以稳定社会秩序为目的的。
绅士的主体是遵循儒家传统的知识分子,所以他们的重农思想受儒学传统对农业的态度所左右。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影响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儒家对士人务农的极端鄙视,阻碍了中国传统农学的发展;而另一方面儒家基于立国立身倡导重农,在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我国传统农业的发展。
儒家对士人务农是极为鄙视的,孔子把想从事农业的樊迟喻为小人,孟子也认为:“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94]士大夫既然是劳心之人,理应受劳力者俸养而不必亲自耕作。正是深受儒家这种思想的影响,我国古代士人都不愿意轻易谈论有关农业的问题,或从事与农业有关的研究和著述,更不愿意躬亲农耕,以远小人之嫌。以至于在整个中国古代出现了一种“农者不学,学者不农”的现象,正如明代马一龙在谈到他写《农说》的宗旨时所说:“农者不知道,知道者又不屑明农,故天下昧昧不务此业。”[95] 士人对农业的这种态度大大影响我国农学及农业的发展。
这种弊病从秦汉时期开始,一直延续。秦汉以后,由于“县令等于国君,名为亲民,实为高拱,三老墙夫之职既废,与民接近者,莫非蠢愚之徒。知识无异于乡农,经验或且不逮。士不以农为学,有履田畴而不知稼穑者,间有一二人讲求,亦徒著书,而不传播其学于氓庶。”所以“重农之意虽笃,而农政实日以荒”。[96] 这种情况到明清时期尤甚,明清科举实行八股取士,四书是科考首重的“时文”一科内容,史鉴典制是“策论”一科所需的知识储备,字韵是“读赋”一科的必备技能,至于实学技能,虽然可能在实际生活中有用,但不列入科举,被视为“末技”。这种教育体制培养的儒家士人只能是“以钱谷非所当知,徒以文字华藻,给口耳之求,不顾郡邑之大利大害。”[97]
绅士鄙视农事,对农学不加研究,不利于农业技术的发展与推广,所以我国的农业技术自西周到明清进步非常微小。农民仍然保持着二千余年来落后的农具和原始的耕作方式。以博山县为例,到了清朝末年,仍和古代大致无二:农业尤不发展,乡区人多地少,垦荒造地、石堰层叠、灌田绝少,旱灾易成,一切种植、墨守旧法,应用动力、悉为人畜,终岁勤劳、不得温饱。[98]一张《安徽俗话报》描写晚清的农民:“种田的,更无知,蛙居井底。耳不闻,目不见,终岁辛勤。只知道,占阴晴,祈年望岁,守陈法,不改变,地利难尽。”[99]正是由于生产技术的拙劣,效率低下,生产不足,于是稍遇自然灾害便束手无策。有时虽是轻微的天气变化,也足以引起重大的打击。
明清缙绅地主不仅不重视农学,在逐利思想的驱使下对农民还进行了沉重的盘剥,致使农民的生活十分困苦。这一点,侯方域在《壮梅堂文集•正百姓》中也作了深刻揭示:
“明之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加之,役加之,官吏之贪渔加之,豪强之吞并加之,是百姓一而所加之者七也。于是百姓之富者争出金钱而入学校,百姓之狤者争营巢窟而充吏胥,是加之者七而诡之者二也。即以赋役之一端而言之,百姓方苦其积极而无告,而入学校则除矣,充胥吏则除矣,举天下,以是为固然而莫之问也。百姓之争入于学校而争出于吏胥者,亦莫不利其固然而为之矣。约而计之,十人而除一人,而以一人所除者更加之九人。百人而除十人,更以十人所除更加之九十人,辗转加焉而不可穷,争诡焉而不可禁。天下之学校胥吏渐多而百姓渐少,是始犹以学校吏胥加百姓,而其后遂以百姓加百姓也。彼百姓之无可奈何者,不死于沟壑即相率而为盗贼耳,安得而不乱哉?”[100]
清朝农民的贫困程度也是惊人的,乾隆年间,曾有人著文指出:
“天下之本在农,农民困则天下困。天下之困解而止,而农民口食之外尚有事田亩。但解口食之困而不可止,以故天下即不困而农常困。不独凶年困,乐岁亦困。……农民耕作一年所获,除去籽种、耒耙等系列费用,得以暖不号寒,丰不啼饥而能卒岁者,十室之中无二三焉。农民之所困,反不在凶岁而在乐岁”。[101]
