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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卦象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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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13-12-18

论述卦象美学思想

论述卦象美学思想

2.1 象征之美

研究《周易》卦象美学思想,首先必须把视线放在卦象的象征之美上。卦象象征之美,是象外之美,即王弼言:“得意忘象”,而象外之美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通过“观物取象”——线条之美,以及“立象尽意”——形态之美来体现。

2.1.1 观物取象:线条之美

如前所述,八卦、六十四卦卦象是中国远古人类观物取象,发挥其创造性智慧的结晶,它们是通过线条来抽象的表现世界。

易象的表达方式是以阴阳二元为内核,用简单的线条之长短的排列来简洁的说明世界。而这种简单中却蕴含着不断的流动和变化,这是一种对“象”的化难为易的观照视点和方式。卦象的本质和功能不在摹拟再现而是“象其物宜”、“观其会通”,拟“一画”而见天地之象,着眼于宇宙的本体和生命,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线条艺术。

线条的艺术在中国文化中有着特殊的意义。线条在中国艺术中有重要地位,并且具有丰富的美学意蕴,尤其在书画艺术中,线条在传情达意方面所达到的美学成就,可以说在世界艺术中是独领风骚的。从原始艺术中可以发现世界各地的早期人类都有用线条刻画岩画的史实,线条确实在各民族的艺术活动中担任过重要的使命。但是,中华民族及受中国文化影响的相近的民族艺术中,线条从古到今保持着特殊的艺术媒介的功能,一直没有被色彩所构成的块面所取代。究其原因,最重要的是由于《周易》卦爻符号以其元典的品质,深深地扎根于中国人的艺术思维和审美创造活动之中。

在《周易》卦象中,阴爻、阳爻通过两种线条的八种不同方式的三重组合,构成了一个和谐均衡、富有变化而又充满动感的完美的整体图象。线条的长与短形成对立与统一美;单个卦象本身呈水平状的直线组合,而八卦整体已经围合成近似圆的正八边形,直线开始向曲线接近,给人以完满充实、富有节奏的图案美;卦象的线条是具体的符号,而线条本身又有很大的抽象性,这就有了一种具象与抽象相反相成的意味。可见,《周易》的各卦“象”,已体现出非常丰富的形式美的意蕴,充分展示出线条之美。而且,卦爻符号的线条形式,以其经典性的权威色彩在民族艺术中的强大感召力,成为中国艺术在媒介运用上的特殊的偏爱。

卦爻符号使用线条而不是其它形式的媒介,这本身就包含着丰富的文化人类学内容。华夏先民中最通行的占卦方式是用火灼龟壳高起的地方,灼出来的裂缝成为人们能否从事某项重大活动的依据。“国之守龟,其何事不卜”的占卜活动在当时占有统治地位而最为盛行。采用龟壳来占卜,这就显示了华夏先民们对龟壳纹路的敏锐的感知能力,这些纹路构成的几何形网络,以清晰的线条、有趣的图形因此被赋予某种神秘的色彩。各种复杂的龟卜纹象在内容上被总结成天道、地道、人道的相关联系,在形式上被抽象成阳爻、阴爻不同形态的线条,同时成为中国书法艺术和绘画艺术的共同源头。

正是由于卦爻符号以线条的形式,在民族文化的早期发展中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使得线条在后世的审美创造中得到了特别充分的发展。中国绘画艺术用线条作为最基本的造型媒介,不是用细致的摹仿和具象的写实去描摹客观的物象,而是用带有一定抽象意味的线条墨色,通过一定的艺术概括的方式去表现艺术意象,用墨色和虚白代替了客观世界各类事物的光线色彩和不同块面的造型组合。在墨象淋漓、线型流转的快速挥洒中,艺术家在得心应手的线的勾勒中,把内在生命的流动、情感的勃发,畅通无阻地在线条的舒展中对象化了。与绘画相关的书法艺术,以更抽象的线的形式,通过线条在运行中表现出来的节奏感、韵味感,以及笔画的轻重缓急、浓淡燥润的变化,在发挥文字传达信息的媒介作用之处,更进一步地显示出线条在形式变化中所蕴涵的意味。以卦爻符号为源头的民族艺术创造活动,最终形成了审美能力上的独特品格,以独树一帜的艺术样式和特别擅长利用线条来表现的技能,构成了民族审美文化在艺术创造中的鲜明个性,处处展现线条之美。

简单之长短线组合成不同的卦象,八卦、六十四卦,卦卦体现象征意味的形态之美。

《周易》,作为一部特殊的哲学著作,是通过“形象”来说明哲理的。这类“形象”,以两种方式体现:一是依赖于卦形符号的暗示,一是借助于卦爻辞文字的描述——这两种方式所展示的《易》象,融会贯通,相互依存,共同表达《周易》的内在意义。《易》象的本质,在于摄取“形象”以尽“意”,即立象尽意,这与“象征”的艺术功用互相吻合,显示着《周易》的基本美学表现特征。

那么,何谓“象征”呢?《韦氏国际新辞典》对“象征”(Symbo

1)是这样解释的:

象征是用一种事物来代表或暗示另一种事物的,是通过某种联系、联想、约定俗成或者偶然性而非故意的相似而构成的;特别是以一种看得见的符号来表示看不见的事物,如一种思潮、一种品质:例如狮子是勇敢的象征,十字架为基督教的象征。

而象征专就文艺方面来说,如我国新版《辞海》则释为:

文艺创作中的一种表现手法,指通过某一种特定的具体形象以表现与之相似或相近的概念、思想和感情。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美学》中论及“象征型艺术”时,对“象征”的含义曾作过较具体的阐析:

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因此,我们在象征里应该分出两个因素,第一是意义,其次是这意义的表现。意义就是一种观念或对象,不管它的内容是什么;表现是一种感性存在或一种形象。

卦象的创立,把纷乱的物象简约化、规范化,符合从具体到抽象的认识规律。同时易卦作为一种抽象符号模式,又能使人们进行从一般到个别、从简单到复杂的思维。

占筮来的卦象,是抽象的,同现实生活本无关系,但人们可通过卦象进行类比思考,用自己的经验解释卦象。易卦能诱发人们的想象力,使之得以充分发挥。

集中归纳八卦取象的是《说卦传》。《说卦传》说: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

指出了八卦所取的大象,即根本之象,这也是“易”的基础。

八卦相错,重之为六十四卦,阴阳相交,变化以生,而象之变易,亦各因时位而异,但终不超越八卦大象,即:

乾象天,坤象地,艮象山,兑象泽,坎象水,离象火,震象雷,巽象风。

八卦取象之客观依据如下:

