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论文> 其他论文> 试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论文

试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论文

上传者:网友
|
翻新时间:2023-08-05

试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论文

论文关键词:美国 司法审查制度 宪法 联邦最高法院 论文摘要: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回顾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强调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从西方历史上的思想演变来看待司法审查制度的缘由。

突破对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制度上思考的模式,从司法审查制度的内容来划分司法审查制度发展的阶段。 美国的法院具有解释宪法的权力,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总统发表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以及州宪法和州法律违反联邦宪法,因而无效,不得实施。

政府其他部门必须接受法院裁决的约束。这就是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所谓的司法审查制度。

一、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确立,并非是美国的法律精英和政治精英异想天开的杰作,司法审查制度的诞生具有深刻的背景和根基。 首先,从法理上看,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有其深刻的理论背景和法律基础。

爱德华·考文的名著《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对美国的宪政制度的诞生作了深刻的历史性回溯。在考文的笔下,我们来到了历史的源头的自然法。

在他看来,美国宪法的司法审查制度显然是在自然法的怀抱中孕育而生。因为早在古希腊时代,自然法就被描述成为一种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限制、既无所不在又不证自明的自然理性和规律,具有永恒不变的正义性。

当考文论及古罗马的西塞罗时,我们看见了更为清晰的司法审查制度的雏形。西塞罗曾经说到:“正式法尤其是制定法,一旦与真正的法律失去联系,就丧失了法的资格。

”在西塞罗的眼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一种“真正法”(高级法)至上的原则!自然法凭借教会法的世俗躯壳,强调世俗法律不能与其违背。 英国大宪章的签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并“以一纸文件明确而具体地体现了高级法的观念”,普通法发展成为高级法,同时创造着维护自己权威应有的手段和途径。

爱德华·考文认为,源自《威斯敏斯特法》第十三条规定而发展形成的普通法院审查王室法令的权力,使司法审查制度初步定型。 继而爱德华·考文论述的重点是具有新英格兰布道牧师美誉的洛克思想。

约翰·洛克对自然法和自然权力进行了有力的阐发,生命、自由、财产被洛克视为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神圣的权力是先于政府产生的,政府是基于权力达成的契约委托和授权来行使权力,这种契约就是政府的法律,这种法律首先是宪法。

立法机关在法律内活动,不得滥用权力,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分开,防止立法机关的专断独裁。 其次.从殖民地历史上看.历史上就具有使用司法审查权的经历。

在著名的caries of assistance case案件中,律师奥提斯就曾经指责最高法院颁布的协查令状违反了大宪章之二十九条规定的共同权力,因此该令状无效。可以说,在殖民地人民的生活中,司法审查并不是一种陌生的制度,相反人们还在和它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

最后,从构建宪政政府的现实需要看,司法审查制度是维护“三权分立、彼此制衡”宪政理念的关键,是维护司法机关独立地位、发挥司法机关功效的核心内容。按照美国联邦之父们的构想,美国联邦的政治构架应该是三权分、彼此制衡的关系,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彼此在政治生活上扮演各自角色的同时相互制约,防止某一个部门的专断现象的发生。

但是和其他两个部门比较起来,司法部门显然处于弱势地位。但是司法部门具有了司法审查权之后,就能有效地制约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从而真正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制约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

1803年,在马伯里诉麦迪逊的案件中,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宣布:“所有制定成文宪法的人认为,宪法构成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解释法律宪法是司法部门的权限范围和职责。

把规则应用于具体案件的人们必然应当阐述和解释该项规则。……违反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法院和其他部门都应该受到该文件(宪法)的约束。

”据此,最高法院宣布:1789年司法法第十三节改变了宪法明文规定的最高法院的第一审查管辖权,是违反宪法的,因而是无效。至此,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正式建立。

1803年仅仅是历史长河中一瞬,但是因为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让人们记住了这个既平凡又不平凡的时刻。上文已经就司法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和根基作了简单的介绍,这些背景和根基就是所谓“历史的必然”;相比之下,在803年,在马歇尔法官的任期内,在这个马伯里诉麦迪逊的案件中,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则属于“历史的偶然”;我无意对“偶然”做出太多的叙述,虽然“偶然”也很重要;在这篇短文中,我只希望把1803年作为一个标度,此后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正式得到确立,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当然也得益于马歇尔法官的杰出表现。

如今,联邦司法审查权包括以下内容:其一,联邦法院是联邦政府其他两个部门行为是否合宪的裁定者,它对于联邦议会和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是一种制约;其二,联邦法院是各个州立法机关行为以及州长和其下属行为合宪性的裁定者,这样在横向的制约完成之后,联邦法院还有了一种纵向的制约;其三,联邦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州法院的刑事与民事程序法规,以确定这些程序法规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要求。

二、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 从1803年开始至今,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已经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两百多年的时间里,司法审查从人们争论的焦点问题,演化成人们所公认的惯例,进而演变成为一种现代的司法审查制度。其中,1946年颁布的《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1950年美国通过的《司法审查法》都是司法审查“制度化”的重要标志。

但是,对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化的描述并不能体现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发展的真正历程,因为司法审查制度这项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制度,内容和方向性的变化才是司法审查制度发展的核心所在。 我们注意到司法审查制度并不是在一个真空的环境中发展,而是在美国特定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背景中,在此消彼长的各种力量综合作用下,主要以联邦最高法院为依托来发展、变化的。

李道樱先生在其著作《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第十章中,认为“美国联邦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在司法能动性和影响方面演进到当今的水平,是由美国三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力量形成的。”李道樱先生对于联邦法院的分期同样也适用于司法审查制度的分期。

