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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的新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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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13-12-18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的新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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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知识管理 实践性知识管理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

论文摘要: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提出为我们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提供了借鉴,通过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概念与本质的阐释.提出基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的新视点.并对其内部需求和外部构成做了合理分析。

文献整理发现.自从20世纪80年代教师实践性知识研究被纳入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环节之后.国内外关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研究凸显增长趋势关注的焦点在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开发与利用如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但教师实践性知识作为教师“知识冰山”中的绝大部分.它的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站在学校管理者角度.合理利用与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对实现教师之间的知识共享、促进学校管理效能提升都具有现实意义。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教师共同体之间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来实现这一管理。

一、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涵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是由J·莱夫(JeanLave)和E·温格(EtienneWenger)站在人类学角度.基于个体学习的研究提出来的。但是他们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在《情景学习: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著述中,他们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只是用零散的词汇予以表述。诸如:情景学习、社会实践、实践共同体、既定的文化、话语与实践等。由于目前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这一概念没有明确的界定.我们尝试着结合莱夫和温格提出的这些关键概念及我们的研究视角来界定。我们认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指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共同体②中以学习的态度参与其中.在既定情境的交流中去获取或习得话语权.最终实现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共享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包含以下本质诉求。

1.以参与为前提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所说的参与包含两层意思:第一,“边缘性参与”,主要指新成员的学习、模仿和练习,参与者的角色仅作为学习者;第二,长期充分参与,是指作为正式成员的合法地位.他们是被学习的对象.参与者是专家的角色。这二者不是矛盾关系,而是阶段性的渐进关系.由边缘性参与到充分参与体现着成员自身合法地位的稳固与提升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重要论点就在于教师合法(这里的合法指的是教师具有参与资格)的长期参与。意指“新成员受到共同体内从业者的接纳。与后者(充分参与者)发生相互作用”。从新手教师的边缘性参与到长期参与本身就意味着新手教师身份被共同体所认同这里不得不解释一下成员的参与资格.也就是莱夫所说的身份.他认为具有参与资格的成员必须应该具有不同的知识、能力、文化背景和价值信仰等。“我们把身份理解为人与其在实践共同体中的位置和参与之间的一种长期的、现存的关系。”参与的最终目的是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到合法的长期充分参与

2.以实践为基础

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是我们一直倡导的学习与教学方式。这种理念深刻地体现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从根本上说,教学是一个复杂、变化的动态过程。体现为一种实践性的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既是‘人为’的,又是‘为人’的.包含了多种不确定性的因素。”教育教学就是在各种不确定性情况下展开的.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作用下.教师要使自己的教学技能得到提升,必须要在实践中去把握上述所说的参与也即在这种不确定的社会实践中的参与。从教育教学实践中获得知识或技能。“教师实践性知识的首要状态就是它的个体性.由此决定了个体教育实践成为获取实践性知识最重要的路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主张教师在实践中学习既定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以客观文本形式呈现.而是以一定的教学技能、教学风格、教育机智等形式展现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去感受与体验方能习得与运用这些实践性知识

3.以情境为条件

教师实践性知识具有情境性特征.“它依赖情境而存在——透过丰富、复杂、动态的关系反映出来,植根于生动、具体、完整的教育场景中。”嘲教育教学的最令人捉摸不定之处即在于它的情境性特征新手教师与专家教师在理论知识的储备上相差不大.之所以能区分专家教师与新手教师亦在于对不同教育情境采取不同的教育策略。建构学习理论也认为,知识的教学就是在不同的情境中创设不同的学习条件.让知识在情境中生成并为人获取教师实践性知识的获取也必须在既定的情境中进行.因为它是默会的,不易说出来、写出来。“人类学情境理论则提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概念.让隐含在人的行动模式和处理事件的情感中的默会知识在人与情境的互动中发挥作用.并使得默会知识的复杂性与有用性随着实践者经验的日益丰富而增加”"

