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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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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23-01-15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五、对中国民法典中社会团体及法人制度立法的思考

(一)现有民法典草案中的法人制度设计 2009年12月成立,经人大常委会初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称“人大草案”)中第三章第45—57条是关于法人的规定。将这些规定与现行《民法通则》第36条—53条相对照,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人大草案在条文数量上比《民法通则》减少了三分之一(13条对18条)。 第二,关于法人的种类在人大草案第48条—51条规定了4种。

即①企业法人;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③以捐赠财产设立的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④有独立经费的机关。该草案取消了民法通则中按所有制区分企业形态的相关规定,还取消了联营的相关规定,但在法人的分类上没有采用传统民法中的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公益法人,以及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等概念,在概念上基本是承袭现行《民法通则》。

第三,关于法人的成立要件,企业法人采准则主义为原则,许可主义为例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作为同类法人一律采用许可主义;而作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则无需登记,自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从整体内容看,人大草案基本上是承袭了《民法通则》的规定,包括法人法定主义(人大:第46条1项;民法通则第37条1项)。

与人大草案形成对照的是由梁慧星教授领导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民法典研究课题组”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75] 第一,社科院草案在第三章分六节用36个条文(第58—93条)规定了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相关制度。

各节的具体内容是,一般规定、法人的设立、法人的机关、法人的变更、法人的解散与清算、非法人团体。从条文数和章节的安排上看,该草案关于法人制度的规定较人大草案更为详细。

第二,社科院草案在关于法人的分类上采用的是大陆法系民法中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两分法概念,在营利法人下分公司法人和公司以外的法人;在非营利法人下分四种,①机关法人、②事业单位法人、③社会团体法人、④捐助法人。 第三,该草案虽然采用了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概念,但没有采用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概念。

第四,社科院草案也采纳了法人法定主义(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8条第2款)。 第五,社科院草案不仅对法人做出了详细规定,而且还专门设一节对非法人团体作了规定。

(二)笔者对民法典中社会团体及法人制度的总体设想

1、法典中制度的繁简选择 在如何制定中国民法典的问题上学界有许多争论,关于民法典的体例也是争论的焦点之一。从人大草案上看,基本可以判断,中国民法典采用潘德克吞体例已成定局。

在潘德克吞体系中总则编的位置非常重要,是整部民法典的龙头,只有同各编关系密切的抽象性规定才有在民法典总则中占据一席之地的资格。法人与自然人是法主体中最为主要的形式,理应规定在总则编制中,这一点已经在人大草案上得到确认。

但是,包括法人制度在内的各种民法制度在法典中究竟应该详细规定还是原则性规定,即制定一部对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现象无所不包,甚至要囊括一些根据超前意识设计的制度的法典,还是只将传统民法制度和学术研究中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纳入民法典是属于立法技术政策上的选择问题。这一点似乎还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

人类迄今为止的历史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社会阶段,第一个是农耕社会,第二个是工业产业社会,第三个是今天的信息产业社会。近代法出世的时代正是人类大踏步走入工业产业社会的时代,它所要求和设想的未来社会是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是要在稳定的社会中稳定地发展经济,因此要求法律的绝对稳定性予以保障。

但是,近代以来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带来了经济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因特网的出现完全改变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乃至交易等各方面固有的传统概念和观念,面对今天这种瞬息万变复杂多彩的信息社会,对法律的要求不应该是以往那种绝对性的稳定,而应该是相对性的稳定。如此就需要法律集稳定性和流动性兼而有之,而且要在流动性与稳定性之间进行平衡的制度设计。

一方面,作为基本制度必须稳定,另一方面,作为特别法必须及时到位。前者需要高度抽象,尽可能简洁、原则;后者需要为及时对应社会的高速变化完善特别法的立法机制。

前者更需要专业的法律家运用高度的法技术制定具有高度逻辑性和高度稳定性(尽管这种稳定性也并非绝对,但可以同近代法设想的稳定性基本相同)的法典。与此相反,如果制定一部无所不包的法典就很难对应今天复杂多变的社会,因为如果这样,每逢社会变化就要用修改法典的方式以应对。

结果虽同上述——基本法简洁、原则,特别法及时补充到位——提案相同,但会因程序复杂而欠缺灵活性。因为,法典的修改机制无论如何也要比特别法的立法机制复杂得多。

当然,从日本相关法律制度建立中的经验教训也不容忽视,这就是如果采用基本法抽象简单而稳定,代之以特别法补充的模式,基本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具有高度的逻辑性和体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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