乾卦:迭三阳,象征阳气上升而为天。《淮南子•天文训》谓:“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

坤卦:迭三阴,象征阴气下聚而为地。《黄帝素问》谓“积阴为地,故地者浊阴也。”

震卦:上两阴下降,下一阳上升,象征阴阳冲突,暴发为雷。《淮南子,地形训》谓“阴阳相薄为雷”是也。

巽卦:二阳升腾于一阴之上。《庄子》谓“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故陆绩谓“风,土气也”。陆绩又谓“巽,坤之所生”。坤为土,巽二阳动上,一阴静下,像地上阳气流动。故为风。

坎卦:上下为阴,中蓄一阳,象征水以阴为表,内中却蕴藏着阳质。故宋衷谓:“坎,阳在中,内光明,有似于水。”《说文》谓水:“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如水之浇滋、饮用,无不产生热量。现代科学证明,水分子中含有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氢、氧者,可燃、助燃之物也。

离卦:上下为阳,中蓄一阴,象征火以阳为表,故崔憬云:“取卦阳在外,象火之外照也。”内中却蕴藏着阴质,如火之燃烧,无不伴随着其中水气的散发,《淮南子,说林训》谓:“火中有水”是也。

艮卦:上为阳,二阴蓄其下,象征石凝为山。《春秋说题辞》云:“阴含阳,故石凝为山。”艮二阴含一阳,即石凝为山之象也。其下却藏有大量阴气,如重山峻岭,草木兴旺,是为阴之滋养,故《春秋说题辞》又云:“山之为言宣也,含泽布气调五神也。”

兑卦:上为阴,二阳蓄其下,象征泽为阴湿之所。宋衷云:“阴在上,令下湿,故为泽。”其说是也。其下却藏有大量阳气,如茫茫沼泽,水居泽面,热气却蓄于泽下。

《周易•说卦传》首次对易卦取象作的系统整理,不仅归纳了八卦的大象、属性之象、物象、身象、家庭之象,而且收集了一百一十四种广象。汉代从《易经》等书中搜集大量逸失的象(称为“逸象”),著名的有孟喜搜集了四百四十多种逸象,荀爽等九家搜集了三十多种逸象、虞翻搜集了三百一十多种逸象,这些逸象有的是汉人自觉地搜集起来的,有的则是清代人(如惠栋)从汉人的易注中整理出来的。

象卦之象征美,塑造的形象可谓多矣。现重新整理归纳如下:

(1)乾之象 圜、玉、金、寒、大赤、良马、老马、瘠马、驳马、王、先王、明君、圣人、贤人、武人、行人、神、盈、中、施、嘉、好、利、衣、言、物、易、立、直、敬、威、严、坚刚、道、德、盛德、行、牲、精、信、善、扬善、积善、良、仁、爱、愤、生、样、庆、天休、福、介福、禄、先、始、知、大、盈、茂、肥、清、治、大谋、高、扬、宗、族、甲、老、旧、古、大明、远、郊、野、门、道门、百、步、顶、朱、圭、著、瓜、龙

(2)坤之象 布、釜、吝啬、均、子母牛、大舆、文、众、柄、黑、臣、顺臣、民、万民、小人、邑人、鬼、形、身、牝、躬、我、自、至、安、康、富、财、积、聚、萃、重、厚、致、用、包、寡、徐、营、下、容、裕、虚、书、近、疆、无疆、思、恶、理、体、礼、义、事、业、大业、庶政、俗、度、类、闭、藏、密、默、耻、欲、丑、积恶、迷、杀、乱、怒、害、遏恶、终、敝、死、丧、冥、晦、夕、暮夜、暑、乙、年、十年、户、义门、阖、户、闭关、盍、土、阶、田、邑、国、邦、方、鬼高、裳、绂、车、輹、器、缶、囊、虎、黄牛、牝牛、拇、圃、苹、乱

(3)震之象 玄黄、敷、大涂、决躁、苍莨竹、萑苇、马善鸣、马足、马作足、马的颡、稼反生、稼蕃鲜、常、主、诸侯、士、兄、夫、元夬、趾、出、行、征、作、逐、惊走、警卫、定、事、言、讲议、问、语、告、响、声、音、呜、夜、交、徽、反、后、后世、从、守、左、生、尝、缓、宽仁、乐、笑、喜笑、笑言、道、陵、祭、禾稼、百谷、草莽、鼓、筐、马、麋鹿、鬯、鹄、鼓、玉

(4)巽之象 绳直、工、白、长、高、进退、不果、臭、人、寡发、人广颡、人多白眼、近利市三倍、躁、命、命令、号诰、号、号咷、处女、妇、妻、商旅、随、处、入伏、利、齐、同、交、舞、谷、长木、苞、杨、果木、茅、白茅、兰、草木、草莽、杞、葛、薪、庸、床、绳、帛、腰带、、鲋、鹳、通

(5)坎之象 沟渎、隐伏、矫輮、弓轮、人加忧、心病、耳痛、赤、马美脊、马亟心、马下首、马薄蹄、马曳、舆多眚、舆通、月、盗、木坚多心、圣、云、玄云、川、大川、河、心、志、思、虑、忧、谋、惕、疑、艰、蹇、恤、悔、忘、劳、儒、涕泗、眚、疾病、疑疾、灾、破、罪、悖、欲、淫、寇盗、孚、平、法、罚、狱、则、经、习、入、内、聚、脊、腰、臀、膏、阴夜、岁、三岁、尸、酒、丛木、丛棘、蒺藜、棘匕、穿木、校、弧、弓弹、木、车、宫、律、可、栋、桎梏

(6)离之象 戈兵、人大腹、女子、妇、孕、恶人、见、飞、爵、明、先、甲、黄、戒、折首、刀、斧、资斧、矢、飞矢、黄矢、网、罟、瓮、鸟、飞鸟、鹤、准、鸿、牝牛、隼、夏

(7)艮之象 门阙、阍寺、指、鼠、木坚多节、弟、小子、君子、贤人、童、童蒙、僮仆、官、友、阍、时、丰、星、沫、霆、果、慎、节、待、制、执、小、多、厚、取、舍、求、写实、道、穴、居、石、城、宫室、庐、牖、居、门庭、宗庙、社稷、鼻肱、背、腓、皮、肤、小木、硕果、豹、狼、小狐、尾、 虎