4.以学习为动机

毫无疑问.我们总是通过不同方式的学习获得新知识.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学习也不例外.只不过“学习”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对学习的理解是这样的:学习不是复制他人的作品而进行的,也不是通过获得教学中所传递的知识而进行的.学习是在周边共同体的学习型课程中通过向心参与而发生的[71因为知识总是处于一定的实践情境与共同体之中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本来就是基于学习的视角提出来的.当然这种学习一定是情境性的学习这种情境性的学习是连接认知过程学习理论和社会实践学习理论的一座桥梁前一种观点认为实践包含于学习理论之中:后一种观点认为学习包含于社会实践中.即在实践之中学习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我们倡导的是学习作为社会实践整体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学习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学习并掌握既定的内隐文化

5.以共享为目的

客观的理论知识要想实现共享.通过对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学习便能实现。但教师实践性知识如何实现共享?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虽未明确提出共享这一概念.但其本质却体现着共享的精髓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这个共同体中.大家的知识共享仍是首要目的成员进入的时间顺序并不决定其地位,这不同于传统的师徒关系。因为他们都是具有丰富实践性知识的个体.多样化的知识体系与构成使他们都具有“老师”的地位.每个人的地位都得到了足够的尊重为了进步与发展而进人共同体应该是对共同体成员最好不过的描述了.大家知识共享.互补其短.互扬其长

6.以共同体为载体

关于共同体,莱夫与温格是这样界定的:共同体这一术语既不意味着一定要是共同在场、定义明确、互相认同的团体.也不意味着一定具有看得见的社会界限。它实际意味着在一个活动系统中的参与.参与者共享他们对于该活动系统的理解这种理解与他们所进行的行动、该行动在他们生活中的意义以及对所在共同体的意义有关”这个共同体成员在他们看来一定要具有不同的兴趣爱好、不同的观点、对活动会做出不同的贡献和拥有不同的知识技能等要实现知识的共享.就必须在这个共同体中实现.因为这个共同体是知识存在的一个复杂条件.其成员的默会知识可以构成一定的学习型课程。而这种学习型课程又是实现知识共享必不可少的一环。

二、基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

论及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对其进行了探索.他们的研究视点给了我们启发。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我们站在学校管理者角度又应该如何去看待与管理教师的实践性知识?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1.引入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合法性”

在这里首先探讨把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引入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中的合法性.意指在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中引入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缘由。我们作如下解释:其一.由教师实践性知识性质所决定教师实践性知识本身就是一种缄默知识.不能通过诸如课堂教学的方式把既定的知识传递给受众.教师只有在团队的实践中互动、学习、探索才能明白其内在意义。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缄默知识不能正常为人所获取与习得而提出的。这样它的前提适用性就得到了解释:其二.从学习角度看.教师实践性知识的情境性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倡导采用情境学习的方式来获取这类知识,这样它的过程适用性也得到了解释:其三.从知识管理角度看.我们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管理是通过教师共同体实现的,它包括了知识获取、传递、沟通,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知识管理模式.知识管理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知识共享,用以提升管理效率,实现知识再生产。这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要求也是一致的.这样它的结果适用性分析也得到了阐述

2.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的新视点

基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观点.我们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提出如下看法:

(1)与其说管理,不如说学习。对于“管理”一词我们并不陌生,它是指“一个协调工作活动的过程.以便能够有效率和有效果地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的目标”叫旦这里所论及的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并不是这个层次上的管理.我们是从学习角度谈管理如果是显性知识,我们可以通过量化、写书、背诵、教授等一系列可操作的方式来实现.但实践性知识由于其自身的内隐性特征.我们不能采用明确的管理手段.所以有人质疑既然是隐性知识就不能进行管理.这种观点虽然有点偏激.但却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因此.我们主张采用“学”的方式来管理实践性知识.即用学习替代管理这里的“学”指的是在实践中学、在情境中学、主动地学、为了自身发展的学。学校管理者倡导相互学习实质上就是一种管理.只不过未采用固定的形式而已"