明清科学技术的停滞不前以及农民所受剥削之重,表明绅士阶层重视的不是农学,而是农政。虽然他们也主张以农为本,认识到农业是衣食之源,立国之本,但对农业的重视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主要还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及维护政治统治的需要。这也是为什么只有在农民极为贫困、农村社会动荡不安时,士大夫阶层才发出重农呼吁的原因。绅士重农的方式重点只在于劝,鼓励农民努力从事农业生产,而劝的目的则是要农民的全部体力和智力消耗在土地之上,老老实实地从事农业生产,成为便于统治的顺民。绅士的重农思想十分狭隘,带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在他们眼里,对农民问题的重视的出发点就是:农民是一个重要的(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政治力量或经济力量。因此,应该或不得不重视它。这种思想实质上是对重视者自身利益的重视,农业发展了,社会秩序稳定了,自身的俸禄就有保障,就可以高枕无忧地享受着四民之首的养尊处优的生活。反之,则会危及他们的利益。正因如此,绅士重农往往流于形式,这不仅不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推动传统农业的发展,相反,更多的时候,他们在一已私利的驱使下,还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破坏。晚明晚清农村的凋敝,与缙绅地主大肆侵吞盘剥农民,造成大片土地抛荒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第三节 绅士与仓储“为政之要,首在足食”,仓储也是实现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饥荒来临之时,统治者对灾民实行有限的赈济,既可避免社会出现动荡,又能使灾民对其感恩戴德,从而进一步确立其政权的合理性。早在春秋时期,管仲就已认识到仓储具有控制民众的功能,“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有十年之蓄,而民不足于食,皆以其技能望君之禄也。君有山海之金。而民不足于用,是皆以其事业交于君上也。故人君挟其食,守其用,据有余而制不足,故民无不累于上上也。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载上如日月。”[103] 正因如此,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仓储建设。在仓储建设方面,绅士起得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绅士阶层在仓谷筹置、社仓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另一方面,劣绅的侵渔往往又是仓储制度在实施中弊窦丛生并逐渐走向衰败的重要原因。
拿常平仓来说,作为最重要最普遍的官仓,常平仓主要设置于各直省州县。从实质上说,它是封建制度下的一种公共性实物积累,是封建政府对生产、分配过程实行的一种调节、控制措施。除政府采买外,捐纳是常平仓积谷的另一主要来源。所谓捐纳是指政府通过直接出卖官位或通过加级、议叙、旌奖的办法,用以筹措经费,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它也是平民进入绅士阶层或绅士得以晋升的重要途径。明洪武到成化、弘治时期,预备仓一般能得到政府的专款或地方存留余米。从正统开始,“捐纳”成为一项重要的谷本,到成化时,或奖敕、或充吏、或与冠带、或度牒,只要能交一定的谷物入仓,仕途上的绿灯和僧寺的大门就向谁开着。到嘉靖、万历时为甚,几乎成为此时期积谷的主要来源。成化二年,南京发生饥荒,大臣建议官员军民纳粟送监。礼部尚书姚鼐批判说:“太学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岁生员,及纳草、纳马者,动以万计,不胜其滥,且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陋。”[104]可见当时捐纳之滥。
