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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现状调研报告

上传者: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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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时间:2023-04-05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现状调研报告

一、我国网络购物的发展现状

然而繁荣的网络购物市场之下,却潜藏着各类危机,在网络购物的虚拟环境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屡见不鲜。本文选取某基层人民法院的3个典型案例为例,对其进行分析、整理,从中梳理出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现状。

二、从典型案例看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现状

(一)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限制

2014年9月某市某区的施某通过一网站买了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网站店主保证是正版阿迪鞋,每双只要79元,且保证假一赔十。施某立即下单,订购了一双该鞋。几天后施某收到货物,发现鞋子的问题很多,有明显被穿过的痕迹,而且鞋子的号码竟然不一致,一只是35码,另一只却是39码。施某立即致电网站,卖家此时才承认该鞋不是“阿迪达斯”的正品,而是广东某厂家的仿制品。后施某数次要求网站退货,但均没有得到回应。无计可施的施某将该网站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购物网站在销售过程中谎称“仿制品”为“正品”,构成销售欺诈;给消费者邮寄了无法实现其性能的号码不一致的鞋子,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今年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该网站赔付施某原购买商品价格的4倍,共316元,因为该数额低于新消法所规定的最低500元的限额,施某最终可以拿到500元的赔偿。

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中最为根本的一项,消费者做出的所有关于购买或不购买的决定和选择都以知情权为基础。但由于网络购物的复杂性和远程性,消费者无法实际地接触到商品的质地、性能等特性,而只能根据网络卖家对对商品的描述以及发布的图片等做出自己的判断,商家往往利用网络购物的这种特性,在购物网站上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商品的性能、恶意仿造名牌产品,误导、欺骗消费者,消费者的知情权在网络购物中基本无法得到保障。加之,有些耐用商品,只有在消费者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才能辨别真假,商品的性能才能显现,这给消费者维权之路又增加了一道屏障。

(二)诉讼管辖法院难以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对合同纠纷管辖作了如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是由于网络购物的虚构性,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常常难以确认。加之,网络购物中存在邮寄、运输等环节,网络购物中的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更是难上加难。而且在线交易中卖方和买方多签订格式合同,并未另行签订有针对性的合同,所以并不会另行约定履行地,这使得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又增加了一道的障碍。

(三)小额诉讼存在障碍

三、完善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整体而言,我国现行有关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内容多有缺失且散乱无章,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差,无法达到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目的。结合相关司法实践,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要建立完善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

我国现行的有关网络交易纠纷中所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散见于这些法律、法规中,立法层级不高,且无法形成统一的体系。而且,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现实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适用网络交易。介于网络交易规模逐年猛增,网络购物人数不断上升,其中涉及的消费者群体利益不容忽视,我国有必要根据网络购物的特点,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该法应当明确网络购物中的责任主体、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救济途径、虚假宣传的后果、退换货制度等详细内容。

(二)建立网络购物纠纷解决的在线法庭

如前所述,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初步建立了小额诉讼制度,但该制度并未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出其该有的作用,针对网络购物与传统购物的不同特征,我国应尝试建立有针对性的解决网络购物中小额纠纷的在线法庭。通过建立在线法庭这一快捷、便利的方式对于解决网络购物中小额纠纷大有裨益。在网络购物中产生的纠纷,其证据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互联网数字交换而产生的,在线法庭恰恰可以借助话联网的特性,在线审理案件。在线法庭的形式可以极大地降低诉讼的金钱、时间成本,大大降低解决消费者合法权益纠纷的门槛,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高效地解决网络购物纠纷。

(三)完善网络商家的信用体系

虽然我国的网络购物业的发展呈现出令人惊讶的速度,但在网络行业本身的信用体系建设上却严重滞后,这主要是由于网络店铺相对于实体店铺的准入门槛较低造成的,从而使得网络购物市场上的违规操作十分普遍。毋庸置疑,在网络购物的虚拟环境中,如果网络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网络购物市场上的经营活动将无法得到规制,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将成为一纸空文。在完善网络商家信用体系的过程中,网络商家的真实信息注册是重中之重,其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人代表等信息应像实体经营者一样得到核实或者到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合理、系统的信用体系不仅对防范市场风险、肃清网络购物市场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诉讼中的明确被告的确定、受诉法院的确定也极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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