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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

上传者: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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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22-08-16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

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意味着在遇到环境污染和环境损害事件时,一些组织或者机关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公众谋利益。然而,规定虽然指明了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但是并没有具体化,给实际操作会带来很大的不便。往往会出现在遇到环境污染事件时,受损害的人数众多,但是没有具体的机关或者组织站出来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起诉,因此也加大了为公众维权的难度。

一、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的具体化

环境公益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起诉人资格的规定,传统的诉讼法要求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而环境公益诉讼恰恰相反,它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人,要不是涉及不特定多数间接利害关系人的环境公益,要不然是纯环境公益。这种特殊性使得对环境侵害案件中被救济的对象不仅广泛而且复杂。所以,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的规定,应当进一步细化,即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机关、检察机关、环保社团。

(一)国家政府机关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宪法也规定了国家对国家管辖权内的环境和资源,负有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加以妥善保护、改善、治理和管理的义务。一般来说,代表国家行使日常的环境监管权是环境行政机关,其主要行使的是环境监督权和环境行政处罚权。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但用行政手段只能解决行政违法现象,对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损失或者其他利益的损害并不能进行很好的保护。因此,环境行政机关应以公众受托人和国家环境资源所有权代表人的身份,直接对损害公众或国家环境资源权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纵观目前整个环境立法,虽然有些法律规定了政府相关执法机关能够作为环境公益的诉权主体,但都是零散性的,没有从整体上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这就使得其在实践中很少也很难行使环境公益诉权。因此,我们在大力维护行政机关的有关环境资源保护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还应当积极推进国家政府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进程,使其能够积极发挥环境破坏的救济功能。

(二)检察机关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仅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审判监督,并没有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与行政案件享有诉权,大大阻碍了环境公益诉讼向前发展的步伐。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一些机关能够提起公益诉讼,并没有将检察机关的地位明确下来,应该肯定的是,检察机关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主体。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对于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能进行了设定,其主要行使的是监督职能,即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的监督机关。以此,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是必要的。从权力的功能上分析,检察机关的目的在于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当环境公益诉讼已经开始慢慢走进人们的视野,特别是当环境公共利益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主体为之保驾护航时,赋予检察机关以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也就成了必然趋势。

(三)环保社团

公民在理论上应当有行使环境公益诉讼诉权的资格,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一般比较复杂与艰难,个人力量非常有限,难以与一些环境侵害者抗衡。特别是在遇到重大、复杂的环境侵害和损害时,公民个人就显得更加弱小,就环境公益诉讼一些专业性的问题,如果公民自己提起诉讼就要专门请一些专家,所耗费的财力和人力就比较大,到最后所要达到的效果可能也不明显,权利得不到应有的救济。因此,在新的民事诉讼中将公民个人从公益诉讼的主体中排除也是比较合理的,而通常有组织的公民――环保社团往往会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主体。

与公民个人相比,组织性强的环保社团力量比较雄厚,有能力与一些环境侵害者,比如行政机关、排污企业、破坏环境资源者相抗衡,同时还可以引起很大的社会影响,引起法院或政界的重视。另外,环保社团能够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代言人另一个原因是,它能够在程序上制衡公权力,它可以通过参与环境教育、环境立法、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听政会等等来制衡公权力。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行使公权力的环境行政机关怠于环境执法、执法监管不力或者执法落后的现象,环保社团以非利害关系人的身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这些现象,同时,它还能遏制一些为了经济利益而不计后果的损害环境利益的行为。因此,作为公共利益代言人身份就环境问题提起公益诉讼能够成为环保社团的使命,同时它也有能力完成这项使命。

环境公益诉讼对于保护公共环境和公民的环境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原告资格的特定化是环境公益诉讼首要前提。相信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对于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会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民间环保社团、检察机关等一些重要的机关和团体的主体身份会被确定下来,为保护环境和保护公共利益更好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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