(8)兑之象 口舌、毁折、附决、刚卤、妹、妙、妻、朋、友、讲习、刑人、小、少、密、通、见、右、下、少知、契、常、辅颊、孔穴

易卦的象还可以无限地取下去。从中可以找到一个规律,即只要动态、功能、属性相同就可以归为同一类“象”,有一义一象,一义多象,多义多象等多种情况。

中国先人觉察到,人类固然要依靠语言文字去表情达意,但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特别是在表达精深微妙的思想感情时,更突出地显露其局限性。所以别出心裁,采取“立象以尽意”(《周易•系辞上》)的象征方法,寓无形于有形,寓无限于有限,让人们在玩味象征性的“卦象”时能够触类旁通、入神致用。

卦形所显示的象,是表现性形式。卦象与中国古象形文字的美学本质是一样的,卦象符号与中国古文字的形成与流衍,奠定了中国民族各类艺术的整体性风格特征——以象见意。这“象”,是具象符号。卦形乍看似是抽象符号,而实质上它们是自然诸物的本质或形式结构的表现体,所以它们是具象性的符号——意在其中的表现性形式,而不是意在其外的纯代指性的抽象符号(如拼音文字)。“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系辞传》的作者早就点明了卦象的表现性。正因如此,才“立象以尽意”,才“观其象而玩其辞”。承祧了卦象的特征,中国的视觉艺术(舞蹈、绘画、戏曲等)的可视形象都是在似与不似之间的具象符号,而不是纯写实性的物相再现。

卦象美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象征性。“圣人立象以尽意”,然而这“意”如何以“象”来表示,通过有限之意象表达无限之意念呢?《系辞》认为象是“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这一“象”所表达的即是人的主观意念、义理、至理,即抽象又富有哲理性。所以王弼指出:“触类可为其象,合意可为其征。”意象创作的原则即是“托象以明义,因小而喻大。”《系辞》所说“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卦象的生成规律无非是以小总多,以一总万,以抽象寓具体,以有限之形式表现人的意识及宇宙万物、事物发展之规律。

卦象是集体无意识表现的产物,具有着固定的象征意义。《周易》卦象所折射的意蕴,便是民族传统情感符号的表现。卦象所具有的暗示性,其象外之象,言外之意,只有具有特定民族文化薰陶的人,才会由领会到这类意象的象征意蕴而享受到其深远的诗意和优美的意境。

2.1.3 得意忘象:象外之美

周易卦象可以“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 ,“象”首先是指眼见之形象,如天、地、人以及万物之象。但是,这只是象的一个较浅的层面。实际上,在眼观外在之象这个层面时,包括了对于这个层面的超出。即可以延伸出象外象,象外意,象外境。周易卦象象征美的最高境界即如此。

如《系辞》所言:“见乃谓之象”。又言:“兆见曰象”。这都表明,卦象本身具有显见、显兆的流动。卦象不是静止的、僵化的,而是在“流动与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外在的、感知的象被消解,进而转化或生成某种把握整体内涵的气象或意象。作为把握整体性内涵的气象,已经是更高层次精神之象的意象。这是一种超越时空的情志之象,一种瞬间永恒之象。这种超越时空之象、永恒之象,其所蕴包的审美内涵是极其丰富和深邃的。

王弼的针对《周易》的“象”,作过具有代表性的阐述: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非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其意者也;忘言者,乃得其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言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意可为其征。(《周易略例•明象》)

王弼提出“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阐明了言的媒介意义、象的承载意义、意的核心意义,包含着形象大于思想(意以象尽,但象不以意尽)、接受超越文本等丰富的美学思想。

《系辞》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易象“法象万物”并“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以行其典要”,似乎是说易象具有具象性或形象性。《易经》由八个经卦和六十四个重卦,构建起无所不包的宇宙存在图式(作静态观)和宇宙演化流程画面(作动态观),区区六十四卦却涵纳大千世界的万事万物及其演变规律,以最基本的易象材料表述了最复杂的世界,以有限的符号惊人地集中了最深邃、最丰富的思想。易象独创了超越实象的众象之“象”,一种没有具体物象的象。

《周易》实际上就是先把卦爻图像与自然现象联系起来,然后再跟社会现象相沟通,从龟卜的符号经自然现象最后直指人事状况,其互相渗透的关联是建立在比拟这一思维方法上的。当思维的许多具体内容被历史长河的流动所冲刷掉之后,思维方法却深深扎根在民族文化的心理结构中,并且表现在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发展进程中。《周易》中的比拟方法,从夏、商、周直到今天,仍活跃在中华民族的审美活动中,并且在不同的文化层面都闪现出耀眼的光彩。

如上所叙,我们已经看到:由于卦象摄取了各种人所熟知的象征物,创造了生动而初具典型性的象征形象,兼之卦爻辞富有哲理色彩的暗示性,使其象征意义鲜明化、深刻化、含蓄化。可以说出现于卦爻辞之前的阴阳符号、八卦符号就显示着符号性的象征,创造了许多鲜明、可感、初具典型意义的象征形象。

朱熹曰:“《易》说一个物,非真是一个物。如说龙,非真龙。” 透过卦象,人们的审美心理时空能够突破对客观时空的束缚,创造一种独立于客观时空的美感境界。所谓卦象审美意象的超象显现,即“境生于象外”,“意生于言外”,象外之象,总是借助有限之意象,表达无限之意蕴,钟嵘评阮籍《咏怀》诗,“言在耳目之内,情寄八荒之表,”就是强调了象外之意,审美意象的象外之象,韵外之致,味外之旨,也就是由审美意象的第一层面,象的感官情感层面,达到象的精神寄托层面,即富有意境的层面,表达思与境谐,意与境浑,象外之意的主观心灵感受。意象表层是实象,是诗人之情感与纯粹表象融合而成,象外之意乃构成虚象,是意象的情感的虚化,须由鉴赏者的审美经验和审美联想而生发出的象外之象,但又必须“得其环中”,“返虚入浑”,在实体意象的范围之内。第一层意象是形似,超象显现是神似,所谓“离形得似”。虽然,第一层意象通过联想可意象翻飞,但实际是化实为虚的,虚中有实,实中有虚,方为上乘,审美意象的超象显现乃是“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

因此,我们不能不说:以象征为本的《周易》卦象符号,无愧为我国古代文学象征的滥觞。

正是在起源于“卦象”的象征思想的影响下,我国的诗学和美学大都讲究虚实相生、隐秀相成,因而使我国的诗、画、戏曲以至园林艺术等,都以情景相倚、兴味无穷的意境见长,引人瞩目。这无疑是卦象对中国美学的独到贡献。