(2)与其说管物.不如说管人。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与其说是管理实践性知识还不如说在管理教师团队教师实践性知识源自教师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对各种情境知识的积累。有一种现象非常值得注意,有的教师虽然教了几十年的书,可是教学方法单一、方式陈旧,陈词滥调仍充斥着课堂。那么我们能说他没有教学经验吗?肯定不能.只能说他没有积累到实践性知识。那么我们能采用灌输的方法把别的老师的优秀教学经验让他来学习、模仿吗?这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管理最主要的是要实现对人的管理.知识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给新教师以鼓励、给老教师以激励,尽量满足教师们的各种需求,使他们充满信心与活力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积累和分享实践性知识

(3)与其说学校管理,不如说自我管理。由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缄默性特征.学校要想通过类似于管理其他事物一样去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那么如何实现对这种缄默知识的管理.这就需要一个载体.那就是教师自己正如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所倡导的那样.这个实践共同体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则。只有成员之间的自我控制与协调教师实践性知识源于教师的教学实践.运用于实际教学情境之中。这一过程自始至终都是教师自己在主导着.那么就可以通过教师个人对实践性知识的自我管理来实现对它的管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管理者可以不闻不问把这一切都抛给一线教师.学校管理者也要适当做出引导.使教师们认清实践性知识及其管理重要性从而实现以引导代管理.最终实现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共享之目的

三、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与外部支持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给了我们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的新视点.但要真正实现教师共同体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还需要一定的支持条件下面从教师内部素质要求与学校外部支持两个方面讨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如何实现

1.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指的是实践共同体正常运行的必然需求包括教师要想实现在实践共同体中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就需要提升自己内在的素养,共同体也要实现自身的创新与发展它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颗包容的心。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前提是参与,参与是在实践共同体中参与.它不仅仅是知识的碰撞。更是人生观、价值观和内隐文化的交流.正是这些要素的交流使得我们可以从中获取知识与技能从而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在这种交流与碰撞过程中.难免会有矛盾的出现,我们要用包容的心来看待、缓和与消除这些矛盾,最终实现人与人的融洽相处毕竟只有和谐的人际关系才是沟通与交流的前提.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两种实践能力。教师实践性知识源于教学实践.因此教师要培养自身的实践能力.这也是共同体成员进入的前提。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既是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也是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应然要求。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本质要求就是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最终实现知识与能力的获取与提升

三个再生产环这里的再生产③于旨的是共同体不断更新自己既有的各种知识能力以达到提升的目的.包括三个再生产环第一再生产环是教师自身实践性知识的再生产环,教师通过不断的累积、改进和创新自己的实践性知识得以实现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第二是人际关系的再生产环.教师通过自己能力的提升实现共同体中人际关系的改善.比如从边缘人到中心人:第三是共同体自身的再生产环.意指实践共同体需要代代相传.它包括成员的流动与更新、知识的改进与提升、既定文化的传承与变革等。

2.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是指站在学校角度应该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和保障教师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学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

构建实践共同体。通过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内涵的解析.我们不难发现它的核心在于教师积极参与实践共同体中“教师实践性知识共同体的建立需要得到学校行政层面的支持.中小学校长要转变观念.将教师的学习和专业成长视作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教师实践共同体的创建和运作创造支持性条件”创设合作型文化。在实践共同体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型关系.他们的目的是在合作共处中实现各自所需与发展新课改也对构建教师合作文化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改变教师群体工作方式,改变教师‘独孤处境’,需要教师能在合作中相互学习,促进发展,促进和深化教育改革”。因此.学校管理者应该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创设教师合作型文化

实施团队化管理一些学者已注意到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反思、总结与提升来实现。只有对教师团队的实践性知识进行管理.才能更好地做到知识习得与共享.实现应有的管理效果。“团队知识管理和个人知识管理并不是冲突对立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教师个人知识管理做得好。学习的目的性更强,对知识的理解和接受更加到位.同时他所提供的知识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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