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为主的文档平台

当前位置: 查字典文档网> 所有文档分类> 高等教育> 法学> 略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

略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

上传者:林彦生
|
上传时间:2015-04-15
|
次下载

略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

略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

略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来源: 作者: 日期:11-07-22

作为刑事公诉案件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被害人,由于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进行追诉的检察机关的介入,其权利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特别是随着司法人文关怀理念的逐步确立,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相比之下,更显出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着诸多不足,甚至影响到了司法公正这一基本命题,应当引起立法和司法领域的充分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一、现行法律在保障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方面的不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同时,对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具体体现在对以下几个方面权利保护不足:

(一)知情权

知情权可以说是被害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只有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了解与刑事诉讼活动的相关信息,才能确保被害人能及时、全面地参与到诉讼活动中,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在现实中,对被害人知情权的保护却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这说明,虽然刑事诉讼活动从侦查机关决定立案之时就开始了,但被害人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却是从移送审查起诉之日开始的,在这之前,尽管被害人可以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但其权利却受到了很大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对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该条规定本身就与第四十条的规定存在冲突。实际上,在侦查阶段,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侦查案情的需要,而不是出于保护被害人利益的初衷,在这种情况下,侦查机关并不负有告知被害人诉讼进程的义务,甚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被害人可能都毫不知情。相对于刑事诉讼法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规定而言,显然被害人的权利受到了很大限制,有失公正之嫌。同时,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对检察机关告知方式未做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无法确保被害人都能获得相关信息,导致被害人失去表达意见的机会。而在审判阶段,司法实践中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对于被害人人身权利受到伤害的,审判人员会询问被害人是否参与诉讼,对于其他案件,往往只是把被害人当作证人通知到庭作证,而并没有认真地把被害人当作当事人来对待。与民事诉讼不同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不仅要通过参与诉讼活动维护自身利益,而且要协助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也正是由于国家机关的介入,导致控辩双方力量失去了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也就很自然地被忽视了。

(二)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再一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其理由主要是因为被告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已经给了被害人精神慰藉。事实上,

略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

这是一条颇受诟病的规定。对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损害,权利人尚且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在性质、后果都严重得多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损害,权利人却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在逻辑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责任,刑事责任是被告人因其犯罪行为而由国家强制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功能着重于保护社会利益,民事责任则是被告人给被害人造成损害结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功能着重于补偿被害人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对公民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却不能适用上述两项规定,着实令人费解。

(三)获得法律援助权

刑事诉讼法第34条以及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条、第37条均对被告人的法律援助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实践中也落实得比较到位。但对于被害人的法律援助问题,却被立法和司法不恰当地忽视了。对于刑事案件,我国的立法目的重在追究刑事责任,而对被害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居于其的地位,这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称呼即可看出端倪了。对于被告人经济困难或属于盲、聋、哑或未成年人等及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由法院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而对于一些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而导致自身参与诉讼能力较差的被害人,法律缺乏一些类似的对等规定给予他们法律援助,削弱了被害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虽然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但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交一系列的证明材料,法律援助机构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才决定提供援助,这些烦琐的审查有可能把一些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被害人排除了。同时,将被害人为盲、聋、哑或未成年人等情况排除在法律援助之外,显然不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完善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的建议

对于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存在的缺陷,即有立法层面的原因,也有司法层面的原因,其导致的后果是,被害人的地位不仅比不上公诉机关,也无法与被告人相提并论,刑事诉讼的结构呈现出一个极不平衡的态势,难以实现法律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立法本意。为此,笔者建议从以下三方面予以完善:

版权声明:此文档由查字典文档网用户提供,如用于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查字典文档网保持最终解释权!

下载文档

热门试卷

2016年四川省内江市中考化学试卷
广西钦州市高新区2017届高三11月月考政治试卷
浙江省湖州市2016-2017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浙江省湖州市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辽宁省铁岭市协作体2017届高三上学期第三次联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区2016-2017学年高二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区2017届高三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区2016-2017学年高一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高新区2016-2017学年高二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广西钦州市高新区2016-2017学年高一11月月考政治试卷
山东省滨州市三校2017届第一学期阶段测试初三英语试题
四川省成都七中2017届高三一诊模拟考试文科综合试卷
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模拟试题(附答案)
重庆市永川中学高2017级上期12月月考语文试题
江西宜春三中2017届高三第一学期第二次月考文科综合试题
内蒙古赤峰二中2017届高三上学期第三次月考英语试题
2017年六年级(上)数学期末考试卷
2017人教版小学英语三年级上期末笔试题
江苏省常州西藏民族中学2016-2017学年九年级思想品德第一学期第二次阶段测试试卷
重庆市九龙坡区七校2016-2017学年上期八年级素质测查(二)语文学科试题卷
江苏省无锡市钱桥中学2016年12月八年级语文阶段性测试卷
江苏省无锡市钱桥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英语12月阶段检测试卷
山东省邹城市第八中学2016-2017学年八年级12月物理第4章试题(无答案)
【人教版】河北省2015-2016学年度九年级上期末语文试题卷(附答案)
四川省简阳市阳安中学2016年12月高二月考英语试卷
四川省成都龙泉中学高三上学期2016年12月月考试题文科综合能力测试
安徽省滁州中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12月月考​高三英语试卷
山东省武城县第二中学2016.12高一年级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历史试题(必修一第四、五单元)
福建省四地六校联考2016-2017学年上学期第三次月考高三化学试卷
甘肃省武威第二十三中学2016—2017学年度八年级第一学期12月月考生物试卷

网友关注视频

3月2日小学二年级数学下册(数一数)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过松源晨炊漆公店(其五)》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江苏省
人教版二年级下册数学
化学九年级下册全册同步 人教版 第25集 生活中常见的盐(二)
3.2 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表内除法(一)整理和复习 李菲菲
苏教版二年级下册数学《认识东、南、西、北》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9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逢入京使》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周第2课时《我们的测量》宝丰街小学庞志荣
七年级下册外研版英语M8U2reading
北师大版小学数学四年级下册第15课小数乘小数一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泊秦淮》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广东省
外研版英语七年级下册module1unit3名词性物主代词讲解
30.3 由不共线三点的坐标确定二次函数_第一课时(市一等奖)(冀教版九年级下册)_T144342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老山界》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空中课堂》二年级下册 数学第一单元第1课时
8.练习八_第一课时(特等奖)(苏教版三年级上册)_T142692
冀教版英语四年级下册第二课
苏科版数学八年级下册9.2《中心对称和中心对称图形》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20.4(2)一次函数的应用2P8
第19课 我喜欢的鸟_第一课时(二等奖)(人美杨永善版二年级下册)_T644386
8 随形想象_第一课时(二等奖)(沪教版二年级上册)_T3786594
外研版英语七年级下册module3 unit2第二课时
北师大版数学 四年级下册 第三单元 第二节 小数点搬家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四年级下册 Unit 12
外研版英语三起5年级下册(14版)Module3 Unit1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5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六年级下册 Unit 7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1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21.4(1)无理方程P18