2.2 太和之美

阴阳之“大和”是天地大化流行的根本,故曰“大和”。“大和”也叫“太和”,“大”“太”一声之转。所谓“大和”,就是阴阳对立面力量均衡无偏胜,矛盾双方处于和谐统一的状态。矛盾双方的“大和”状态又叫作“中”,所以“大和”又作“中和”。 北宋张载将“太和”解释为气的最高和谐状态,并提出“太和所谓道”的命题,认为气化过程中的阴阳二气的高度和谐就是天地万物的本体和法则。清代惠栋说:“天地位,育万物,中和之效也。《三统历》曰:阴阳虽交,不得中不和,故《易》尚中和。”(《易例•上》)可见,“太和”是中国历代各家所共同追求的最高价值境界。周易卦象崇尚太和,其间蕴含着丰富的美学思想。

2.2.1 有形无形——方圆之美

卦象的源头是太极。《系辞传》说:“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成大业。”可见“太极”原本是指卦象的源头,是奇偶两画或大衍之数未分的状态。太极无形,代表浑沌,试以圆形表示,具有圆形之美、混沌之美。物质界由混沌到秩序的自然趋势中,圆是构建宇宙秩序的基本形式。

从单个卦之卦象看来,周易八卦由三爻形成方矩形,六十四卦由六爻形成长方形,无不具有方形之美。这是无形向有形的转变,也表示人类思想从混沌向明晰的转变。这表明:“在形的范畴,人的超动物属性的演进受到一种向量趋动的影响——混沌状态的退却和人为秩序的创立。”因为“规整的直线、弧线、方形、圆形、棱角,以及平直、均衡、对称等等关系所呈现的‘几何’形式是与混沌形式相对立的最明确的形式。”

方代表地,有形;圆代表天,无形。八卦太极图象具有方圆之美。

中国古代哲人说,太古之初,宇宙是一团元气,太朴浑然,无名无法亦无形,自天地开辟,才廓清为天圆地方的世界。在东方意识界由混沌到秩序的趋势中,圆和方是构建人为秩序的基本形式。中国人强调外圆内方。其说法极可能来自对八卦太极图的概括。由此而延伸为一种基本道德要求和美学品位。

先说圆之美。后世对“太极”有各种解释,如汉代刘歆《三统历谱》说:“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唐代孔颖达《周易正义》说:“太极谓天地未分之间,元气混而为一。”太极是宇宙最初浑然一体的元气,是阴阳二气混合未分的状态。易学史上,有很多人试图去描绘它的特征,将太极视为一个圆,以圆包裹阴阳。圆形和易结下了不解之缘,朱熹《太极图说解》云:“○者,无极而太极也。”王夫之《周易内传发例》说:“太极,大圆者也。”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归于一,以一生万,乘万为一。这个化生万物的道恍惚幽渺,靡所不包,然而却无形可循。这个道是万物的原质,生的一,是未分阴阳的浑沌气。中国哲学把这浑沌无形之气视为圆。

太极何以为大圆之体?王夫之《思问录外篇》对此有详细解释,他说:“太极,一浑天之全体。”并进而说:“绘太极图,无已而绘一圆圈也,非有匡廓也……取其不滞而已。”故此,易学史上,常常把太极当作浑沌之别名,雷思奇《易筮通变》卷下说:“太极也者,特浑沦之寄称耳。”浑沌则圆。

易学以太极之圆为天地之大本、万物之宗府。张南轩说:“易者,生生之妙,而太极者,所以生生者也。” 太极何以会化生生命?中国哲学认为,“太极者,天地人物混然一贯之理,无象形而能象形者也”。即是说,它本无形,却含有化生万物之理,太极本是一团混仑之元气, 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阴阳相摩相荡,万物于是生焉。

在《周易》中,“一”和“太极”化生万物。太极之圆标志着宇宙创化之元,是艺术生命产生之根源;艺术生命生于圆,而归于圆,并在圆中自在兴现,由此“圆”成一圆的生命世界。太极圆说所蕴含的圆为一切生命之源的精神,对中国艺术产生很大的影响。清人丁皋作《写真妙诀》,于人物画理论颇多创获。作者在小引中称,写真要得浑元之法,起稿时要有浑元一圈之考虑。石涛取法大易精神,发为一画之说,以一画为基础构造其俨然整饬之绘画体系。

再说方之美。越是原始,越是混沌、无序;越是进步,越是规整、有序。

方代表浑沌的落实。“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先人用体悟圆和方的形式去察知天地的存在形式,得出“天道曰圆,地道曰方”的认识。其前者可能得之于“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式的直觉;也可能得之于日月之形;诸般天象划天而过周而复始;春夏秋冬四时循环、物候历象,麋角解而又生,草木枯而复荣;纺轮之旋,彩陶之转;人世生而老,老而生……种种灭而复现,周而复始的物理现象可能引起人类对于“天”的哲理体悟。用图像去表示这种体悟,其意象正与一个点围绕另一个点作等距旋转运动时周而复始的圆形轨迹同性、同形。于是圆被作为天的象征符号。对于后者的感知可能得之于广阔大地,崇山峻崖、参天巨木……同周而复始的天象比较起来,显得平直、稳定、静止,对于“地”的哲理体悟,化作意象,正与方的稳固感,直线的持续感,角的坚定感同性、同形。于是方被作为地的象征符号。后来又引申出璧和琮,规和矩、伏羲和女娲,乃至于阴和阳等一系列礼器、神话和哲学观念来。《周易》卦象之方美整齐中见变化,稳定中求发展,具有独特的美学品格。

圆是天之美。方是地之美。天地之方圆养育一切。可见,方圆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精神原型,它与中国人的宇宙意识、生命情调等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也是我们揭示中国艺术生命秘密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2.2.2 对立和谐——中和之美

从《周易》卦象中可以发现的另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对立的事物可以达到和谐统一,并且赋予这种和谐以美好的品质。阴阳两爻的对立统一构成了一个卦象,又将八种有差异的卦象组合成一个系统。八卦之中,乾( )与坤( ),是三阳同三阴的对称和谐;坎( )与离( ),是二阴一阳同二阳一阴的对称和谐;震( )与艮( )对称和谐;巽( )与兑( )对称和谐。八卦构成四对矛盾和谐统一体。将这四对卦象排列在一个圆周上,可以构成先天八卦或后天八卦。两种排列方式,区别在于八卦所代表的方位不同。先天八卦(伏羲八卦),是离东、坎西、乾南、坤北、震东北、兑东南、巽西南、艮西北。后天八卦(文王八卦),是震东、兑西、离南、坎北、巽东南、艮东北、坤西南、乾西北。八卦所取方位虽有不同;而其东西、南北二卦之间的对称和谐原则却是一致的。