捐纳在清朝更为盛行,其中捐出身又有捐监生一例,为常平仓主要来源。顺治在建立常平仓时就多次下过劝捐令,到康熙时更频繁,而乾隆时,把捐纳贡监、生员列在常例之内。清朝一些地方要员,甚至主张应该于各省府州县“悉开常平仓捐谷之例”。[105]许大龄断言:“而所谓常平捐监例者,历顺、康、雍、乾以下,迄未停,为清代恤荒之永制。”[106]捐纳是“衰世之政”,每到国家财政处于危机状况时,捐纳便会泛滥。用捐纳来弥补财政不足,是个饮鸩止渴的方法,伴随而来的是贪污成风、吏治腐败,绅士逐利之风的泛滥,并导致封建官僚队伍素质整体下降,所以历来都受到抨击。但不可否认,每遇重大灾荒,在政府赈源不足时,捐纳对补充常平仓积谷、缓和灾情、恢复生产、稳定秩序起了重要作用。
常平仓具有平准粮价、稳定社会秩序、通过信贷维持农民最低程度的简单再生产,以及用于军事、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等诸项社会功能。不过这些功能的发挥取决于储备是否丰足及仓谷分配是否公平。明清各级官府对常平仓的建设可谓不遗余力,但在粮食储备及分配问题上,国家与绅士(地方势力)之间始终存在矛盾。明初,朱元璋对豪强、贪官进行了严厉地打击,这一时期政治比较清明,士大夫生活比较简朴,自耕农众多,政府赋税充足。因此,仓储丰足,灾荒发生时,赈灾能力强,社会秩序也比较稳定。但到明中后期,随着绅士队伍的壮大,他们利用特权,进行了疯狂的土地兼并,与政府、民众争利。不仅导致赋役不均,加速小民的贫困化,而且造成国家赋税的大量流失,加之官僚腐败,仓储制度日趋衰败,“自洪武以后,有司杂务日繁,前项便民之事,率无暇及,该部虽有行移,亦皆视为文具,是以一遇水旱饥荒,民无所赖,官无所措,公私交窘。”[107]常平仓赈灾功能不断弱化。张居正力图中兴,然而积重难返,成效不大。对资源的失控,导致国家财政极为匮乏,在巨大的灾荒面前,无以赈济,其政权的合理性最终在汹涌的灾民起义中丧失。清初鉴于明亡的教训,极力压制绅权,并实行摊丁入亩的赋税政策,加强了国家对资源的控制,所以国家拥有足够的赈灾物质,使防灾赈灾能力不断增强,政权由此更加巩固。然而,时至晚清,随着封建王朝的日趋没落,常平仓制度在实施中弊窦丛生,逐渐走向衷败。明清两朝中后期,虽捐纳盛行,但它的随意性毕竟不如国家赋税稳定。它无法有效地弥补国家财政的匮乏,所以常平仓只能随着封建王朝的衰弱而走向衰败。
常平仓的弊端,早在它创立不久的东汉初期,就已被指出为“外有利民之民,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得其平。”直到明清,这种弊端有增无减。常平仓米谷常成为绅士、胥吏侵吞的对象。永乐元年(1403),编纂杨清说,“今南方各仓储谷,十处九空,甚者谷既全无,仓亦无存。皆乡之土豪大户,侵盗挪用,却妄捏作死绝及逃亡人户借用虚立簿籍,欺漫官府。”[108]文人方正学在与友人讨论贫富不均问题时也指出,“今富贵不同,富者之威,上足以持公府之柄,下足以钳小民之财,公家有散于小民,小民未必得也,有取于富者,则小民已代之输矣。富者溢富,贫者益贫,二者皆乱之本也。”[109]除有贪官、劣绅、污吏侵渔外,随着人口增长,常平仓的局限性越加突出,李光地指其弊端称:“近代讲备荒者,止于仓储积蓄而已。岂知千有余里,有数十州县之辽阔。以百余万米谷散在民间,大浸之年,济一郡尚不足,况又有赴且城领给之烦,吏胥乡长侵蚀之弊,将来又有追比还仓之忧。是以仓米在今殊不足赖也。”[110]仓储充盈尚且不足以依赖,更不必说仓谷时有亏空了。清代社仓的普遍建立是在雍正、乾隆两朝完成的。雍正元年(1723),清廷即议定了社仓的具体章程,对如何劝谕仓本、社长人选问题及奖罚、借货方法,均作了具体规定。由于社仓积谷主要来于捐输,农民丰年尚难求得温饱,故出谷最多的当然是富裕的地主绅士。另外,清政府还明文规定社仓应由绅士管理:“照例于不应试之殷实监生,遴选访举充司事。”[112]管理上实行官督民办,“其社仓虽委之社正、社副,而一切米粜及费用之数,丝粒必登簿籍实报之官,官不惟按籍而稽,尤须履仓箧而视其数,单骑灭从,毫发不扰”[113]
