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11-12-22
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
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
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
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下载文档
网友最新关注
- 便宜没好货
- 不能用鞭炮吓人
- 续编《丑小鸭》
- 包汤团的乐趣
- 海龟爷爷过生日
- 我的朋友-铅笔
- 灯又亮了
- 我的陀螺
- 我的文具盒
- 秋天来了
- 我的表妹
- 英雄李成刚
- 春风吹
- 不要用鞭炮吓人
- 打油
- 企业委托书
- 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
- 履约的担保书
-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
- 住房抵押登记委托书
-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 经济担保书
- 担保书格式及范本
- 信用担保书
- 纳税担保书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担保书
- 委托函格式范文
- 担保借款合同范文
- 人事代理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
- 案例:继承纠纷民法论文(1)
- 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民法论文(1)
- 委托培养协议不应是“卖身契”
- 闲话民事司法解释民法论文(1)
- 论连体人的法律人格及其权利冲突协调民法论文(1)
- 我国财政国库管理体制中激励相容制度的合理安排
- 从国际法视角论人身自由与安全权民法论文(1)
- 中国民法的法典化与中国民法典的开放性民法论文(1)
- 试论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 乡镇财政理论、问题及对策
- 中国农村现行土地权利制度批判(2013年11月10日)民法论文
- 从公共政策的角度看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能
- 股东出资既是合同义务更是法定义务民法论文(1)
- 改进省以下财政体制的中长期考虑与建议
- 体育器材造成伤害的责任问题民法论文(1)
- 《秦兵马俑》教案设计
- 《晏子使楚》
- 《秦兵马俑》教学设计一
- 《梦想的力量》教案
- 《再见了,亲人》教案
- 《彩色的非洲》教案
- 《刷子李》教案
- 《威尼斯的小艇》教案
- 《秦兵马俑》教案
- 《与象共舞》教案
- 《草船借箭》教案
- 《杨氏之子》教案
- 《给予是快乐的》听课感受
- 《秦兵马俑》第二课时教学实录之一
- 《金钱的魔力》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