这些相互对立的卦象,同时又具有必然统一的趋向。它们所表示的八种自然现象,同样具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天与地、雷与风、水与火、山与泽,这些性质相对的事物却具有一种特殊的内在联系。六十四卦之间的对称和谐关系也很突出。乾( )与坤( )、否( )与泰( )、剥( )与复( )、损( )与益( )、鼎( )与革( )、坎( )与离( )、谦( )与豫( )、既济( )与未济( )等等,从卦象上看,是阴阳对称的;从卦名含义上看,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相反相成,构成矛盾双方,形成固定的思维模式。这些对立统一的卦象,为取象比类的思维方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对称、互补、和谐原则,后来发展为太极图。 太极图中的阴阳两仪,中间呈现S形曲线,表示阴阳消长、刚柔互补、稳定和谐的分界线。由于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六十四卦中包含的阴阳消长、对称和谐原则具有普遍性,形成中华民族象数思维中的致思准则。这种准则渗透在中国美学中。

易学哲学的自然观,肯定宇宙万物都由阴阳二气所构成。天、地、人三才,无不是一阴一阳的对立统一。天道、地道、人道,即是对立双方消长演变的规律性。“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说卦传》)。阴阳、柔刚、仁义,相反相成,对称互补,构成统一和谐的宇宙万物和社会人际关系。一部《周易》就是对这种对称、互补、和谐关系的探讨。

这就充分显示了《周易》所包含的辩证法的深刻性与普遍性。由这一哲学思想而催化的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也就必然重视多样统一的美学观念。如《国语》中记载着郑国史伯这样一段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这段话充分显示了多样性或对立性因素的统一所达到的和谐,才能使这一协调均衡的整体具有美的价值。美来源于和,因而美就是和,和就是美。这种思想为中国人所普遍接受,在中国美学思想史上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易学强调阴阳平衡,讲求中和之道,正如《三统历》所讲:“阴阳相交,不得中不生,故《易》尚中和,二五为中,相应为和”,认为这是五行生克制化限度的理想要求,也是事物运动所达到的最佳状态。

《易》崇尚中和,首先表现在横向结构上即卦象爻位上是崇尚中爻。中爻,即处中位之爻。中爻就意味着在位置结构上处于最佳的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平衡点或统一点。在由六爻构成的卦象中,第二爻为下卦之“中”,是阴之“中”位,第五爻为上卦之“中”,是阳之“中”位。二五阴阳得位称为中,二五阴阳相应称为和,阴阳既中正当位,又相应,叫做中和。这种中和也叫“太和”,这是卦象中最美满的关系,是最和谐、最圆满、无矛盾、无缺陷的理想状态。象征事物守持中道、行为不偏。这种关系,在否、比、观、遁、蹇、同人、既济、家人、无妄、益、随、咸、革等卦中都存在。从更广阔的视角看,从整个体系看,《易》的六十四卦本身都有阴阳平衡中和的意义,每卦三个阴位三个阳位也体现了客观的中和平衡协调规律。

二、五为“中”,相应为“和”,有“中和”之美。柔居二位、刚居五位,一般都得“大吉”、“元吉”和“贞吉”。如果柔爻居五位,刚爻居二位,虽未得位但却得“中”而相应,可以互补而协同,仍保持着对立面的和谐与稳定。同样可以得吉辞。如果

二、五之位的刚柔既不当位又不相应,虽然不协同,但按《易》例规定,“中”大于“正”,在一定卦时的制约下,柔得五之中位又意味着柔有阳刚之助而不过柔,刚得二之中位又意味着刚有阴柔之补而不过刚,刚柔互补而适中。同样,可以得吉辞。据统计,《彖传》言“中”者共有45处,涉及到37卦。《象传》言“中”者共有52处,涉及41卦。对“中”的称谓又有39种之多,如“中正”、“正中”、“得中”、“刚中”、“柔中”、“中行”、“使中”、“在中”、“中直”、“大中”、“积中”、“中道”、“行中”、“未出中”、“久中”、“位中”、“中未变”、“中有庆”、“中不自乱”、“中心为正”、“中心为实”等等,最后又强调“时中”。所谓“时中”就是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而执“中”,以达到灵活运用。另外,六爻之间,有相互比应的关系。上下卦之间,初与四比应,二与五比应,三与上比应。阴爻与阳爻相比,谓之“有应””、“相应”,也称“和”。阴爻同阴爻,阳爻同阳爻相比,谓之“无应”,也称“不和”。

在“大和”状态下,事物可以得到稳定的发展,故曰“乃利贞”。“和”字之用是有其确切内涵的。矛盾双方的“大和”状态又叫作“中”,所以“大和”又作“中和”。清代惠栋说:“天地位,育万物,中和之效也。《三统历》曰:阴阳虽交,不得中不和,故《易》尚中和。”(《易例•上》)

我国的传统哲学、医学、美学等等,都以“中和”为最高标准。从现存资料看,《周易》提出“中正以观”、“中正而应”、“保合太和,乃利贞”等命题,从认识论、控制论的角度,奠定了“中和”论的哲学基础。《今文尚书•尧典》提出“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和《伦语•尧曰》引用唐尧禅位时对虞舜交代“允执厥(其)中”的四字方针,可说是“中和”论的滥觞。而宣扬“中庸”之道、强调“过犹不及”的孔子,赞美《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贬抑“质胜文”、“文胜质”而推崇“文质彬彬”等等,更是影响深远,被后人奉为美学的指南。其后,《礼记•乐论》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吕氏春秋•适音》说“乐之务,在于和心”。特别是集中国古代文论之大成的《文心雕龙》把“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诞,义直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奉为美学最高理想,并在创作论中强调“采乏风骨”和“风骨乏采”,不如“风清骨峻,篇体光华”更符合《周易》“文明以健”的标准;在批评论中提倡“品列成文”,必须循“理”度“势”,“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务折衷(折衷即折中)”等等,都是尚中贵和的范例。卦象对称美技术上的应用,可以建筑为例。北京故宫建筑设计的基本指导思想,就是处处讲究阴阳对称协调。从天安门到神武门,整个庞大建筑群,以中轴为基准,前后、左右处处注意对称。以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为中心,乾清、坤宁二宫为后卫,文华、武英二殿为侧翼,无论形象和名称,都体现对称协调原则,御花园中的山、水、木、石、亭阁之间也无不注意安排得对称协调。