从农业生产看,从社仓中无息或低息贷给贫户一些种子与粮食,这就使农民度过最困难的时期,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另外,社仓和保甲制度紧密相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乾隆九年(1731),湖北巡抚晏斯盛的“社仓保甲相经纬疏”讲得十分明确,“天下之民,必有相生相养之实以之为经,而后行以相保相爱之法而为之纬。社仓保甲原有相通之理,亦有兼及之势,彼此之间,一经一纬。”[114]即是以积谷救荒,以保甲弭盗,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社仓制度还极力维护安土重迁的观念。对于这一点,时人曾有论述:“社仓利在乡,不利在邑,在邑不便也,在乡便也。民以便则安乡,安乡则重家,指谓仓粟在乡,去此乎?民以为不便则危乡,危乡则轻家,指谓社仓在邑,留此乎?”[115]把农民固定在居住地,以便于封建统治者控制。
办理社仓,本意甚好,但在封建制度下,其弊端也容易暴露。社仓在管理上施行官督民办,经常受到胥吏的侵吞盘剥,影响其赈灾效果。明人萧襄想出材料建义仓,又愿出谷纳廉,以备荒政,但“吏需重贿乃行”,以至他只好作罢。[116]社仓积谷主要来自富户的捐纳,由地方绅士进行管理,所以还会遇到如下问题:“盖以民间积贮言之,在富饶之家,自有积贮,遇虽荒歉,而无需乎社仓之谷,则当输纳时,往往退缩不前。而贫乏之家,其仰给社仓,固为殷切,而每岁所收,仅供生计,又无余粟可纳社仓,以备缓急。此责民者之难也,至于州县官员实视为一体者,岂可多得,今以常平之谷为国家之公储,关系已身之考成,尚且侵欺挪用亏空累累,至于民间社仓,安能望其尽心经理,使之实贮而济用乎?…自古有治人而无治法,必有忠信乐善之良民,方可以主社仓之出入,必有清廉爱民之良吏,方可以任社仓之稽查。”[117]社仓积谷源于捐输,经营的好坏取决于管理者的人品素质,在官员腐败、绅士趋利之风盛行的明清两朝的中后期,社仓常为劣绅所控制,成为他们上下易手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赈灾效果大大打了折扣。
结 语
绅士作为官民中介,是乡村社会的实际控制者和管理者,他们的很多活动按现代的标准应划入政府职责的范围。一方面,绅士的赈灾救灾、减灾防灾活动,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及维持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绅士防灾赈灾的核心是对自身利益的重视,作为封建统治中的成员,其阶级局限性注定了他们在灾荒面前无多大作为。劣绅们利用特权欺瞒官府、剥削百姓,大肆捞取私利,造成社会的极为不平等,对国家而言是一种利益上的损害,对农民而言是一种盘剥,它不仅造成国家赋税的大量流失,而且加重了对农民的负担,使政府赈灾能力与农民的自救能力不断削弱,成为明清灾荒频繁发生、农民贫困、农村动荡不安的重要社会因素之一。作为文化资源的独占者,绅士阶层对务农的鄙夷,对科学技术的漠视,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而科技进步恰恰是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减轻灾荒的危害程度的有力支点。
鉴于明清绅士在国家、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绅士与灾荒研究应列入灾荒史研究中的重要的内容。不过绅士本身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阶层,灾荒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也是复杂多样的,这给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带来了诸多难题。另外,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对它的研究也只是初步的。考察绅士怎样防灾救灾,对灾荒产生何种影响,这无疑是必需的,但研究灾荒时期绅士与普通民众、绅士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十分重要。要全方位、深层次地研究绅士与灾荒问题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本人就此将继续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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