第一个阶段,1803年到1865年。此阶段司法审查制度刚刚确立,它主要致力于解决司法机关自身在三权分立的政府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和维护联邦高于州的地位。

司法机关自身在三权分立的政府结构中的地位问题是通过著名的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解决的通过此案确立了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使得最高法院取得了解释宪法的权力。因此,最高法院的裁决,即司法机关的裁决便对于其他两个部具有了约束了。

这一案件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地位,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地位,从而在真正的意义上保证了三权分立的实现。 司法审查制度用来维护联邦至上的地位,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三个案件来实现的—弗莱彻诉佩克案(1810年)、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1819年)和吉本斯诉奥格登案。

其中,在弗莱彻诉佩克案的判决书中,马歇尔写道:“佐治亚州不能被看作一个单一的、分离的最高权力……它是美国联邦的一员,联邦有一个宪法,这个宪法的至高无上地位得到所有人的承认,它对各州议会制定了限制,没有一个州有权超越这些限制。”著名的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确立了两条极其重要的宪法原则:第一,联邦既拥有明白授权的权力,又拥有从授予权力引申出来的默示权力。

第二,州不能干预联邦机构的活动。这样两条原则明白无误地提升了联邦的地位。

而在吉本斯诉奥格登案中,马歇尔对于州及商业条款受联邦管制的宪法条文进行了广义的解释,从而扩大了联邦的权力。 第二个阶段,1865年到1937年。

这一个时期,联邦最高法院运用司法审查权,在维护宪法保障公民权力的名义下,保护私有财产权,制止或削弱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来维护资本和垄断资本的利益。 例如在辛辛那提铁路公司诉州际商业委员会案中,最高法院限制了1887年成立的州际商业委员会规定铁路运费率的权力;在美国诉奈特公司案中,最高法院大大缩小了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适用范围;在德布斯案中,最高法院支持用法院禁令制止罢工;等等。

而联邦法院运用司法审查权维护“财产权”的做法在罗斯福总统推行新政的前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从1935年1月起的16个月中,最高法院审理了十个同新政立法有关的案子,宣布其中的八个案件为新政违宪。

新政的主要立法几乎废除殆尽! 第三个阶段,1937年至今。在王希先生的著作《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中,有一段对1937年发生的转变的描述: 1937年3月后,最高法院出现了以自由派原则为主导来审查新政政策的局面。

……西岸旅店诉帕里什案件中,最高法院完全抛弃“自由放任式宪政主义”对“合同自由”权的解释。 此案建立了一个新模式:在审理对政府雇用和经济进行管理的案件中,法院不再以“合同自由”为主要基本原则。

从此以后,新政期间任何管理经济的联邦和州法都没有被最高法院以侵犯正当程序为由而推翻。这个转变在宪法意义上是极为有意义的,它代表了最高法院对政府职责的重新认识,也表明在新的环境下,一度为“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和“签约自由”思潮所淹没的“公共福利”原则又重新被突出出来,成为美国宪政的重要内容。

这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因为从此以后,司法审查制度的注意力转到了新的问题:公民自由(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力。1937年到1979年,最高法院运用司法审查制度宣布49个联邦法律违宪,其中47个是同宪法保障的个人权力和自由有关的。

其中,沃伦法院1954年关于布朗案的裁决认为,公立学校实行种族隔离是违宪行为,这个案件被认为是开创了美国民权革命的时代! 纵观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而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司法审查制度自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互动过程,和美国的社会互动,它影响着美国社会的形成,同时美国社会也为司法审查制度刻上了时代的印记

下载文档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网友最新关注

排练
暑假训练记
短信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春的喜悦
我最佩服的一个人
喜迎奥运---新编唐僧师徒游2008记
发现
恼人的
给爸爸的一封信
暴雨袭来
“笑容可掬”的阿姨
我的妹妹
我的同桌
搞笑小纸条
不爱作业的女孩
2011年大学生村官述职报告范文
县政府办主任述职报告范文
大学班长述职报告范文
党组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2011年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范文
2011学年校长述职报告范文
2011年小学副校长兼政教主任述职报告
妇幼保健院院长述职报告
公务人员述职报告范文
2011年度通联工作科员述职报告范文
农村主任助理述职报告范文
春季职代会副校长述职报告
质监局党组班子述职报告
2011年大学生到社区任职述职报告
领导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政治学视野中的公共政策价值 
远程大学与物流教育改革(1)
二十世纪的政治思想
高效混凝土在桥梁工程中的应用(1)
石河道大桥基桩成孔施工方法(1)
浅谈六安电厂4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安装技术
政治文化的多样性与政治文化的民族性
批判之后——由“民主迷信说”引发的思考
强化地方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对策思考
电气工程专业实习报告
掌上电脑担纲的智能化电子巡检系统
物流中心的仓储自动化管理(1)
社会转型和政治文化
高层建筑住宅电气设计中的几点体会
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其预控浅探(1)
《爬天都峰》教学设计之三
《美丽的小兴安岭》综合资料
《三个儿子》教学设计之二
《盘古开天地》课件
《爬天都峰》教学设计之一
《美丽的小兴安岭》说课设计
《我要的是葫芦》第二课时 教案设计
《小摄影师》教学设计之一
《爬天都峰》教学设计之二
《小摄影师》教学设计之二
《三个儿子》教学设计之三
《美丽的小兴安岭》教学设计之三
《三个儿子》教学设计之一
《美丽的小兴安岭》教学设计之一
《三个儿子》综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