2.2.3 天人合一——比德之美

《周易》卦象之美中可以体现中国美学中重视德的传统。儒家传统重视“中庸”,而其源头应该来自《周易》之太和观中。“中”德优于“正”德。《彖》、《象》认为,一般情况下,虽不当位,如居中位,亦吉。《周易•系辞下》:“二多誉”“五多功”,如噬嗑曰六五爻并不当位,但居上卦之中,故《彖》曰:“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未济,六爻皆不当位,《彖》解释其卦辞:“未济,亨,柔得中也。”因六五爻居中位,故吉。《小象》解此卦九二爻辞:“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中位是对当位的补充,与先秦儒家的中庸思想相合。如阴爻居于二位,阳爻居于五位,

二、五为中位,又分别为阴位和阳位,六二(阴爻居二位)、九五(阳爻居五位)则是既“中”且“正”,在《易》爻中尤为美善,称为“中正”。

而我们可以从卦象中人与天、地的关系来领略“太和”之庸德美。

《说卦》云:“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这说明卦形二划,是天、地和人“三才”之象。上划为天,中划为人,下划为地。“两之”而后,即成重卦,重卦的六划,则上、五为天,

四、三为人,

二、初为地。伏羲画卦,就仰观天,俯察地。“与天地准”,就是以自然阴阳变化为准则。这就从一开始便确立了天、地——自然,与人的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天、地是个“人体”,人体也是个“天地”,自然与人通融浑然。三才都基于阴阳,虽然阴阳交变在自然与人体上表现不同,本质则一,所以三才的并提,就是自然与人、人与自然相统一的理论。从《易》的《象传》中,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点来。举几例说明——

《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坤•象》:“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屯•象》:“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蒙•象》:“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泰•象》:“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否•象》:“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坎•象》:“水游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离•象》:“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既济•象》:“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

《未济•象》:“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可以看出,卦象所表现的,无一不是自然与人——三才同论的。也就是既讲自然之理,又讲人之用世之道。

周易卦象体现出天人合一,而这种天人合一是以“天地之大德曰生”的“生生”之德为中介的。其“大人与天地合其德”,即主体以“时中”的变通日新精神和实践顺应统一于天地的生生日新规律,从而实现天地人万物一体的动态和谐。显然,这种 “时中”天人合一论,不是以具体功能内容互补相“参”,而是功能性质上的相合,即人在生存活动上以天地“生生之德”的新陈代谢规律为自己的生活准则,以时中变通日新的生存原则与天地相顺应,相和合。它运用的是一种“推天道明人事”的思维模式,是以“天道”与“人道”具有相通一致的“生生之德”走向天人合一的。这是天地人共同之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天道、地道和人道虽形式内容不一,虽也有“天人之分”,但在本质上是合一的,即都是易道,都是易道本质的体现。这是一种超越,构建出关于宇宙和人的哲学,而正是在这种关于宇宙的中和哲学和主体的时中哲学上,体现出中国古代哲人的最高智慧,显示着中华民族最高的生存智慧。

《周易》鲜明地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天道、地道与人道相通。这种通达观念的核心不是简单的凑合,而是不同类型的事物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它建立在万物由阴阳两种力量的推动,在矛盾中产生变化,最后达到相互沟通的境界。在《乾卦》中有这样一段话:“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这就对人的活动与自然的契合,给予了高度的赞美和充分的肯定。

阴阳对称、刚柔相济的思维准则亦体现于古代政治原则中。封建统治者的统治术,有一条基本准则:阳德、阴刑,刑德并用,宽猛相济。

儒家言《易》,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以“德”代占,认为善学易的人,不在于占筮是否灵验,而在于其辞的道德意义。这一思想很重要,它实际说明,先秦儒家言易象易辞,核心在于其与德教和礼乐文化的关系。孔子的诗“兴、观、群、怨”之说,亦可以从象通礼乐的角度去理解,它与“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一致,所重视的都是象在社会伦理规范方面的巨大作用。也正是由于孔子所奠定的易学传统,先秦儒家言“象”,形成了以荀子、《乐记》为代表的重“象”的比附象征意义的“比德”说,以及以“象”为深层内涵规定的“言志”说。

荀子有《大略》一篇,集中言《易》,对《易经》卦象卦辞作出解释,其基本态度承袭孔子,是“以德代古”,“善为易者不占”。比如,其对咸卦的解释:“《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聘士之义,亲迎之道,重始也”,核心就在于以“象”比德。咸即感,就是男女相感、夫妇相爱的意思。由咸卦卦名,可推及夫妇之道。从卦象上看,咸卦艮( )下兑( )上,艮为山,兑为泽,山居泽下,所以说“以高下下”。又艮为少男,兑为少女,男居女下,乃迎娶之象,表现士之礼德。这种以“象”比德的思想,荀子在《法行》篇中把它形象地浓缩为“夫玉者,君子比德焉”的命题。在《乐论》中,又明确与音乐形象意义融汇起来,成为其关于音乐艺术本质的规定:“凡奸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象。”《乐记》可以说直接承继了荀子思想,其中言音乐形象的意义,更是以“德”为归:“乐者,德之华也”,“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君子动其本。”(《乐象》)“以象比德”思想,还出现先秦其它儒家的一些典籍中。据易学专家李镜池先生统计,《左传》中关于《易经》筮占记录为十二则,为当时著作引《易》之最。其中对“卦象”的解释,慢慢向“卦德”方面转变,并明确提出了“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左传•蹇公三十一年》)和“铸鼎象物,万物而为备,使民知神奸”(《左传•宣公三年》)的以象比德的思想。“以象比德”说的出现,在中国美学史上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不仅以儒家礼乐文化为核心,形成中国古代最早的自然美理论,而且以“象”为中介,沟通了“情”与“志”、“艺”与“德”、“乐”与“礼”之间的关系,使被称为“千古诗教之源”(刘毓崧《古谣彦序》)和“开山的纲领”(朱自清《诗言志辩》)的儒家“诗言志”命题具有了深刻的美学内涵。另外,《周易》对于通达的张扬,为后世确立了通达就是美的理论基础,引导人们在遵循事物规律的前提下展开自己的活动,在真与善的契合通畅中创造美。这对中国美学重美善结合的审美观念有很大影响。

可见,《周易》思想的基本倾向,在于促成事物的矛盾统一,达到“保合太和”。保持宇宙万物的和谐。中和境界是社会安定的表现。孔子主张“和而不同”,是谐和原理在社会政治领域的运用。道家创始者老子也主张和。他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和则无争,无争则恬静。和的境界即人生极乐境界,美的境界。

