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23-08-06
关于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刑事诉讼中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重视。1998年,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这标志着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有力保障的开始。国家从法律和制度等方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制裁的准确性和适度性得到提高。公正的对待刑事诉讼中的参与者成为目前司法界和社会的共识。但是现有的法律和制度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全力保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刑事诉讼的价值与人权保障
著名法学教育家陈宋英辉博士认为刑事诉讼的价值表现在刑事诉讼法立法和实施能够满足国家、社会和一般成员的特定需要,而对国家、社会和一般成员所具有的效用和意义。
具体来说刑事诉讼可以保证对参与人的公正,保障人权,同时能够保证最大的社会效益。公正是刑事诉讼的最高价值,一般来说任何的刑事案件冲突都是对社会公正原则的挑衅和威胁,要矫正这种错误就需要对其作出公正的评价和公平的处理,以彰显社会公证法则。同时,在发生冲突后,任何的刑事案件的参与者都会强调自身行为的正当性,如何对矛盾的双反作出真正的公正裁判就需要进行刑事诉讼。通过合理的刑事诉讼程序,国家和社会对参与人的行为进行公证的裁判,保障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保证最大的社会效益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现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也就是说刑事诉讼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来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同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刑事诉讼一方面通过有效的司法资源的配置对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严重者打击,轻微者通过非程序化途径处理,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打击犯罪,惩恶扬善,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社会正常运作秩序当然也是对人权保障的充分体现。
二、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必要性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能够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利益和要求,保护公民的合法人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体现;同时,还能够规范国家机构的权利行使,防止权利的扩张和滥用,完成刑事司法改革的目标,促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稳定持续发展。因此,犯罪嫌疑人全力保障有其现实的必要性。
三、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现状
从现有法律看,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拥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辩护权、申请回避权、最后陈述权、刑事赔偿权、律师帮助权、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控告权。犯罪嫌疑人作为国家的公民,享受人身自由不受到侵犯的权利。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批准或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公安机关没有执行,那么公民就拥有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后,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拥有辩护权做了专门的规定。同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在审讯、羁押等过程中一旦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构成侮辱,那么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
虽然刑事诉讼法在程序和措施方面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第一,对比犯罪嫌疑人和侦查人员对法律的掌握水平不难发现,在真正的刑事诉讼中由于犯罪嫌疑人不懂法,其辩解的能力不足,没有足够的能力提出自己无罪或者罪行较轻的材料和证据,而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程度也往往与侦查人员的道德判断有着很大的关系。此外,就审讯笔录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等问题也往往取决去侦查人权,而对其核对只不过流于形式,因此犯罪嫌疑人和刑侦人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公正性不均衡。第二,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第一次问询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利聘请律师。但深入分析这条法律规定,由于侦查一般是封闭进行,犯罪嫌疑人并不能第一时间得到律师的法律咨询帮助,而事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其咨询的准确性大大下降,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最重要的辩护阶段其权利的行使遇到重重障碍。第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这是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轻视。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的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在起诉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是被告人,而不是罪犯,但是在庭审现场常常用到“交代”“供述”等认定嫌疑人有罪的思维方式。
四、完善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途径
第一,充分保证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问讯时的沉默权。由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知识水平不及侦查人员,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可充分保障其在第一次接受问讯时的沉默权。这期间,犯罪嫌疑人可充分考虑是否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而对于聋哑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的犯罪嫌疑人应该给予提供律师咨询和辩护的援助。
第二,在审查问讯阶段保证律师的介入。改变传统的封闭式问讯的办法,保证律师介入侦查程序,防止刑讯逼供和其他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的行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合法权利。
第三,规范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用语,消除“有罪推定”思维方式的影响。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有罪推定思维不仅需要现有法律的规定,还需要侦查人员从思想上予以改变。在语言的运用上不适用供述、交代等充满犯罪意味的词语;在庭审现场允许被告人取坐姿;不对犯罪嫌疑人剃光头、穿囚服等等。
由于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时间尚短,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方面还不够完善。在刑事诉讼的道路上,随着我国对人权保障力度的增加,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和对西方先进法律观念和规定的学习,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的权利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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