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时间:2013-12-17
商品促销的会计处理与增值税纳税筹划(1)
关键词:商品促销会计处理纳税筹划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为了从市场上众多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企业往往使出浑身解数吸引顾客,提高产品销量,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各样的商品促销活动便应运而生了。常见的商品促销手段包括:折扣销售、随货赠送以及附带奖励机会的销售。这三类促销手段的会计处理方式各有特点,由此也会产生不同的应纳税额。以下是对这三类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应增值税额的影响的分析和探讨。文中涉及的厂商与销售商均设为一般纳税人,并假设商品销售未发生销售费用。
一、折扣销售的会计处理与增值税负担
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优惠。这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的。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则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否则一律按折扣前的销售额计算。折扣销售的销售收入为:100×5000×(1-10%)×17%=450000,折扣销售应交税金=450000×17%=76500,销售成本=60×5000=300000。相关的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 526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服饰4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贷:库存商品——××服饰300000
显然,折扣销售对于采取该法促销的企业来说,有助于减轻税收负担。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当企业将折扣额另外开发票时,税法规定,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后再计算增值税。在上例中,若折扣额与销售额分开开具发票,则需要按未经折扣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00×5000×17%=85000,比折扣额和销售额合开发票的情况多计8500元的销项税额。
二、随货赠送的会计处理与增值税负担
随货赠送是指在销售方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赠送从货物。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对无偿赠送的定义,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销售主货物、赠送从货物行为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不属于无偿赠送,应属于附有条件、义务的有偿赠送,从经济实质上看类似于成套、捆绑销售,只不过是没有将主货物与赠品包装到一起,而是分开包装。关于新借款费用准则有关问题的探讨
对商业银行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建议
下载文档
网友最新关注
- 爱动脑筋的我
- 快乐的抽奖活动
- 新成员“旺旺”
- 我真的很棒
- 我喜欢的一个人
- 我的好朋友魏佳慧
- 我和妈妈的争吵
- “虎头”“蛇尾”
- 读《滴水穿石的启示》有感
- 无往不胜的童话
- 中国,加油!
- 我喜爱的一本书
- 我的 鹦 鹉
- 我是一片秋叶
- 调皮可爱的小狗
- 边防派出所个人工作总结
- 写在前面
- 某年度驾驶员个人工作总结
- 政府办公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 幼儿园工作总结
- 年轻干部培训班学习总结
- 烟草电访员半年个人总结
- 初一历史教学总结
- 秘书个人工作总结
-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我剖析材料
- 本科函授毕业生个人小结
- 在信访局挂职锻炼个人总结
- 公务员上半年个人总结
- 政府办秘书个人工作总结
- 迎接挑战—军训有感
- 浅析清代西藏婚姻制度 _民法论文(1)
-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_民法论文(1)
-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_民法论文(1)
- 浅谈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_民法论文(1)
- 浅谈商品房买卖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性_民法论文(1)
- 论特殊防卫权_民法论文(1)
-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_民法论文(1)
- 论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_民法论文(1)
- 试述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_民法论文(1)
- 论婚姻无效制度_民法论文(1)
-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_民法论文(1)
- 论民事侵权_民法论文(1)
- 合同免责事由探讨_民法论文(1)
- 民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_民法论文(1)
- 刍议我国的夫妻财产权_民法论文(1)
- 《走遍天下书为侣》教材简说
- 《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教学设计2第二课时
- 《走遍天下书为侣》教学设计5
- 《走遍天下书为侣》第一课时教学设计
- 《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教学设计2第一课时
- 《走遍天下书为侣》教学设计3第二课时
- 《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教学设计2第三课时
- 《走遍天下书为侣》教学设计3
- 《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教学设计3
- 《走遍天下书为侣》教学设计2第一课时
- 《走遍天下书为侣》教学设计4
- 《走遍天下书为侣》教学建议
- 《走遍天下书为侣》教学设计6
- 《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教学设计4
- 《走遍天下书为侣》第二课时教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