“太和”论既指寓天地人万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又明示天地人万物只有在高度和谐统一中才能获得最佳的存在状态和发展方式。“太和”正体现了天地合一的精髓,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想,其中蕴含中国独特的美学思想。

2.3 阴阳之美

“阴”“阳”二字,殷墟甲骨文中已经出现。“阴阳”哲学概念则在西周末年正式出现,《国语•周语上》有记载。当时“阴阳”被用来解释一些奇异现象和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易经》实际上反映了“阴阳”观念的产生,只是还没有明确提出“阴阳”的概念。据近人梁启超考证,《易经》六十四卦卦爻辞中只有中孚卦的九二爻辞提到了“阴”字:“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但此处的“阴”义为“荫”,并不是“阴阳”的“阴”的意义。此外,梁启超还考证出:《仪礼》全书无“阴”“阳”二字;《尚书》言“阴”“阳”者各三处;《诗经》言“阴”者八处,言“阳”者十四处,言“阴阳”者一处。梁氏认为这些典籍提到的“所谓阴阳者,不过自然界中一种粗浅微末之现象,绝不含何等深邃之意义” 。这种评价是基本符合史实的。但六十四卦的符号是以阴爻和阳爻作为基础的,卦名中也出现了“乾”——“坤”、 “泰”——“否”、“剥”——“复”、“损”——“益”等对立、对待的概念范畴。《易经》两仪符号、对立卦名以及卦爻辞用语,都说明《易经》已有“阴阳”的观念,距离“阴阳”哲学概念的提出只有一步之遥了。到了《易传》,有关阴阳的论述就很多了。易传把阴阳提到了一个新的哲学高度,赋予阴阳以博大精深的美的涵义。 阴阳两爻内涵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深化,最终达到了这样的高度,以至世间一切事物乃至事物的内部构成和外在形式,都可以用阴阳之一对范畴来观照。在这种情况下,阴阳范畴自然进入了美学层次,在与刚柔的结合中演化为阳刚、阴柔的概念,成为中国美学的核心范畴,无论在中国人对于自然美、社会美还是艺术美的创造与鉴赏中,都能发挥其核心范畴的作用。《周易》类似阴阳这一类基本范畴,如刚柔、动静、形神、虚实、有无等等,都成为中国美学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

2.3.1 乾坤刚柔美

阳爻之阳刚美,阴爻之阴柔美,是周易卦象美中很重要的表征。

众所周知,阳刚与阴柔是易学的基本范畴。易象系统就是依靠阴爻- -和阳爻—两种基本符号组成成“四象”(太阴、少阴和少阳、太阳)、“八卦”(坤、艮、坎、巽和震、离、兑、乾),然后由八卦相重,得八八六十四卦,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 就是说宇宙万物虽然极其纷繁,变化莫测,其实归根究底,它们的生生化化,无非是以阳刚与阴柔为代码的两种势力或属性在四维时空中互斥互补、对立统一造成的。

刚与柔,是一对矛盾的范畴。《系辞上》云:

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

刚柔相推,而生变化。

刚柔者,昼夜之象也。

《系辞下》云:

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

刚柔者,立本者也。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

刚柔相易。

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

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由以上引述可知,刚与柔,相生相克,相反相成。刚与柔,可以相互撞击,彼此渗透,刚柔相济,亦刚亦柔,形成亦此亦彼的美。

《周易•说卦传》说:“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即指天地万物有阴有阳,因而创立阴阳两类卦象以象征之。阳为刚,阴为柔,万物有刚有柔,先人将物之刚柔两性加以发挥,并创作刚、柔两类爻象以象征之。

《周易》并未明确提出“阳刚之美”这样的观念,但从《周易》的卦象来看,它对阳刚之美是十分重视的。阳刚之象或刚健之美,是生命坚强有力的表现。《周易》的“刚健”之美有其雄强的气势力量,又是一种坦诚、直率、刚决、单纯的美,表现 “直”、“方”上。如《豫》卦 “雷出地奋”的乐,即是充满阳刚之美的乐。又《大壮》卦,“雷在天上,大壮。”也是壮美或阳刚之美。而“雷在天上”这样的景象,也是颇能给人以壮美或阳刚之美的感受的。《周易》卦象阳刚之美最突出表现在乾卦中。因为乾代表天,且具有纯阳至刚的特点,因此乾的美,实际是阳刚之美最集中的表现。阳刚之美乃是一种“大”美和“刚健”之美。阳刚之美还具有一种不可移易的整一性和纯粹性。也具有宇宙生命运动、变化的整一性和纯粹性。

阳刚之美的最高境界是与天之生命精神同一。天是“万物资始”(乾卦《彖》)的源泉。“云行雨施,品物流行”,“乾道变化,各正性命”,“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同上),天能行云施雨,万物因之得以滋养化育,人类因之而备有生命之必需。万事万物皆受天道变化的支配、与天之生命节律同构。天道因此而为阳刚之美的最高理想,“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乾卦《文言》)天道刚健博大的大美,是主体对阳刚之美的永恒追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彖》)。如同人卦,上乾象天,下离象火,是火光冲天,光明灿烂之象,体现了“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同人卦《彖》)这样一种刚健中正的美学精神。同人卦所体现的这一美学精神是“应乎乾”(同上),即与天道相顺应的。同人光辉天宇之象启示主体去追求文明刚健之德。审美主体从中体悟了美的生命节律,“能通天下之志”(同上)。

正如《周易》没有明确提出“阳刚之美”的概念一样,《周易》也没有明确提出“阴柔之美”的概念。但《周易》卦象却间接地用线条描绘和说明了可归入阴柔之美的各种现象,如:《坤》卦(“天地变化,草木蕃”)、《蛊》卦(“山下有风”)、《升》卦(“地中生木”)、《中孚》卦(“鸣鹤在阴”)之类,都颇能给人以优美(阴柔之美)的感受。阴柔之美体现最突出的,是坤卦。坤为地,具有纯阴至柔的特点,因此坤的美,也当是阴柔之美最集中的表现。

从卦象中我们可以看出:“阴柔之美”指的是一种宽厚博大的母性美。在《周易》的思想中,坤象征地,象征母。《说卦传》谓:“坤地也,故称乎母”,而大地和母亲均具有化育、承受、包容的品性。《坤•彖传》中说:“坤厚载物,德合无疆”,《象传》中说:“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阴柔之美”又是一种包容广大的、内含的美。“坤”卦的经文和传文中曾说:“坤”“含弘光大”、“含章可贞”、“含万物而化光”、“有美含之”、“弘”“光”“大”“章”“贞”均与“美”相通,而“含”的意思即指包含、内含。因此,“阴柔之美”实即是一种含蓄的美。同时,“阴柔之美”指的是一种柔顺的、静态的美。《坤•彖传》中说:“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顺”是坤的一个基本特征。同时,《坤•文言传》中又说,坤具有“至静”的特点。“阴柔之美”或坤之美的表现是平和、柔顺、安稳、平静。“坤”之美或阴柔之美,其基本精神是执着于现实人生的,而且同样也是生命力的一种表现。所以,《坤•文言传》中说:“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在至柔、至顺、至静中又表现出刚健的力量,这是《周易》所讲的阴柔之美的重要特点。阴柔之美的最高境界是与地之生命精神相契合。地的生命精神是顺承天道,资生万物,“地厚载物,德合无疆”(坤卦《彖》)。地之美表现出来,“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同上),对审美主体有巨大的感动作用。“君子‘黄’中通理”(坤卦《文言》),自觉地与坤道之美同律,“正位居体”(同上)。

所以,一旦了悟阴柔美与阳刚美的内在精神,也就抓住了美的生命本质,“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系辞上》)。感知了美的生命本质,方能够“与天地相似,故不违”,与天地同律,“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系辞上》)。在《周易》中,“乾”有阳刚美,“坤”有阴柔美。《周易》的阳刚之美大体是和谐中包含着斗争,而阴柔之美则往往是差别中追求着和谐,阳刚之美更倾向于严肃性和斗争性,而阴柔之美则更倾向于愉悦性和统一性。表面看来,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美似乎如冰炭之不能同器,可是却被《周易》兼收并蓄,这对于后人是很有启发的,它显示出这两种美实际是互为表里、相互补充的,有时它们甚至还可共同构成一个矛盾统一的艺术体。《周易》中这种美学意蕴,实开风格美论之先声。历代很有些关于阳刚与阴柔的很有见地的见解,实际上都是在《周易》的阴阳刚柔说的基础上,在具有阳刚美和阴柔美的“易象”(如“飞龙在天”,“云从龙,风从虎”等,即具有阳刚之美的“易象”;“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枯杨生稊”等,即具有阴柔之美的“易象”)的启发下所作的引申和发挥。

2.3.2 阴阳交接美

阴、阳是万物的根本,是天、地、人三才一统的认识基础。《系辞》指出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是《易》的观察一切的基本点。

《周易》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阴阳二气交感而生,所谓“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泰•彖》),“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否•彖》),“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彖》),所以说:“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序卦》)天为阳,地为阴,天地交感也就是阴阳相交变化,“易”就是讲变易。阴阳的交合、变化,是万物生、变的根由。乾为阳,为天;坤为阴,为地——这是从天、地总体上的把握。天的晴、晦、昼、夜,又成阴、阳;地的表、里、方位,也有阴、阳之别。人,男为阳,女为阴,乾象男,坤象女。具体到个体的人,乾为首,坤为腹,左为阳,右为阴……天地交,云行雨施,地生万物;男女交,孕嗣生息。

美的存在无不是阴阳交易的结晶。如小畜卦,上巽象风为阴,下乾象天为阳,“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水畜卦《彖》),是“风行天上”(小畜卦《彖》)“密云不雨”(小畜卦卦辞)之象。天畜卦下乾上艮,艮为山,是天在山中,天之光明辉映群山,草木鸟兽生意盎然的美丽景象。天道刚健,山性浑厚,天光山色,相映成辉,“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大畜卦《彖》)。遘卦是乾上巽下,“天下有风”,吹拂万物,感应于人类社会,“后以施命诰四方”(遘《象》)。乾为阳,巽为阴,“柔遇刚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遘卦《彖》)。天地相遇,阴阳交流,万物盛长,这里“生”之“大行”,是万物分合离遇的“生”之法则。

阴阳两个相互对待的方面虽然相互对立,相互排斥,但相反而又相成,即相资相济,相互补充,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宇宙中没有孤阴孤阳之物,也没有纯阴纯阳之事。《系辞传》说:“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专,读作抟,即抟聚。翕即合闭。是说,乾的性能之所以为大生,是因为其静时处于抟聚状态,动时则伸直。坤的性能之所以为广生,是因为其静时处于合闭状态,动时则辟开。如此看来,乾坤两卦,表示纯阳之乾又包含有阴静的方面,纯阴之坤也包含有阳动的方面。正如《文言传》所说:“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坤为阴,其性柔顺而静止;刚健为乾的德性,属阳。坤作为柔静的代表,其中包含有运动和刚健的性能。《系辞传》解释乾坤两卦说:“乾知太始,坤作成物”。《彖传》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认为阴阳之功能相互配合,一主始有,一主生成,即“阴阳合德”,方有生化万物之大业。如《说卦传》所说:“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历代易学家都阐发阴阳互补的理论,成为阴阳变易学说的一大思维特色。阴阳既相依存,又相渗透,有阳就有阴,有阴就有阳与之相对应。两者间,存在交接美。

汉代京房发现阴阳不可须臾分开,提出飞伏说,用来解释卦象和爻象。所谓飞,指可见而显现于外者,伏指不可见而隐藏于背后者。如乾卦象,可见者为六阳之乾,为飞;其对立的卦象即六阴之坤,却潜伏在乾象的背后,不可见,为伏。他认为,八卦的背后都潜伏着其对立的卦象。如其《京氏易传》解释乾卦说:“六位纯阳,阴象在中。阳为君,阴为臣;阳为民,阴为事。阳实阴虚,明暗之象,阴阳可知。”明指阳飞,暗指阴伏。照此说法,所谓飞伏,就是认为阳性背后隐藏着阴性,阴性背后隐藏着阳性。因此,京房又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变易,总是一阴一阳。阴阳二气相互交感,或者阳显而阴隐,或者阴露而阳藏,所以八卦卦象的变化总是相互推荡,不拘于一象,此即又阴又阳。

北宋易学大师邵雍创立数学派易学,以“一分为二”的法则解释天地万物的形成,认为万物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相互对待的方面,从而提出了“阳以阴为基”,“阴以阳为唱”和“阳中之阴”,“阴中之阳”的说法。其《观物外篇》说:“阳不能自立,必待阴而后立,故阳以阴为基。阴不能自见,必待阳而后见,故阴以阳为唱。阳知其始而享其成,阴效其法而终其劳。”就卦象的形成说,阴阳指奇偶二画或刚柔二爻。太极分为两仪后,此两仪相互对待,缺少一方则不能成为卦象;阳主始,阴主成,不能孤立存在。此即“阳以阴为基”,&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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